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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安宪:论中国文化学意义上的“家”

 生活如此obtfia 2017-11-25

​​“家”是什么?什么是“家”?中国文化的很多要素、中国传统思想的很多观念都与家联结在一起。

一、家是父母所居之所

“家”首先是个房子,所以家与室一样,其部首为“宀”,“宀”就是房子。但“家”又不只是一个房子。

如果只是房子,中国人把它称作“宅”或“室”。宅是整个房子,可以包括很多独立的房子,是一个院落,也可以只是一座房子;室则只是一个具体的、承担具体功能的房子,如卧室、盥洗室。普通人所居住的房子称为“宅”,王、候所居住的房子则称为“宫”。“宅”的正大门曰“门”,本字为“門”。双扇曰“门”,单扇曰“户”。“户”一般不作正大门,一般只作宅内某一单元的门。

中国人的很多思想观念都与房子联系在一起。比如“安”,女在屋下为安。一方面女子在屋子里是安全的,另一方面,屋里有女子是安定的。再如“宁”,本字为“寧”,“寧”本作“寍”,从心,从皿,表示在屋里,又有饭吃,即可心安。还有“定”,从宀,从正,因为在屋下从正,由“正”而有“定”。还有“宜”,象屋里俎上有肉,俎上有肉为“宜”。

“家”与房子有关,但重要的不是房子,而是房里之物。“家”,从宀,从豕,豕即是猪。猪不能自养,由人而养。且猪不似犬、马,不可助人,其可为人所资用者,仅以供人饮食之需。所以,有猪的地方一定有人,而且此地之人生活一定比较富裕、比较考究。所以,有猪谓之有“家”。

然而,有房、有屋,又有人,就一定是“家”吗?只有男人,或只有女人,不是“家”;有男人、又有女人,男女之间不形成婚姻关系,也不是“家”;男女之间即使形成婚姻关系,也并不是真正的“家”。只有因于男女的婚姻关系,而有了子女的诞生,男不再只是男、只是夫,而同时也是父;女不再只是女、只是妻,而同时也是母。只是在这个时候,即有父、有母、有子,才是一个完整的“家”。有子,才有父母。所以,有父母谓之有“家”。而父母所居之所,称为“庭”,因此而有了“家庭”之名。《太平经》说:

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欲太平也,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铢分,使同一忧,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矣。

有父、有母、有子,才是一个“家”。《颜氏家训·兄弟》曰:“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家里有三个成员,也只有三个成员,就是父、母、子。爷爷是父亲的父亲,奶奶是父亲的母亲;外公是母亲的父亲,外婆是母亲的母亲;孙子是儿子的儿子,外孙是女儿的儿子。

父、母、子,是家庭的核心成员。三个成员,涉及到夫妇、父子两种关系。《白虎通》认为:

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子者,孳孳无已也。故《孝经》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白虎通·三纲六纪》)

父亲的职责是制定并坚守规则,儿子的职责是使父亲开创的事业发扬光大。丈夫是家庭的支柱,而妻子的职责则在于服从。

二、有序、有别是基本的家庭规矩

由父、母、子而横向扩大,由一个小家庭而扩展为一个大家庭。父亲的兄为伯,父亲的弟为叔,父亲的姐妹为姑;母亲的兄弟为舅,母亲的姐妹为姨。父亲之兄、弟有分别,而父亲之姐妹无分别,母亲之兄弟、姐妹都无分别,表明中国之人伦关系突出和强调父系所延伸出的关系。西语中兄、弟、姐、妹不分,以为其关系是平等的;而汉语中之有区分,恰恰是为了突出兄、弟、姐、妹间的长幼之序。兄与祝相关。,像一个人跪在神前拜神并开口祈祷,后衍化为主持祭祀的人。主持祭祀者是兄,而弟与梯相关,又与第相关,就前者而言,有扶助之义;就后者而言,有序次之义。姐、妹本作姊、妹。《说文》曰:“姊,女兄也。”又曰:“妹,女弟也。”《释名》曰:“姊,积也;妹,昧也。”《白虎通》曰:“姊者,咨也;妹者,末也。”至于姐,当是方言,《说文》曰:“蜀谓母曰姐”。段玉裁注曰:“蜀人谓母曰姐,方言也,其字当蜀人所制。”姐字原是方言,后来,姐比姊更为流行。中国人分别兄、弟、姐、妹,兄、弟、姐、妹,所突出的是序次,亦即荀子所讲的“长幼有序”。荀子曰:“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荀子·君子》)

