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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机关部分工作流程

 欢政文辛 2017-12-05

政协机关部分工作流程

 

为促进提案、视察、调研等专项工作规范运行,根据主席会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提案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二)工作流程

1、下发资料。全体会议之前,提前印发学习资料,从提案内容、撰写要求等方面做出规范说明,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指导和帮助。

2、提案征集。委员提案分大会提案和会后提案两种形式。大会提案以集中征集为主,会后提案以日常提交为主。提案征集范围为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委员、各专门委员会。

3、提案审查。召开提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委员提案进行审查,形成提案审查报告,提交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4、提案登记。提案委员会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印发提案目录;对未予立案的,做出解释说明,或转入社情民意。

5、提案交办。区内承办的提案送交区政府提案承办科,涉市提案委托驻区内的市政协委员代转,提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6、提案办理。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间(交办后三个月)进行办理落实。

7、跟踪督办。采取电话沟通、书面督导等不同形式,加强对重点提案的跟踪督办;9月份组织委员对政府系统提案办进情况进行督导视察;10月份以后收到的提案因办理时间不足三个月,不列入本年度提案范畴。

8、答复审核。提案委员会依据规定和要求对提案答复结果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办案要求的,应退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涉市提案有回复后,及时将提案答复转交原提案者;

9、提案归档。提案办理结束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二、调研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二)工作流程

1、制定预案。根据工作要点安排,经分管主席同意,确定调研课题和活动预案。活动预案包括:调研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调研提纲、调研方式、责任分工等内容。

2、调研准备。召开主席会议,研究通过调研课题、活动方案。根据主席会议要求,做好调研准备工作,印发通知,准备调研材料或组织相关培训。

3、下发通知。按照调研方案拟定调研通知并报分管主席审批,协调区政协办公室下发调研通知,在调研确定日期七日前结合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被调研单位做好人员安排和汇报材料等相关工作的准备。

4、沟通协调。调研之前,与被调研单位做好详细沟通,印发调研提纲,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座谈内容;科室间充分协调,落实车辆安排及服务保障工作。

5、开展调研。由专委会牵头,通过实地调查、座谈讨论、听取报告等形式,组织相关界别委员开展调研,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起草报告做好充分准备。

6、起草报告。调研结束后,起草调研报告。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根据主席会意见,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准备提交常委会议通过。

7、专题协商。召开常委会议,对调研报告进行专题协商,根据常委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建议报告,报送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视察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二)工作流程

1、制定预案。根据工作要点安排,经分管主席同意,确定视察课题和活动预案。活动方案包括:视察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视察路线、车辆安排、责任分工等内容。

2、视察准备。召开主席会议,研究通过视察课题、活动方案。根据主席会议要求,做好视察准备工作,印发通知,提供视察材料或组织相关培训。

3、组织视察。由专委会牵头,通过检查督导、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相关界别委员开展视察活动,针对视察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反馈建议。视察结束后,整理归纳问题、意见、建议,形成视察报告或视察信息,经主席会议通过后,报送区委、政府和相关部门。

四、办会工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

 1、会议主题。全体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召开之前,提前确定会议协商、审议、讨论的主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会人员。

2、会议安排。区别全体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不同形式,认真做好会议议程、日程安排,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3、会议准备。严格规范会务筹备、会场布置、会议通知等相关程序;提前准备会议发言、会议主持、大会讲话等文字材料,正式材料须经领导亲自把关审核,确保不出纰漏。

4、会议召开。按照议程、日程安排如期召开会议,落实参会人数,严肃会议纪律,保证会议质量;制定会议备忘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简报编发、会议记录和宣传报道工作。

5、会议贯彻。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印发会议纪要和相关决议,认真做好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一)流程图




五、社情民意信息流程

1、信息收集。提案科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整理。信息主要来源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各专委会、政协委员反映的来自基层的民意信息。

2、信息编辑。对信息原始稿件进行文字编辑、电脑录入、校对、输出专刊,送审。一般信息民意信息文字在500字以内,要求内容翔实、时限性强、表述清楚,原则上一事一报。

3、信息签审。一般性社情民意信息,经分管主席审定签发;对于一些重要、敏感或把握不准的信息,经主席审定签发。

4、信息报送。社情民意报送渠道有两种:一是呈报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送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二是专报市政协信息处。

5、成果反馈。对于党政做出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的社情民意信息,区政协提案科负责跟踪反馈或督导落实;对于市政协采纳的民意信息,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反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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