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辽代人对佛教的尊崇,使佛教在辽国具有很稳固的地位。为了对佛教进行管理,辽代统治者仿效中原国家建立了僧官制度。辽代僧官与唐宋僧官有很大不同,即许多僧官拥有俗职。这些俗职名目是:门下省的侍中,三师、三公和鸿胪寺卿等公卿官,崇禄大夫和特进等文散阶。僧官的俗职有三个特点,一是所加的官职都是政治地位较高无实权的加衔,二是有俗职的僧官数量特别多,三是授予俗职的行为持续时间长。辽代统治者这样做的目的,首先是通过授予俗职向这些高僧学习佛教理论,其次是表彰对辽朝佛教和政府作出贡献的僧官,并奖掖佛教理论精深的僧人,最后是弘扬佛教理论,维护王朝统治。
行的最高等级的葬礼,表示了对诠微大师圆寂之后的最高政治待遇。可见,辽代僧官得到的俗职皆是无实权但政治地位很高的。官位较高是辽代统治者授予僧官俗职最突出的特点。 2、授予俗职的僧人数量多 辽代统治者授予僧官俗职是承袭唐朝的旧制。唐朝统治者授予高僧俗职是很谨慎的。这一举措主要是表彰在翻译经文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僧人。多数僧人是死后才获得俗职。如唐洛京长寿寺菩提流志圆寂之后,唐玄宗念其译经有功,“帝闻轸悼,敕试鸿胪卿”。还有对译经的外国高僧授官后,并不令其留在中土,如乾元元年(758)唐肃宗“诏以力为太常卿,末摩为鸿胪少卿,并员外置,放还本土”。“力”指得是厨宾高僧般若力,“末摩”是中天竺高僧善部末摩。唐朝政府封他们俗官,“以官品荣之”,便送其离开中国。还有一些高僧也不愿生前接受俗职,不空从天宝年间到大历年间为唐朝政府翻译了大量经文,唐代宗在不空临终时“加开府仪同三司”,不空反而不高兴,称:“奈何临终更窃名位?”唐代宗只好在不空圆寂后追赠其为司空。由此可见,唐朝本土僧人生前获得俗官加衔的数量非常有限。北宋也和辽一样,承袭唐代故事,僧人可以加官试光禄卿或鸿胪卿,但也只是对参加译经的少量高僧。辽代于此恰恰相反,辽代的皇帝大批量的对僧人授予俗官。辽兴宗时,授予高僧俗职特别多。“尤重浮屠法,僧有正拜三公、三师兼政事令者,凡二十人。贵戚望族化之,多舍男女为僧尼。”枢密使马保忠出言阻止,“马保忠尝劝以臣下无勋劳,宜且序进之”。结果是兴宗“怫然努曰:‘若尔则是君不得专,岂社稷之福耶。’”皇帝对佛教的狂热和执著使有远见的大臣的建议没能改变这种现象。辽道宗为僧官加俗官衔,比兴宗还要多。清代的史学家厉鹗研究石碑中关于守臻、智清的记载后评价:“道宗加僧守志守司徒,见于咸雍二年;加圆释、法钧二僧守司空,见于咸雍六年。观此碑,知加司徒司空者,先有守臻、智清矣。名器之滥,从可知也。”辽代石刻文献中有大量僧人有俗职的记载,这是对辽朝僧官俗职泛滥的有利佐证。与唐宋相比较,辽代皇帝对大量的僧人授予俗职。这是辽代僧官俗职的显著特点。 3、授予僧官俗职持续时间长 无论唐朝还是北宋,都只是对参加译经工作的僧人授予俗官加衔。国家组织译经不会长期进行,更不会转化为国策,这使唐宋两朝不会长期的对僧人授予俗官。北宋初年,太宗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边建立译经院,命西域高僧法天、天息灾、施护人院主持译经,后改为传法院。为了提高僧人工作的积极性,政府对参加译经的高僧加官试光禄卿或鸿胪卿,有时还加衔朝散大夫、朝奉大夫。但伴随着译经主要工作的结束,这种僧俗不分的做法的流弊开始显现出来,元丰时期宋神宗详定官职,规定以后译经僧凡授“试卿者,改赐译经三藏大法师;试少卿者,改赐译经三藏法师”,彻底结束了僧官担任俗职的现象。而辽代皇帝却长期令僧官兼有俗官官衔。文献中最早的辽代僧官加俗官官衔的记载是辽景宗朝,三京僧尼都总管沙门昭敏兼任“侍中”。由此可知,至少在景宗朝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僧人任俗职,圣宗、兴宗和道宗三朝仍然存在,并且有增无减。天庆五年(1115),《大安山莲花峪延福寺观音堂记碑》记载:“永泰寺内殿忏悔主检校太师行鸿胪卿通悟大师者。……主上闻风宣请而至,亲口礼敬口口道器口亲九口讲为内殿忏悔主,口赐紫袍,加检校太师、通悟之号。”这里的“天庆”是辽国末代君主天祚皇帝的年号,文中的“主上”自然是天祚皇帝,文中的僧人“加检校太师、通悟之号”就是说,皇帝授予僧官俗职的行为一直存在到天祚时期。授予僧官俗职作为一项政策被固定下来,并长期执行。这是与宋代相比的明显特点。 三、辽代统治者授予僧官俗职的原因 如前所述,唐代和北宋政府授予僧官俗职的原因是奖励译经的僧人,但是,辽代统治者长期大量地给僧人加官衔,却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 首先,辽朝皇帝希望通过授予俗职,向这些高僧学习佛教理论。辽国皇帝崇佛,更喜好研究佛教理论。