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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清查?财产清查产生原因和内容和程序是什么?

 半梦书斋 2017-11-20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产生原因

(一)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

1、在收发财产物资时,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

2、账务处理中出现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上的错误;

3、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自然损耗;

4、未达账项;

5、由于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以及不法分子的营私舞弊、贪污失职;

6、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财产物资毁损。

(二)适当运用财产清查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异,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窃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各项财产物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分类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被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换出纳员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

(2)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进行清查;

(3)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时所进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内容

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实物的清点,而且也包括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查询核对。另外,财产清查范围不仅包括存放于本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也包括属于但未存放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也可以包括存放但不属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财产清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①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②存货的清查,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的清查;

③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运输工具等的清查;

④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

⑤对金融资产投资的清查,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清查;

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清查;

⑦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

程序

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一般包括三个步骤:

⒈清查组

财产清查前成立清查组,负责财产清查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清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⒉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由清查小组负责安排主要包括:会计部门提供的完整、正确会计记录,财产管理部门将各种手续办理齐全、将实物整理整齐,并准备有关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记表。

⒊进行清查

清查人员按清查组的计划和要求,进行清查。在清查财产物资时,应有财产物资的保管员在场,并登记盘点表;清查现金,应有出纳人员在场,并登记现金盘点报告表;清查银行存款,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并记录“未达账项登记表”,必要时还可以到银行查证;清查债权债务,可通过询证、函证进行核实,并登记“结算款项核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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