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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网---浅谈中国传统文化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几点启示

 刘刘4615 2017-11-25
2017-11-25 11:40:00 | 来源: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平度市分局 | 作者:彭兴军 高新芝

  近年来,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日益发展,纳税服务部门逐渐成为税收征管的前沿阵地和有力支撑,成为税务部门执法职能的外延。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实现了执法与服务的有机融合,使执法在服务理念下更加人性化,服务在执法前提下更加规范化。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大环境对纳税服务与其他行业的服务一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一、中国传统文化对纳税服务的启示

  中国是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仁爱、遵守礼仪、恪守君子之道是流传几千年的优良传统。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习性、作息习惯、交往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是,传统文化中关于崇德重义、修齐治平的一些精华却在历史长河不断的淘涤中沉淀了下来。因此,如何从本质上真正转变税收职能,实现纳税服务质的飞跃,则可以在追溯优秀文化传统的过程中得到一些有益的、有指导意义的启示,借鉴和传承传统文化不失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纳税服务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共通、共融之处。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理念,通过纳税服务“帮您办税”,最终目的是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治世思想历来解决的是人与社会的问题,也是教导人“诚实守信”。由此也可以看出,纳税服务理念只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治世”思想的一个缩影。

  (二)纳税服务理念的人文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一部分。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来的发展,融合了儒释道等多家思想,讲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仁者爱人,在诸多思想理念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人,因此,特别强调仁者爱人,以民为本;而纳税服务理念的“始于”纳税人、“基于”纳税人而又“终于”纳税人,以服务为基础,体现的也是以“仁”治“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想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同样需要通过从“人的因素”入手,由内治(治理纳税服务队伍)达到外治(治理征纳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的良好效果。

  (三)纳税服务的人文关怀理念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仁”政相一致。通过执法形式的改变——在服务中执法,使纳税人更易于接受,从而达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德治”效果——诚信纳税。理念的提出使纳税服务本身植根于税收执法而又区别于税收执法,使执法者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使执法以服务的形式外现,通过“柔性执法”帮助纳税人自觉的从畏法、拒法提高到知守、遵从,更趋人性化。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缺失对纳税服务的影响

  当前,中国传统文化受西方自然科学和西式教育方式的影响,正在被新生代社会群体抛弃或扭曲,造成中国传统文化在其东方文明发源地的就越来越严重的缺失,这种缺失反射到纳税服务工作中,阻碍着纳税服务的终极目标—税收便民化、遵从化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过分注重纳税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形象化,以人为本理念弱化,对纳税服务队伍人的素质即道德教育弱化,势必影响到税收法制化进程。近些年来,纳税服务与其他社会服务一样,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形象化;最为突出的是随着政务外包形式的出现,纳税服务工作也允许劳务派遣人员的进入,出现了税收服务产业化的趋势,使纳税服务更大意义上倾向于量化和僵化,使税务机关放松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道德素质得不到应有的提升,未能充分达到服务的人性化执法效应,由此产生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利益面前禁不住诱惑而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服务质效可想而知。

  (二)传统文化中“崇德重义”思想的缺失导致社会价值观偏移,部分纳税人见利忘义,通过不正当手段偷逃税款,谋取个人私利,成为税收征纳环境不良的因素之一。由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精神文明建设没有与经济建设同步并举,传统思想文化被排斥,亲仁、爱国、修身、重德、无我等美好品质受到不同程度的质疑和否定,积极向上的社会思想价值体系受到重创,“重利轻义”、私欲膨胀现象严重。部分纳税人想方设法通过不正当渠道逃避税收责任,纳税服务队伍位于税收执法的前沿,不可避免要面临此类考验。因此,在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的同时,如何将传统文化教育通过纳税服务渠道渗透、传递到纳税人,显得尤为重要。

  (三)纳税服务偏离了传统文化中的中庸致和、天下大同思想,过分强调服务,使服务中的执法偏离中轴线,易导致执法不公。传统文化中强调中庸致和,天下大同,做任何事情应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才能获得最广泛的拥护和支持,事业才得以成功,国家才能安定。纳税服务工作是一项社会公众服务,立足于税收执法的服务,是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维护税法的公平、社会的正义,达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目的。而目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纳税服务窗口迫于被投诉、被考核扣分等行政干预的压力,对纳税人打着服务旗号的无理要求做出不应有的退步,或无奈的做了与纳税服务无关的服务,出现了“过分服务”的现象。纳税服务部门如若偏离了法律之基,弱化了本职职能,被不正之风牵着鼻子走,则与纳税服务的基本理念相背离,与传统文化精神相背离,使服务与执法相背离,其后果不难想象。