在家庭伦理中,除“长幼有序”外,还有“亲疏有别”。在西语中,伯父、叔父、舅舅、姑父、姨父等,并无分别;伯母、婶、姑妈、姨妈、舅妈,并无分别。而在汉语中,这些是有严格区别的。其所以要有区别,就在于“亲疏有别”。中国人重礼,而礼的基本作用就在于别异。荀子曰:“乐和同,礼别异。”(《荀子·乐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伯父、叔父就是自己本家中的长辈,其地位与父亲类似。舅舅则是母亲的兄弟,其情感之深甚至超过伯父与叔父。伯父、叔父、舅舅与当事人具有天然的血缘关系。在父亲缺位的条件下,伯父、叔父、舅舅对于侄子、外甥具有管教的权力,甚至可以打骂。而姑父、姨父根本不具有这样的权力。姑父只是姑妈的丈夫,姨父只是姨妈的丈夫,他们和自己并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今天是姑妈的丈夫,明天未必还是;今天是姨妈的丈夫,明天未必还是。所以,姑父、姨父与伯父、叔父、舅舅,是根本不可相并论的。同理,姑妈、姨妈因为和当事者具有血缘关系,伦理关系与感情也更加紧密;而伯母、婶、舅妈,因为和当事者不具有血缘关系,伦理关系与感情也更疏远一些。在同辈关系中,即使均是表兄弟、表兄妹的关系,也有远近之别。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贾宝玉与薛宝钗的关系,在西方人的观念里,这是没有区别的。而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因为林黛玉是贾宝玉姑妈的女儿,而薛宝钗是贾宝玉姨妈的女儿,林黛玉是贾宝玉父系的亲戚,薛宝钗是贾宝玉母系的亲戚。因为父系优先于母系,所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关系比与薛宝钗的关系更进一些。在同辈关系中,即使同是堂兄弟、堂兄妹,也有远近之别。同一祖父的堂兄弟、堂姐妹,要比同一曾祖父的堂兄弟、堂姐妹的关系更近。以此类推,同一曾祖父的堂兄弟、堂姐妹,要比同一高祖父的堂兄弟、堂姐妹的关系更近。

有了家庭,家庭成员之间要和睦相处、相亲相爱,才是一和睦、和谐的家庭。亦即孟子所谓的“有亲”、“有别”、“有序”的良好局面。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在家庭之中,“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这才是一个和睦的家庭,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周易》六十四卦有一卦曰“家人”,即是讲“家”的。家人卦之卦辞曰:“家人,利女贞。”程颐曰:“家人之道,利在女正,女正则家道正矣。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独云利女贞者,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女正则男正可知矣。”(程颐:《程氏易传》卷三)杨时曰:“家人者,治家人之道也。齐家自夫妇始。”朱熹曰:“利女贞者,欲先正乎内也。内正则外无不正矣。”(朱熹:《周易本义》卷二)在家里,妇女的作用与意义显得尤为重要。《彖》曰:

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程颐曰:“家人之道,必有所尊严而君长者,谓父母也。虽一家之小,无尊严则孝敬衰,无君长则法度废。有严君而后家道正,家者国之则也。”(《程氏易传》卷三)“父父”,即父要像个父,要行父道;“子子”,即子要像个子,要行子道;“兄兄”,即兄要像个兄,要行兄道;“弟弟”,即弟要像个弟,要行弟道;“夫夫”,即夫要像个夫,要行夫道;“妇妇”,即妇要像个妇,要行妇道。

要家道正,每个成员都要坚守自己的伦理责任。《史记·五帝本纪·虞舜纪》曰:

舜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

《礼记·礼运》也有所谓“人义”之说:

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十义”除君、臣之义外,其余所论,皆为家庭成员之伦理道德。对于父而言,要讲慈,要有慈爱的情怀;父如此,母亦如此,所以《史记·五帝本纪》有“父义母慈”之说。对于子而言,要讲孝,要孝敬、孝顺父母;对于兄而言,要讲良,亦即善良,要以善良的态度对待弟、妹;对于弟而言,要讲悌,亦即要以恭敬的态度对待兄长;对于夫而言,要讲义,要坚守正当;对于妻而言,要有服从的态度;对于长而言,要讲惠,要乐善好施;对于幼而言,要讲顺,要有顺从的态度。春秋时卫国大夫石碏也有所谓“六逆六顺”之说,认为:

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春秋左传·隐公三年》)

“兄爱弟敬”与“兄良弟弟”其意近似。春秋时齐国大夫晏婴亦有言曰:

