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 西安要送你一个大大大大……福!利! 昨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出台《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 今后5年 西安计划建设和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22万套 针对不同层级的5类人才 采取↓↓↓
购房补贴 租赁补贴 人才公寓 单位自建人才安居房 人才租赁房 等方式 为人才安居乐业提供全方位保障 满足人才多样化的住房保障需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今年5月8日,《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出台,5个方面23项内容明确了政策措施,提出了“5531”人才引进计划,计划在5年内引进和培养百万人才。在此背景下,提前谋划百万人才安居工作——“筑巢引凤”,显得尤为重要。《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表面:今后5年,全市计划建设和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22万套。包括A类人才公寓50套、B类人才公寓300套、C类人才公寓1000套和D类人才公寓3650套。布局在高科技产业、国际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校、科研院所集中的“人才聚集区”内,全部按照高端住宅进行规划建设,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 《办法》出台后 符合条件的5类人才 最高补贴每月拿6500元 150平方米公寓5年内免收租金 先来对号入座看你属于哪一类? ▽ 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人才分类具体内容请戳↓↓ 城 · 才 (之一)| 38亿奖励资金!西安对100万人才喊出“Come on!We want you!” 哪些人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 《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给出界定:(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二)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人才。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人才安居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供给、自主选择、配套完善、优质服务”的原则,主动适应各类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采取货币化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分层级、多渠道实施人才安居保障。鼓励人才选择货币化补贴的安居方式,在本市工作不满一年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首年原则上以货币化补贴为主。 那么,人才安居政策是补贴房子还是钱? 怎么补贴?标准是什么? 小布都帮你整理好啦 ▽ 《办法》规定 A类人才 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B类人才 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5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C类人才 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3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D类人才 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3年内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50%收取。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1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E类人才 可在我市申请人才公租房,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左右,租金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2%确定。 《办法》出台前,已经在本市工作生活且取得本市户籍的A、B、C、D类人才,符合人才安居保障条件的,鼓励以货币化补贴的方式保障。已享受货币化补贴的人才,在补贴期间进阶为更高标准人才的,经审核后,在下一次应发放补贴资金时,按新标准核发。已享受租赁补贴的A、B、C类新引进人才,在租赁补贴期间购买我市商品住房的,经审核后,可转为购房补贴,补贴金额需扣除已发放租赁补贴资金。已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的,不可重复享受本办法的人才安居政策。 那么怎么申请呢? 步骤看这里! ▽ (一)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可根据自身安居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均符合本办法安居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自主申请一种安居方式。 (二)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统一向市房管局申报。 (三)市房管局牵头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民政、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市房管局根据联审及公示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列明审核情况,对未通过审核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人才公租房申请审核及分配程序按我市租赁型保障房相关规定执行 人才安居房房源筹集方式有哪些? ▽
《办法》明确,我市人才安居房筹集方式主要有:(一)集中新建。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的政府人才公寓。(二)统筹购买。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房源作为政府人才公寓。(三)长期租赁。政府出资长期租赁社会房源作为政府人才公寓。(四)实物配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租赁型保障房作为人才公租房。(五)存量调剂。在存量租赁型保障房中调剂使用的人才公租房。(六)单位自建。用人单位利用存量土地或新出让土地投资建设的单位人才安居房。 政府人才安居房实行精装修,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办公设备,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为人才提供高标准安居保障。 此外 人才安居房只能由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 擅自转租、转借的 由市、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房屋 并取消人才安居资格 今后5年 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大 包括新毕业大学生在内的人才安居保障力度 住宅用地的20%将用于公租房和人才租赁房建设 5年内新建人才租赁房不少于10万套 配建人才租赁房不少于7万套 未来几年 随着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 和“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建设的加快推进 西安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 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措施 为人才发挥才能、施展才华 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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