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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的衍生物 第三章 一朝“十三相”——伴君如伴虎(4)西汉宰相篇

 金色年华554 2017-12-17


                      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


(三)一朝“十三相”——伴君如伴虎



汉武帝刘彻

上章说到萧何死前向惠帝举荐曹参为相,终得安详而逝。继萧何之后的曹参、樊哙、吕产等人恰好处在了“文景之治”时期,整个皇室依旧奉行“黄老之道,无为而治”。天下一片安静祥和,欣欣向荣之景,后继的丞相按照官僚制度的职责,有条不紊运行着高祖、萧何定下的一切规章制度,此时的丞相之权,依旧是领百官而助皇权治天下。

直到汉武帝继位,这个一天不搞事就浑身不爽的中二青年,开始觉着从他爷爷辈儿开始到现在,丞相一直“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导致相权达到与皇权不相上下的地步,甚至时不时还能僭越皇权,心里更加不爽。

我们读史,对于一些事情的剖析,离不开对当事人性格的分析。汉武帝本人权力欲极强, 又有雄才大略,像他这样的皇帝,是决不允许权利掌握在别人手中的,那么他想搞事,就从限制相权这条野路子开始。

汉武帝在位五十四年,总共换了十三位丞相,请看简图:

图片                            发自简书App

除一人在汉武帝托孤留任外,其他十二位丞相中,被免职的四人,五人因犯罪下狱治罪或自杀,四人善终里面有两人都是无所作为之人。并且被免职的有两个人也是非正常死亡,一位窦婴先免职后弃市,另一位舅舅田蚡是被惊吓患精神分裂症死亡。

可以说的上汉武帝时期的丞相实在属于”高危职业“。那么究竟是不是相权的发展严重影响到了皇权,或者是如郭嵩焘所讲”西汉与宰相共天下“的局面,更甚至有取而代之的趋势,导致这丞相之位经常三年一更换呢?还是汉武帝就是这么一个丧心病狂的屠夫呢?我们从以下几个维度加以分析:

(一)相权的职责出厂设置“过度”宽泛,确实影响到了皇权的“高度”集中。

请注意“过度”和“高度”两个词语,相对于汉朝之前的“丞相”制度来看,我们在将汉代官僚机构时,提到过丞相之职责除了外治天下,还得设御史中丞对于皇室之事多加干涉,除了军事之外,全国之内,事无巨细均归丞相总管。

在汉初之时,皇帝们都以无为之治为重心,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改革,照着老制度走就是最好的发展,丞相的职责此时也是无需作为,在惠帝时期的丞相曹参曾经因为“无作为”被弹劾,他对于皇帝的问责,也是用“萧规曹随”以回复。如果丞相职责放在此时的社会背景,与民休息,的确不存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但是到了第七任皇帝刘彻这里,国家经济达到“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不可校也;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上》。这时的汉武帝于是想开始作为了,首先对他来说,就是需要大量成立自己的人员体系,因为武帝继位之初,国家大权掌握在窦太后群体手中,他需要选拔大量的人员以佐自己收回皇权。

这时最尴尬的事情发生了,我们之前提到丞相的秘书处有东、西两曹,工作职责是掌人事选拔、任免,虽然最终的抉择权归于皇帝本人,但是其人员的选择范围和最大建议权均属丞相。因此他想作为受到的最大限制恰好在于“人事任免权”上,例如《史记 ·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

“当是时,丞相入奏事,坐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尽未?吾亦欲除吏。”

这里讲田蚡非常受武帝信任,但他所安插的同僚太多了,有的甚至从闲居一下子提拨到二千石级,把皇帝的权力转移到自己手上。因此武帝说:“你要任命的官吏已经任命完了没有?我也想任命几个官呢。”

如果非要说此时皇权和相权的最大矛盾和冲突,便是这人事任免的问题。

图片发自简书App

(二)“ 常以列侯为丞相”严重影响到了汉武大帝工作的开展。

武帝继位之初,国家权力集中在窦太后手中,窦太后一直所主张的是“黄老之道”,而汉武帝遵的是儒家学说,两人其根本的信仰不同。当时恰逢王绾年老退休,武帝此时一心借窦婴、田蚡之力以对抗窦太后,但是此时武帝一集团力量单薄,不足以抗衡窦氏政权,故窦婴、田蚡先后被窦氏罢免,而中间的许昌就是作为窦氏代表被武帝所罢免;

如果说前期的四位丞相的更替命运是刘、窦之间对于皇权的角力。那么接下来的几位便是能力不足,不能协助武帝大展宏图而被诛除;

自田蚡之后的薛泽、李蔡、庄青瞿、赵庄、石庆不是列侯家族,就是纨绔子弟。其能力才干较汉初七十年里的丞相,简直是天壤之别。因此在武帝看来,这些白食千邑的列侯丞相,经常在三年之内,先后因“犯事”而下狱自杀,纷纷被武帝干掉。从表面看这些庸才确实不符合雄心勃勃的汉武帝的用人准则,其实这才是真正的皇权与旧制相权的交锋。

武帝继位之初为了从窦氏手中拿回主权,曾想大肆培养自己的嫡系团体,故在第一年时就发布招贤令“召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并“亲策问以古今之道”。这举措对于一时半会改不了丞相旧制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此时大批量的士人出现,如主父偃、东方朔等人,提供了不少谋略;

武帝通过贤良对策等方式,身边集中了一批有才干的近侍之臣。他们由庶僚加衔侍中、诸曹、诸吏、给事中,从而成为入侍武帝的内臣。他们名为侍从之臣,实际重点参与谋议,这些中朝官员的秩爵并不显要,但是身份特殊,他们不仅参与军国大事的谋议,有时奉命与公卿大臣论辩,以致面折廷争而诎大臣。同时破解将士人公孙弘提拔为丞相,其后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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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就是用小官管大事,而这些小官又易于控制,从而收到以卑制尊、以轻驭重、以中御外、尊君抑臣的目的。

特别是当时为适应对匈奴作战的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皇权,减少廷议决策对皇帝的影响。刘彻设立了以卫青为首的内朝。这样军事作战保密达到了,而皇权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从此西汉的政治制度便形成了内朝的尚书组织与外朝的三公九卿一起管理政务及分工又相互制约的双轨行政管理体制。此项重大改革将重要在一步一步中将丞相的权利限制到了外朝,只有执行权,而决策大权终于回到了汉武帝手中;

(三)极端性格下的冤魂。

汉武帝人生的前期,在收回皇权的路上,一步一步的运作,终于将本该属于皇权范畴的决策拿了回来,属于政治斗争下的手段。而到了晚年,惨死于“巫蛊之祸”的这些丞相,此时不再是因为权力斗争而死,而是由汉武帝的性格导致。

虽然丞相一职在汉武帝时期被看做高危职业,汉武帝的治理手段也颇显得有些偏激,但是出于国家发展的目的以及结合汉武帝自身的性格。也就不难理解这种“一朝十三相”情况的发生。

故此,总述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并非指的是某位宰相的职权有威胁皇权甚至取而代之的趋势。而是在于一开始的职责设置太过宽泛,丞相君主制用于汉初是符合社会背景和国家发展的,遇到这些垂拱深宫的皇帝也不会产生太大的矛盾碰撞。但是制度的运作还是需要人来实施,遇到汉武帝这样雄才伟略,好大喜功之人,加之社会发展到相应阶段。这种旧制度下的“丞相职责”(相权)便与现实显得格格不入,改革创新自然而然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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