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4-4-0商羯罗派的知识论

 太阳当空照917 2017-12-12

哲学上所说的反思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把主体看作内在的对 象”,另一方面是“把外在对象的本质看作主体”®。前者的表现是近代西 方从笛卡尔到康德的认识论哲学,它把自我意识作为知识的可靠性或可理 解性的基础,把意识分析作为哲学的根本任务;这种反思是主观的、认识 论的。后者的表现是古希腊从赫拉克利物到柏拉图的理性主义本体论,它 是古希腊哲学对语言和对象(“名”与“实”)进行颠倒的结果,结果不是 语词反映对象,反倒对象、世界成了语词及普遍的语言关系的影像,而语 言、逻各斯则成了独立的本体。比如毕达哥拉斯就“认为数和逻各斯是第 一性的,它贯串一切事物的本性,把一切事物联结起来,使之有秩序。”® 逻各斯就是语言或语言中的思想,所以“第一性的东西和思想的东西是一 个东西”®,而柏拉图则主张客观事物是理念的“摹仿”,现实世界不过是 一个更真实的理念世界的影子;这种反思是客观的、本体论的。而黑格尔 的辩证法则把这两方面统一起来。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反思既是把对象当 自我来看待的意识,又是把自我当对象来看待的意识,因而它是“双重 化”的意识®;在这里,我们既要领会精神、逻各斯就是客观世界的本 体,又要看到逻各斯、客观精神是人类自我的精神的外在化,是精神通过 其客观化使世界展开。
上面这两种反思类型在印度哲学中都存在的。其中客观的反思包括观 念的和非观念的两种类型。前者表现为对语言的反思。吠陀曾歌颂语言之 神为世界的护持、本源®。梵书认为意识(末那)与语言是生主的两个方 面。据说生主在创造世界后,又化身为语言、意识进人创造物,从而使世 界脱离混乱.,而具有了秩序。语言还被说成是生主的新娘,是生主的得力 助手。生主使她显现为天空、大地,使她成为诸神、人、阿修罗居住和相
邓晓芒:《思辨的张力》,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58页。
转引自叶秀山:《前苏格拉底哲学研究》,三联书店1982年,第70页。
同上。
参考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1-122页。
RV X .125_1 〜8 互竞争的场所。语言与意识经常被与生主等同,有时甚至超越了生主,成 为宇宙存在的最高原理®。奥义书也继承了这种思想。如艾多列夜奥义书 把梵说成是元气,而语言是元气扭成的“绳索”,名称是其上之“结”;通 过这语言之“绳”,词语之“结”,一切存在被联结起来,因为“一切事物 实际上就是名称” ® (比较上面毕达哥拉斯的说法);艾多列夜奥义书还认 为宇宙也是一条索,与语言之索对应,而事物则与词语对应。根据吠檀多 派的信念,吠陀不灭,故至上神在每一劫开始时,是根据吠陀的词语和结 构来创造世界的万物及其秩序的。总之在印度思想中,也存在一种与在古 希腊哲学中发生的情况类似的“语言的颠倒”。本来属于人的思维的语言、 概念成了独立的宇宙本体,所以在印度哲学中,也存在一种观念的反思。 但是印度思想的神秘主义倾向,注定这种反思不可能走得太远。在这里, 客观的反思所揭示的,作为世界存在基础的主体性不是观念,而是无观念 的精神澄明,如不二吠檀多的无差别、不动的真心(以及如来藏佛教中无 念、清净的心性)®。
