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会计大视野 2017-11-17 19:11 hi~大家好! 本期我们更新的内容是:发生销货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上个月销售的货物,增值税销项税票已经开出,本月发生了销售退回。 当票已经跨月的情况下,直接作废是万万不行的,记住步骤:①在开票系统中直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② 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进行上传。③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开具红字发票。 二、销货退回如果是发生在当月,没有跨月。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进行作废处理 进行作为处理前,应当满足: ①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没有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② 销售方还没有抄税且没有记账 ③ 购买方尚未认证 三、在开票时就发现开票有误的, 四个字:当下作废 内容就这么多,大家都记下了吧! 了解更多财务知识,加关注哦,每天更新超实用会计知识哦O(∩_∩)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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