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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权对员工罚款

 万宝全书 2017-12-01

10家企业里有9家的规章制度与法律相悖。

如果你单位制度中带有“罚款”字样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企业无权对员工罚款 - 你默默地在黑暗职场中吃了多少年哑巴亏?

有人为了保住饭碗,平时在工作中被单位罚个几百、几千嫌打官司麻烦就默默吃了哑巴亏,方不知纵容了单位这种恶劣的风气反而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未得到保护。

这些企业内部较乱,一是聘请了不专业的人员在岗胡闹,二是下载或复制网站上制度修改拿来用。

有些人居心不良,唯恐社会不乱,只为挣些网币而上传违法的制度供他人下载使用。也就是说网站上、文库大部分文件是不合格的。

企业无权对员工罚款 - 你默默地在黑暗职场中吃了多少年哑巴亏?

如果因为你犯了制度里面的规定而被罚款时,请你去起诉它。

当你因为罚款的事情起诉赢后,单位要开除你,请你再去起诉它。

如果因罚款和开除都胜诉后,单位找黑恶势力吓唬你时,请你再去起诉它。

如果……还有如果……请你连续不断的去起诉它。

以上是讽刺现实的笑话。下面进入主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

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罚款的权利、企业具有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除名、罚款等行政处分或处罚权力。

企业无权对员工罚款 - 你默默地在黑暗职场中吃了多少年哑巴亏?

2008年1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令第516号文明确废止了该条例,并规定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因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后,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企业规定对员工罚款无依据可查,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面临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

因此,无论是从管理的有效性、实用性与科学性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法性来看,用人单位当摒弃“罚款”这类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而选用风险更小更利于促进用工和谐的绩效管理模式。单位应依法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如果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出现任务不达标、违纪,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制定有效完善的绩效来约束,所有禁止的犯错项都设置在考核项里面,可以少得分少拿绩效工资,把绩效比重在员工的总工资里面做的大些,以考核结果来调整员工的晋升、奖惩等。这样即不违法又能达到相应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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