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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腌笃鲜 | 印象笔记网页版

 久铭公司 2017-12-15

  我媳妇是上海人,岳父做得一手好菜,尤其擅长本帮菜。品相不见得像大饭店里那么精美,但都是家常菜的味道,吃起来滋味扎实。拜他所赐,我一个地道的内蒙糙老爷们儿,慢慢地也可以品出沪上珍馐的精妙之处。至此方才明白,所谓南北饮食互相吃不掼,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口味差异,只是没吃到真正的好东西而已。

  我岳父岳母每年冬天都会来北京避寒,翌年春天再走。原因无他,就图北方有暖气。每到快开春大约一个月前,我岳父都会买回来两方猪肋条。先用花椒和大粗盐粒在锅里呛炒,炒得咸香扑鼻,然后把这些抹在肉表面,厚厚的一层,再封入一个小坛子里头密封。一个月后腌得差不多透味了,拿钩子挂起来风干个三五天。一俟二月春笋上市,岳父就会拿咸肉、新鲜蹄髈,滚刀切成的春笋,炖上一大锅腌笃鲜,一家人围着桌子热气腾腾地吃。

  腌笃鲜这个名字有点怪,做法却非常简单,就是把咸肉、鲜蹄髈和春笋搁在一起,黄酒生姜香葱,砂锅小火,一点盐都不搁,徐徐煨上两三个小时,炖出一大锅汤水乳白色的鲜汤来。端上桌的时候,咸肉摆在正中,有如山岳之镇,四周汤水蒸腾,鲜蹄髈块和春笋于汤中若隐若现,品相清白淡雅,但又不至于是真正的清汤寡水。

  我是个北方人的胃,一是不喜喝汤,二是无肉不欢,所以头一次吃的时候,对春笋和汤水视而不见,筷子一摆,直扑咸肉。从上头撕下一条,搁到嘴里大嚼。这肉已经炖得极酥烂,而且被汤水炖过以后,咸味被冲淡了几分,口感恰到好处。牙齿轻轻一切,肉块立即溃开,带着笋香的咸汁涌在唇齿之间,十分下饭。光就着这咸肉,我一顿能吃三碗白米饭。

  

  岳父一家看我这么吃,都笑,笑得我大惑不解。再一看他们,三个人每人前头一个小碗,碗里盛着汤水,里头搁着一块蹄髈,几块春笋。他们的吃法跟我迥异,先夹起春笋咯吱咯吱嚼,然后开始小口喝汤,汤喝得差不多了,再把蹄髈吃了。至于咸肉,人家根本不动,吃完以后岳父把咸肉单独捞出来,下次再用。

  后来我学着他们的样子,也盛了一碗汤,拿调羹一勺勺细品。先尝到的是咸鲜滋味,整条舌头都被按摩了一遍,但丝毫不觉得齁,也不觉得腻,温温洋洋,中正平和,落肚以后顿生安详之气。这才明白我从前的吃法可谓是“买椟还珠”。这乳白色的汤水,才是腌笃鲜的精华所在。从蹄髈那煮出来的脂肪油香,从咸肉里吸收来滋味,从春笋里取来清香,春笋可以把鲜肉的油腻中和,鲜肉也可以去除笋里的涩气,咸肉再把鲜味提出,三者混杂在汤中,彼此磨去棱角,融汇一处。高明的厨师,这汤讲究一个“清”字,看起来清爽不浊,内中味道却是醇厚香浓,如此才是化境。腌笃鲜做起来非常简单,但要达成这个境界可不容易。

  我有时候把汤浇在饭上,做成泡饭,也是无上美味。

  我请教过岳父烹饪的妙诀,他说没啥特别的,就是得看原料。腌笃鲜烹饪手法不激烈,调料用得少,能最大限度保留原味,所以原料本身的品质决定了口感。尤其是春笋,经冬一季,体型肥大饱满。切不能用冬笋,冬笋胜在细嫩,只合清炒,炖汤还是以春笋为上。

  北方的春天太干,易生春燥,腌笃鲜比在江浙沪更有用武之地。春天喝上这么一碗味道不冲不重的鲜汤,淡而有细味,宁神润身,比杜比还降燥。我如今已经养成了习惯,每年春天总要炖上几锅,每次都拿一小碗,盛满白汤,一勺勺细细啜饮,身上的燥气一点点被浇熄,比喝茶还舒服。

  这是我媳妇家的习惯做法,后来我在上海朋友家和一些名店也都有幸品尝了几次,各家做法都不一样。咸肉的选择,有用咸蹄髈的,有用咸肋条的,还有更地道的做法——加得是金华火腿片;配料也各有选择,百叶结、黑木耳、莲叶之类,各有巧妙不同。

  就我的感觉而言,火腿腌笃鲜的“鲜”味特别突出,能提味。咸蹄髈胜在“香”,因为蹄髈富含胶原蛋白,汤质更醇厚,但鲜肉就不能加鲜蹄髈了,得换成瘦排骨,不然汤会太油。

  我有一次还拿伊比利亚火腿试着做腌笃鲜,结论是,纯属糟践东西,全浪费了。可见食材虽美,若不考虑调和之道,也是白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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