这种非观念性也决定了印度哲学中主观的内在反思与西方哲学的不 同。主观的反思旨在发明自我的内在本质,这在奥义书的自我四位之说和 五身之说中得到体现,自我的最高本质,被发现其实就是世界存在的真 理,不二论继承了这种内在反省的思路。但与西方的观念论把思维、逻各 斯等同于自我不同,奥义书——吠檀多思想则以为对于那最内在、最真实 的自我,人的思维、理性、语言乃至理智都是外在的。尽管这一学派继承 了在从吠陀到奥义书的客观反思中对语言的颠倒,仍然认为现实世界是从 某种潜在的语言概念(潜名色)生起的,但世界的最高本体被认为是梵, 名色在存在者的存在中的意义被当成次要的,它只是产生种种假相的根 源。而至上我就是梵,无名、无相、离思维、无言说、非理性,就是精神 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单纯的澄明。正是由于它没有规定性,因而不可思维、 不可言说,而只能通过某种超越的直观显现。这种反思是神秘的。
总之,尽管不二吠檀多的哲学也是一种反思哲学,但由于它的非理性 和神秘主义,它没有发现自我的理性实质,也不可能从世界的秩序中看出 自我,但是却企图从世界的质料中发现自我。这样一种反思被不二论贯彻
Taitt BrU J.SI; Sat BrX JJ.S; Sat BrV'UMl; Sat BrX I -1.6-18
.Ait Ar D 小 6.1 〜2
在这里,我们觉得“Idealism” 一词,还是译为“观念主义”较好,译为“唯心主义” 不够准确,因为确有非“观念主义”的“唯心主义",主张的是无观念的精神,如不二论和中国 的如来藏佛教。 到认识过程中。所有事物的共同质料就是心性或梵,对于任何事物的认识 实际上都是领会被它所包裹的心性,所有的认识都是即物见我。这所见的 “我”,不是西方的反思哲学所领会的理性、逻各斯等普遍物,也不是思维、 理智、意志等主观存在,而是精神的无内容的澄明,空洞无物的意识。
不二论相信,我们在每一次经验认识中,都实现了一种真正的形上学 的反思。一般人可在具体事物上见心,是即事而真;而得道的圣者只见心 不见物,是举目皆真。这种形上学的反思,是经验认识形成的先验条件, 因为只有心性才是光明,只有这有光明的东西才能知,而且才能被知(漆 黑一团的东西既不可能照亮对象,也不可能成为被照亮的对象),只有通 过对埋藏在事物中的心的领会,此物才能被认识,而这种领会,就是藏隐 在此物中的心的自我显现(心不是真正的对象),这其实是它与我的心之 融合,这是通过我的意识(觉谛)破除对象对于心的覆障而实现的。所以 整个认识过程,就是一个心境交融。
吠檀多的认识论的唯一价值就在于它同黑格尔的一样,也是一种辩证 的认识论,这就在于,精神在事物屮看到了自身。我们前面谈到过数论的 认识论实际上是建立在自我意识的反思基础上的,吠檀多的认识论也以自 我反思为基础,但是在数论基础上更进一步。因为在数论的认识论中,一 切现实认识尽管只是同属于精神主体的神我对觉谙的心相的知觉,但神我 在这种知觉中,并没有意识到是知觉自身,因而在这种自我意识中,自我 对这自我意识还是不自觉的,也就是说这种反思意识还不是辩证的。但吠 檀多派则明确指出对觉谛心相的这种知觉,其实就是我对自身的知觉,因 为这心相中包含的真理,其实就是我,故所谓认识其实就是本质上是同一 的东西经过相互区分,又在对方中发现自身,因而这种自我意识是自觉 的、辩证的。
吠檀多的知识论,是从存在与自我的同一性开出的。存在的本质就是 心,心之体自然能知,这种知其实是自知。吠檀多认为有两造的转变,谓 无明转变与内根转变,前者纯为客观世界(名色)之创造,后者是主体产 生对客体的意相(vrtti,或曰观念),二者皆以本心为依处而生起。知识 即是主观的心与客观心的结合®。盖名色虽为心体之变易,而因无明覆
