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思一個「我的世界」 文~ 范良光


依康德,道德法則既是一定言律令,是由道德心體自發的無上命令,有強制性而排除一切條件之限制者,不容妥協,故有實現道德意志之必然性。

依康德之發現,道德法則指派給我們兩種使命,其一.去充盡且圓滿地實現道德法則的完整性、純淨性,其二是實現圓善于今生此世。在此兩使命中,人昇舉了「我的存在」之生命,昇舉至睿智體之身份的高度,而超脫了人在宇宙中僅僅是作為動物性之渺小,渺小如滄海之一粟。
且通過此兩使命而必去預設了上帝存在與靈魂不滅,因為法則之純淨或圓滿可能,必伸展今生此世至來生及無限未來始為功。吾儒只肯認唯一道德心體是此兩使命之超越根據及動力根據。

今只注視:道德法則使實踐動力作用于"實現圓善"有必然性一事。德性屬於自由領域,而幸福屬於「我的生命在自然領域中之順逆吉凶」之事,它們分屬於超越區分之兩界;故德福一致、有德者值得有福,即曰最高善、圓善。

中庸有云,大德者必有位祿壽福,即是德福一致的圓善之正義。此「必有」,即指由道德心即天心保障其必然性之必有,無須如西方或康德理論上的必須而有的上帝及靈魂不滅之兩預設,及我人生命必經一個無限奮鬥所須之無限延長未來或永世之無盡歷程。依東方智慧,圓善可在圓頓教中,當下當機地被實現于聖佛之生命中,此義詳參牟宗三先生之圓善論。
今只點明:唯道德心是一呈現原理、實現原理或創造性原理,其自發之自律性的動力才能展現「兩界合一」之辯證融攝而為一體之呈現:德福辯證地統一于一事一物中,真實地實現于今生此世或當下中,更無須寄託于渺茫的天堂或虛幻的上帝之手。圓善之必然性,必依實踐動力性透穿兩界,而作辯證地融攝為一體,乃為真實~此段論說是動力學地說,即是乘用「單純性之某物X」或曰易簡之神的妙用,而且,是改善存在或改命之一實踐動力學之解釋,信且是人類理性所能完成的唯一真實的解釋。

因此,我們應當指這個世界,宣說:你的世界,應當只能就是你的「善的意志」之表象、顯揚的世界,而非如那一切不究竟的世界構造論般所宣稱的,所謂虛幻的世界。
……

後記:
重見舊文,再分享之,以存念。
此種玄思、學問,那能易言?故易經云,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