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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祖注道经 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johnney908 2017-12-08

  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注释:此章言其自然,不待作为。

希言者,言贵于无,如飘风亦然。倘天心不静,飘风即起,不能恒耳。如人之功,其铅方起,意即外驰,岂能恒乎。骤雨如人之功,水方来朝,心即他向,火不能降,虽朝无益,如骤雨不终日耳。如此用功,孰谓是先天地,此乃谷之余。天地尚且不久,火来水散,水朝火灭,不能合一,天地岂能久乎。人妄采后天,乾坤亳无主机。人,乃神也,神岂能返舍,无是理也。故从事于道,言静极之功,去有而就无,故从之静,从之无。道者同于道,同天地不言太虚之体。德者同于德,同天地生化万物之机。失者同于失,同天地虚灵不昧,无言无动,而合天地之道。同于道者,同生化肃杀之权,如人有动有静,相生相克,与天地无丝毫差谬,乐自然之道,故得之。同于德者,同天地含弘广大,无不覆载,其有容也若此。乐其然之道,故得之。同其失,同天地虚灵不昧,风云雷雨,无意而生,无意而散,丝亳不着,如此容静,包罗乾坤,听其自然,合天地,乐我自然,希言之道,故得之。如此合天,信之犹为不足,焉有不信之理乎,太上教人,不过体天惜已而修,忘得忘失,无容心于物也。

(责任编辑: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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