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

其中“夫和妻柔”与《礼记·礼运》的“夫义妇听”,其义亦近似。

“人义”之中,中国古人特别强调“孝悌”。《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孔子学生有子曰: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儒家强调仁,而有子认为:孝悌乃行仁之根本。包咸曰:“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大成。”甚至也可以说:孝悌是人的根本。宋翔凤《论语郑注》辑本,“为仁”作“为人”。《太平御览·人事部》引《论语》亦作“其为人之本与”。有子先言“其为人也孝弟”,后言“其为人之本”,应是相应的。孝悌是人的根本,人而不孝悌,一个人,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爱,自己的亲生父母受苦受难都无动于衷,怎么可能会对他人友爱?怎么可能会对他人抱有善心、爱心?又怎么可能担负起自己基本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唐人王中书作诗,题为《孝为百行首》,曰:“孝为百行首,诗书不胜录。富贵与贫贱,俱可追芳躅。若不尽孝道,何以分人畜?”又曰:“人不孝其亲,不如草与木。”“万善孝为先,信奉添福禄。”儒家之道的根基就在于对于父母兄弟的爱。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只有对于亲人充满爱,才有对于民众的仁。爱他人是以爱家人为基础和前提的。

三、婚与丧是家庭最重要的大事

家庭的扩大、家庭成员的增加,有赖于可靠的婚姻。《周易·序卦》曰: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男女经由婚姻而成为夫妇。《白虎通》曰:“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白虎通·嫁娶》)姻,本义指夫家。《说文》曰:“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朱熹曰:“夫婚姻者,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朱子家礼·婚礼》)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婚姻绝不是两个当事人自己的私事,而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大事,亦即:婚姻承担着发扬前辈事业、使前辈宗脉传承下去的重任,亦即“传宗接代”的历史重任。

正因为此,和谁结婚?什么时候结婚?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结婚者本人,而是双方的父母。甚至可以说,结婚这件事并不是结婚者新郎的大事,而是新郎父亲的大事,因为婚姻最重要的功能是“传宗接代”。新郎父母也主要是从“传宗接代”的角度来考虑儿子结婚这件事。正因为结婚是“传宗接代”的大事,所以,结婚者本人甚至无权决定这件事。在中国古代,一个男子一生中最大的两件事,其中一件并不是自己结婚,而是自己的儿子结婚。今天,在中国农村,结婚这一天的主角甚至不是新郎,而是新郎的父亲。赶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甚至主要不是向新郎表示祝贺,而是向新郎的父母表示祝贺。参加婚礼者最多的也是父亲的亲朋好友,而不是新郎的亲朋好友。因为婚姻承担着“传宗接代”的历史使命,所以,在婚礼中有一个必要的环节,就是“告于祠堂”。而告于祠堂之告者,正是新郎的父亲。依《朱子家礼》的说法,大体如:“某之子某,将以今日亲迎于某官某郡某氏,不胜感怆,谨以。”传统婚礼大体有:议婚、纳采、纳币、亲迎、妇见公婆、庙见、婿见妇之父母,这样几个环节。

今天很多年轻人因种种理由不能按时结婚,其中之原因也许是因为工作繁忙,或者因为要继续学习,或者因为生活负担过重。在当事者眼里,工作、学习等是第一位的,而在父母眼里,特别是在男孩子父母眼里,工作、学习是你个人的事,而你不结婚则不是你个人的事,而是我们的事。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比结婚这件事更大的事了。男孩到了一定年龄还不结婚,其父母的压力非常之大,甚至有抬不起头来的感觉。还有的人结婚了,因为工作、学习、生活压力等方面的原因而不愿意生孩子,在当事者看来,生不生孩子是我个人的事,而在其父母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你个人的事,而是“传宗接代”的事。你不生孩子,“传宗接代”的事就没有完成,我们怎么面对列祖列宗?

因为婚姻承担着“传宗接代”的大任,所以,男子可以妻之外有妾,可以再婚再娶,而女子却不能改嫁。这一习俗虽然与男尊女卑之社会传统有关,但重要的还是与子女随男方而姓,婚姻之本质即是“传宗接代”这一传统观念有关。更有甚者,男子在外可以拈花惹草,如此,被称为“风流”,而女子出轨,则被称为“淫荡”;男子胡为被称作“好色”,女子出格则被称作“荡妇”。这些观念也都与婚姻的初始功能有关。

在中国古代,一个男子一生最大的两件事,一件是为儿子结婚,另一件则是为父母举行葬礼。没有什么事比这两件事更为重要、也更为重大的了。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父母生时,以礼事父母;死时,以礼葬父母;祭时,以礼祭父母。生,只是一件事,而葬与祭,竟然是两件事,足见丧葬与祭祀之重大意义。孔子又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论语·子罕》)孔子将丧事单独列出,以示提醒,不仅表明特别注重、看重丧事,而且,在孔子看来,丧事并不只是简单的一件事,而是人生中特别重大的事。也正因为此,当宰我以为三年之丧太久时,遭到了孔子强烈的反对。在孔子看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孔子因此更以为宰我“不仁”。爱父母,不只是生前爱父母,而且是在父母去世后还能心存敬意地感念父母。