论吠檀多知识学,应区分“识”(jftana)与“心”(cit)。心是存在的实性、世间的依处, 是主、客之共同本体。识即一般所谓知识,其本体即是心。心即是灵明,即本然之知性,而识则 是心的表象。本心虽然是知,而体恒一味,只知事物的实性,不能知事物的相状差别;识是心的 转变,有多样性,故可知一切相状。识与心不一不异,是本体与现象的关系(佛教与弥曼差以为 识是自我的作用,商羯罗反对二者之论,而坚持知识或知觉就是阿特曼自身的体性)。 障,不为所觉;其觉知必经内根之转变破无明方成。在世俗层面,一切知 识必作为内根意相,方成为觉知之内容,为现实的知识。在内根缘境之 前,境可作为“客观”对象而存。因内根意相与对象相状相同,二者完全 融全,方去除相应无明,使被覆障的心性的一分得以显现自身,这就是知 识的形成。其具体过程,先是根境相触,激扰内根;其次内根流出,与境 相结,弥合无间,内根由此变取外境的等流意相;最后,正因为这意相与 境的形量完全相同,因此它解除了与境相应的分位无明,使被覆障的境界 心性显现出来——这种显现其实是对象被覆障的心性与充实于觉诗意相中 的心性的融合。一切知识,皆是境、我的交会因为在逻辑上说,真知 的显现是经验认识的最后一环,所以又称它为识果。其实真知本来在此, 体性常住,原不赖人为形成,惟因内根去障,使其真性自显,乃方便说知 识以内根变易为缘而形成。这就是吠檀多知识论的基本立场®。
商羯罗的早期不二论,致力于揭示世界之如幻的实质,其于知识之形 成,逻辑之作用,盖未遑详论,顾其所说,则每依凭僧怯。商羯罗弟子莲
花足(Padmapada)始致力于发展吠檀多的知觉论,其后有光我(Prakasa -atman)等严饰其说。而吠檀多知识学之建立体系,盖案达吠离(Dhar- marajaAdhvarindra)及子罗摩克利须那氏之功也。顾法氏之学,沾丐弥曼 差者甚厚,其立知识六量,即绍袭弥曼差学派。但其立义,往往有偏,或 病在穿凿,或伤于支离③。后学解释,也各持一端、暧昧舛互,违至道之 实,戾学者之望。今之学人,每依西方知识论,隐栝宗义、料简异说,亦
但既然一切知觉,皆因充实内根意相的心性与充实无明变相的心性结合而生,则对瓶和 知觉何以是“此是瓶”,而非“我是瓶”(如知觉“我为苦”)?吠檀多说,这是因为就前者而言, 意、境的心性之结合,是在“此”这样一个先前义相之下进行,而就“我为苦"而言,这种结合 是在“我”的前义相之下的,故差别如此。
关于识与我'的关系,在印度哲学中多种异说。唯识论中,有持识有一分、二分、三分乃 至四分者;其中,陈那认为识有三分,即相分、见分、自证分,任何知识皆同时显了这三分;任 一识中,心、境等皆已具足,一切知识皆是自我显示,故勿需一恒常自我,作为一切识的共同主 体。弥曼差派的光显也持识有三分,即见分、自证分、证自我分,自我与觉谛永远不可分离存 在,而是始终合而为一,故一切觉谛的意相,皆同时了别自我,识在了境时,亦显了自身,如灯 照物亦自照。二者皆以为识有能照之用,识之了境,无须自我之助。但吠檀多认为只有自我能 知,经验的识自身不能知。他们对上述的不同说法一一进行了反驳。认为若以识为实体(如唯识 论者),则必有大小,故或照一分,或遍照世界,亦不应理;若以识为作用(如鸠摩利罗),则属 于无知,如自然的运动;若以识为自我属性(如光显),如灯所具的明性,则其必为自我所生, 故其实还是自我照了;若知识为自我显示,则知识即全同于自我,亦证自我是能照。故吠檀多认 为唯一的能照者,即是梵、自我、心性,即澄明之本体。
拉达克利须南说:“不二吠檀多的知识论,若从科学立场言之,则甚为粗疏,虽则其形 上学领悟尚有价值。”(IPn 492〜493) 属不得已而为之。学者即欲依客观立场,详论其说,亦自觉不能全免于自 立矩榘,强施绳墨;曰非此恐不足以弥伦异义,使成条贯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