  三、借鉴中国传统文化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建议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笔者认为借鉴传统文化的优秀思想,以“仁道”行“人道”,对内管理到位、对外服务到位,通过纳税服务渠道诱导纳税人走上自律、自觉的税法遵从之路,则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现公平、法制、和谐的社会税收环境。

  (一)以传统文化教育为手段,不断提高纳税服务人员个人道德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德养正,以德养廉,打造高素质纳税服务队伍。以“德治”思想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道德修养,让纳税服务人员成为传统文化思想“真、善、美”的化身,成为税法的化身,让我们的服务人员谦逊、亲和而高贵,谦在亲民,贵在公正,让纳税人可信赖,可亲近,又不可藐视。1、从形象培训介入。中国向来是礼仪之邦,以礼待人是纳税服务最起码的要求。对纳税服务人员进行传统礼仪培训,达到着装统一,仪表端庄,稳重得体,语言文明规范,态度和蔼,注重细节。将纳税服务规范的文明服务要求细化、提升,将行业服务标准提升到“仁者爱人”的爱心服务,达到服务无止境的境界。2、以道德教育深入。通过国学经典诵读、培训加强纳税服务人员的道德修养学习;以感恩回忆、孝顺克己、奉献爱心等专题体验教育形式将传统文化思想中的仁爱、亲民等优秀品质贯穿其中,提升服务队伍的道德素养,引导服务人员爱岗敬业、尚学肯干,通过仁德营造和谐、友爱、平等、互助、奋进的纳税服务环境。特别是对于劳务派遣人员,更要以人文关怀提高其归属感和责任感。3、将传统文化思想引入税务文化建设。使税务文化根植于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则可将税务文化对税收法制和人文管理的影响发挥到最大效能,使税收事业枝繁叶茂,从而为纳税服务建设提供更加广阔的前景。例如,将传统文化思想与党建和团建相结合,与党性标准和团员标准相结合,将尚善、修身、爱国、敬业、奉献等思想教育融入党团建设,使党团建设与人文传统、历史、个人修养、家国共荣等理念紧密结合,实现党外自我约束、法外道德约束、工作之外社会约束,打造一支业务过硬、廉洁勤政的地税队伍,使纳税服务不局限于办税厅窗口,建设全系统的纳税服务大环境、大体系。

  (二)以传统文化完善纳税服务,通过纳税服务加强对纳税遵从的引导。1、纳税服务应加强诚信引导。继续加强和完善诚信激励机制,让诚信纳税人享受到更多、更优惠的服务,让失信纳税人在此方面受到限制,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如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就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纳税服务应加强法制引导。通过科技管税手段加强对纳税信息的监控,对纳税人已出现和将要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系统自动提示或人工提醒,提醒纳税人进行自查、整改、申辩或终止违法行为。一方面,避免纳税人因各种原因付出违法代价;另一方面,通过此类执法跟踪服务措施加强税法震慑,提高纳税遵从度。3、应加强部门间服务合作,将纳税服务融入社会服务体系。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执法。因此,建立执法服务大环境是做好纳税服务的有力保证。近些年国地税纳税服务合作在整合服务资源、节约税收成本、完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充分说明了部门间服务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只有加强国地税、残联、工会等各部门的执法合作力度,建立社会执法服务合作体制,以执法为立足点,以服务为落脚点,提高全社会法制遵从,从而提高税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流传千年,自有其旺盛的生命力,任何一个时代的任何一个行业都能从中汲取精华、发展壮大。纳税服务作为税收事业的有力支持,毫无疑问会从传统文化中取精去粕,受益无穷,只是笔者才疏学浅,略述浅见。作为一名纳税服务岗位工作者,深知纳税服务在税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深深意识到传统文化精神对于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性和重要性。税务机关如何将传统文化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把握好自我角色的变化,把握住纳税服务的真正内涵,学传统、促改革、创未来,促进社会税法遵从,实现社会和谐大同,尚需我们不断践行、不断探索,使传统文化的光辉在纳税服务中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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