丧葬是人生中最大的事。正因为其重大,所以,一个人不论地位如何,不管身居何处,在父母丧葬时都不可以缺席。也就是说,在所有子女未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安埋逝者的。也正因为此,中国自古就有“奔丧”的传统。所谓“奔丧”,就是接到父母去世的噩耗,必须立即放下手中的一切,以尽快的速度、第一时间赶回家中,料理其丧事。“奔丧”之奔,有日夜兼程、狂奔不止的含义。《礼记·曾子问》有“见星而行者,唯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这样的说法,也就是说,在夜间赶路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逃跑的罪犯,一种就是奔父母之丧的人。由此足见“奔丧”是急迫而不顾一切的。

丧葬之后,对于父母尽孝这件事还没有完,丧后还有祭。。《说文》曰:“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祭是以肉奉献已逝祖先或神灵。“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公羊传·桓公八年》注)《礼记·祭统》曰:“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祭是通过神圣庄严的形式,以表达对于逝者的追思与缅怀。祭,必须有一定的严格的形式,但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真实的情感。“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祭祀的场所就是祖庙或祠堂。所以,“家”的元素里必然包含有祠堂与祖庙。

四、家教、家训是维延家风的重要手段

家庭的主要功能是生养、繁衍。因为家庭有“传宗接代”的功能,所以,不仅要生养孩子,还要教育孩子。家庭不仅是生养的场所,也是教育的场所。由于家庭是教育的场所,所以有了家教、家训、家风。

家风是一个家族在历史上长期形成、延续,并对家族成员产生深入影响的家族风尚。不同的家庭,因为家风不同,家族后代的作为与成就会有很大的不同。有材料说:美国有两个家族,一个是爱德华家族,一个是珠克家族。爱德华是位勤学、严谨、德行高洁的人。他的后代,有十三位大学校长,一百多位教授,八十多位文学家,六十多位医生,还有一人当过副总统,一人当过大使,二十人当过议员。而珠克是个酒鬼、赌徒、无赖,终生一无所成。他的后代,三百多人是乞丐、流浪汉,四百多人因酗酒致残或死亡,六十多人犯过诈骗、盗窃罪,七人是杀人犯。这一资料显示家风对于家庭成员有非常大的影响。

家教,一般是家长对于家庭成员、特别是对子女立身做人方面的教育。家教一般比较具体、直接。比起家教,家训一般以文字的形式表现,是家族长老对于子孙后代的规劝与训诫。中国第一部家训当是周公诫其子伯禽的《诫伯禽书》。书中讲到:“德行广大而守以恭者荣,土地博裕而守以俭者安,禄位尊盛而守以卑者贵,人众兵强而守以畏者胜,聪明睿智而守以愚者益,博文多记而守以浅者广。”其中所讲主要还是作为诸侯王应何以为政的问题。诸葛亮的《诫子书》也很有名,其中“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仅是至理名言,也一直为众多有名望的家族所推崇。南朝人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家训,被誉为古今家训之祖,其思想内容极为非富。主体思想还是教导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善敬爱。如“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教子》)“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治家》)明末清初的朱伯庐作《朱子家训》,在民间有更为广泛的影响,以至于很多言论成为传诵的人生格言。如:“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

每个人的第一位老师,就是父母;每个人的第一个学校,就是家庭。父母以至于家庭,对一个人的人格的养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五、结论

“家”,在中国文化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是一个包含有多种感情色彩、多种感情成分的概念。“家”以房舍为基础,但重点并不在于房舍;“家”以血亲为纽带,但血亲亦只是形式,重点却是家庭成员间的真感情。明人洪应明的《菜根谭》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纵做到极处,俱是合当如是,著不得一毫感激的念头。如施者任德,受者怀恩,便是路人,便成市道矣。”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交集,是自然而真诚的,所以,不能有施恩、报答之类的意念。如有此等意念,便缺了家庭的温情,而与路人无异了。所以,所谓“养儿防老”、所谓“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说法,并不是富有家庭真情、真意的说法,而是一种市侩的说辞,今天很多关于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教育、感恩的教育,也是背离家庭真情的教育。家庭更为重要的是一个亲情的场所,而不是一个生意的场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仅是血缘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真诚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家庭既是一个生活的场所,也是一个学习的场所,是一个工作的场所,是一个精神得以寄托的场所。它同时具有生活、工作、学习、宗教四方面的功能。现代家庭,家庭功能越来越弱化,这种弱化,有其历史的原因,有其社会的原因,但家庭成员关系淡化、家庭功能不断弱化,却一定是件很不幸的事。

注:文章原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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