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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 丨 融资租赁公司败诉系列案例-7:承租人丧失履约能力,出租人可依约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

 奇人大可 2017-12-16


PS:我国非判例法国家,因此个案的判决不具有法律规范效力,不能作为法院在后续审理案件时的法律依据。但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当事人可以从既往案例中学习吸取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故,我们整理出融资租赁公司败诉的系列案例,供各位参考。

往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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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丨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陶彩云

(1)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案       号:(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5389号

(3)案       件:上海富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中发开关有限公司、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判决结果:驳回出租人部分诉讼请求

(5)裁判要旨

承租人明确丧失履约能力,出租人可以承租人违约为由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以及留购价款,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配偶在保证合同签字页签字,但系作为配偶身份签字,无明确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不能据此确认为保证人。

(6)基本案情

2013年5月27日,富汇公司(出租人)与中发开关公司(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富汇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中发开关公司出租设备一批,租赁期限为3年。同时,合同明确约定,如中发开关公司出现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富汇公司可要求中发开关公司增加担保,中发开关公司未增加担保的,富汇公司可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并要求中发开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同日,中发电气公司、三佳公司、陈邓华、刘品海、陈余江分别与富汇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承诺就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虞小珍、王建丽、施珠玲作为陈邓华、刘品海、陈余江的配偶在保证合同签字页上签字。

而后,富汇公司风控部门调查了解到中发开关公司出现了欠付银行贷款、被银行抽贷等情形。2014年5月15日,中发开关公司明确表示其无力归还富汇公司欠款。此外,富汇公司多次依约要求中发开关公司增加抵押担保物,但中发开关公司一直未予理睬。

富汇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中发开关公司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及留购价款,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法院观点

第一,对于中发开关公司丧失履约能力且未增加担保,富汇公司可否要求其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及留购价款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富汇公司与中发开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权转让协议》、《融资租赁合同》、《保证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富汇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中发开关公司出现拖欠银行债务情形,显属违约,且富汇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中发开关公司寄送了增加抵押物担保的通知函,但中发开关公司未增加抵押物担保,中发开关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富汇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并给付留购价款。中发电气公司、三佳公司、陈邓华、刘品海、陈余江自愿与富汇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对于虞小珍、王建丽、施珠玲作为配偶在《保证合同》签署页签字是否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富汇公司除提供保证合同外,未能提供证明虞小珍、王建丽、施珠玲对涉案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的其他依据,对此本院认为,签订保证合同必须有明确的保证意思表示,虞小珍、王建丽、施珠玲虽在保证合同签字页签字,但其系作为配偶签字,不能据此确认虞小珍、王建丽、施珠玲是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

(8)简要分析

本案中,法院以“保证人配偶虽在保证合同签字页签字,但没有明确的保证意思表示,不能据此确认保证人配偶是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为由,驳回了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诉讼请求。笔者认为,保证责任是对保证人义务的设定,保证人只能以明示的方式表明愿意承担保证责任而不能简单加以推定。在实践中,融资租赁公司为方便操作,常在保证合同中设置“配偶栏”,让保证人配偶在“配偶栏”签字。但如发生争议,法院很可能认定在“配偶栏”签字只是表明配偶知晓保证人保证行为,并非表示其个人同意承担保证责任。笔者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如需保证人配偶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其保证人身份,让其作出明确的保证意思表示。

在本案中,虽融资租赁公司部分做法欠妥,但融资租赁公司就融资租赁风险管控的部分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承租人存在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笔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将承租人丧失履约能力作为违约条款,在承租人明确丧失履约能力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承租人违约,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及时止损。笔者基于本案向融资租赁公司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将承租人丧失履约能力作为违约条款写入《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融资租赁公司风控部门定期检索、排查承租人的涉诉、银行资信等情况,一旦发现承租人出现资金问题,及时调查了解,采取措施。

第三,如承租人出现资金问题,及时依约要求承租人增加担保。

第四,注意保留相关书面证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本文不属于法律意见,如需咨询请与本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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