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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或终止?

 王断天崖路 2017-12-08

一、何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这也是很多企业最为困惑,从而导致他们总要想方设法去逃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同样,很多劳动者也认为,一旦与企业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自己得到了铁饭碗或免死金牌。那么,事实是否果真如此?

例如,常常会有很多劳动者或企业的HR存在这样的观点,即因为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也不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当然,这个观点很明显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则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包括了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所以,即使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企业完全可以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结合劳动者的违纪情形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理,甚至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一旦出现上述法律条款中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终止”?

虽然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无确定终止时间”,即该类劳动合同只有起始时间,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仅仅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情形,当出现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与劳动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如何支付?

在了解完如何解除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所要面临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支付?有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将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金。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也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标准相比较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同。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尤其是作为用人单位,要积极纠正以往的错误观念,主动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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