“北朝皇帝好佛法,能白讲其书,每夏季辄会诸京僧徒及群臣执经亲讲”。辽朝皇帝在佛学上有所建树,著书立说,还开佛教大会与高官和僧人交流。政府高官见驾不成问题,但无官无职僧人人宫面君却有很多不便。仅有正职的僧官官职较低,在皇帝面前与普通高僧无异。为了向高僧请教佛法,辽代皇帝大量长期地授予僧官俗职。从授予的官职上可以看出,这些官职都是地位较高能随王伴驾的。僧人得到这样的官职可以比较自由的接近皇帝,“觉华岛云海寺海山大师俗姓朗,名思孝。行业超绝,名动天下。当兴宗时,尊崇佛教,自国主以下,亲王贵主,皆师事之。尝赐号曰‘崇禄大夫守司空辅国大师’。凡上章表,名而不臣”。海山大师成为了皇帝和其他契丹贵族的老师,被授予“崇禄大夫守司空”,还可以直接向皇帝上表章。辽国皇帝正是通过这种关系深入的学习佛教知识,如乾统五年,《沙门谛纯等为亡师造塔幢记》:“大安初,会燕京忠悯寺师录司徒大师法制口赴口口口口(下缺)口口之口口道宗一见便加倾待。及问杂花大惑,师剖析疑滞”。辽道宗正是通过与司徒法制交流,解决了心中的佛学疑难,理解佛学深奥的经典。 其次,表彰对辽朝佛教和政府作出贡献的僧宫,并奖掖佛教理论精深的僧人。这个目的与辽帝学习佛教理论是一致的。辽代皇帝当然希望向有一定佛教素养和国家责任感的僧人学习佛家思想。如大安七年(1091),《法均大师遗行碑铭》记载,法均大师于咸雍五年(1069),冬开始管理金台地区的僧务,“始于此地,肇辟戒坛。来者如云,官莫可御。凡聋跛伛,贪愎顽,苟或求哀,无不蒙利。至有邻邦父老,绝域羌军,并越境冒刑,捐躯归命。自春之秋,凡半载,日度数千辈。半天之下,老幼奔走,疑家至户到,有神物告语而然。越明年,师道愈尊,上心渴见,爰命迩臣,敦勉就道。因诣阙,再传佛制。以石投水,如火得薪,其志交孚,非喻可及。遂肯与永乐,北面尽西土鸣足之敬。翌日,特授崇禄大夫、守司空,加赐今号”。他在金台地区传法,教化一方百姓,稳定了当地佛教的地位,有助于辽政府维护当地秩序,吸引众多外国(西夏)信徒越境来辽,提高了辽国的国际威信。法均大师上京后,辽朝统治者通过“再传佛制。以石投水,如火得薪,”来确认其拥有极高的佛教理论水平。最后,授予他俗职是对他工作成绩和佛学修养的肯定。 再次,弘扬佛教理论,维护王朝统治。辽国非常重视佛教理论研究,授予理论素养高的僧官俗职,可以有效地鼓励有条件的僧人积极从事佛教创作。这使辽代出现了大量的佛学著作。僧人投入佛学研究,提高了自身佛教理论水平,为辽国编修藏经和开凿石经提供了人才基础。同时,僧官是佛教上层集团的政治代表。辽代统治者通过授予僧官俗职以达到羁縻佛教教团和拉拢佛教上层的预期。辽统治者利用僧官统治佛教使其顺从政府管理,并令佛教美化皇权维护辽国统治。 综上所述,辽代统治者授予僧官有政治地位的俗官官职,为学习佛教理论创造条件,同时表彰高僧,弘扬佛教理论和维护王朝统治。辽代统治者这样做的目的,与唐朝和北宋初年有很大的不同,使得辽国僧官的俗职有自身的特点。辽代僧官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大量的僧人有俗职。辽代统治者长期的授予僧人俗职,僧官有的加衔与俗人官职加衔很接近,门下省的侍中、检校太师、检校太保、检校太尉、司徒、司空、太傅和鸿胪寺卿等公卿官。授予僧官俗职是辽代僧官制度的显著特点。 参考资料 [1]阎凤梧,全辽金文[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 [2]元・脱脱,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唐・李林甫,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2 [4]向南・辽代石刻文编[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 [5]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辽代石刻文续编[M],沈阳:辽阳人民出版社,2010 [6]洪皓,松漠纪闻[M],北京:中华书局,1985 [7]北宋・赞宁,宋高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 [8]宋・叶隆礼,契丹国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9]清・厉鹗,辽史拾遗[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5 [10]清・徐松,宋会要辑稿[搠,北京:中华书局,1957 [11]陈述,辽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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