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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塞尔到德里达

 置身于宁静 2017-12-18

 

   内容提要:发生现象学构成了胡塞尔晚期现象学研究的核心课题,它的出现为现象学乃至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理论路径。胡塞尔及其之后的现象学研究,也大都是循着这一路向发展下去的。以“发生”为研究视角,胡塞尔试图寻求真理的原初发生,而海德格尔转换了胡塞尔现象学发生概念的论域,转而去寻求存在论的发生,德里达则把辩证法引入了发生现象学研究,在起源处实现了发生与结构的共源,从而使起源由奠基性本质转为奠基性事实,解构了胡塞尔的作为“先验现象学”的发生现象学。

  关 键 词:发生/先验发生/存在论发生/辩证综合

   作者简介:王庆丰,1978年生,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发生现象学是胡塞尔晚年的“现象学憧憬”,潜藏着未来哲学发展的新的可能性。在胡塞尔看来,发生现象学是与静态现象学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生成(Werden,become)”、“发生(genetisch,genetic)”能够成为现象学的课题,这使得现象学的研究领域扩展了足足一倍有余。其实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发生现象学拓展了现象学的研究领域,而在于为现象学的发展甚至可以说为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道路。正因如此,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反叛和解构大都走的是发生现象学的路向,胡塞尔之后的现象学家尽皆如此。由此形成的理论“异象”是:愈是对于胡塞尔现象学的深刻诠释,就愈是对他的深刻反叛。按照法国现象学家保罗·利科的说法,胡塞尔的思想是一个“布满脚手架的工地”。这个比喻十分传神,也十分到位。既然是工地,也就意味着它还有待完成,拥有着无数的可能性,可以造成无数的思想效果。站在“发生”的视角,从胡塞尔、海德格尔到德里达展现了一个现象学观念“延异”的过程。

  胡塞尔现象学的先验“发生”

  如果我们不考虑胡塞尔思想的前现象学时期,那么胡塞尔现象学可以划分为前期的静态的现象学时期和后期的发生现象学时期。①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发生”的概念与问题具有多重含义②,而最重要的含义与他后期的发生现象学密切相关。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并没有讨论“发生问题”,他认为,“发生问题不属于我们的任务范围”,到了《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1913年)期间,胡塞尔虽然也使用了“发生”概念,但此时的“发生”概念尚未超出静态构造分析的范围。也就是说此时的“发生”概念,依然是静态现象学的范畴,并没有进入发生现象学的领域。胡塞尔在1918年给纳托尔普的信中声称,“我自十多年来便已克服了静态的柏拉图主义阶段,并已将先验发生的观念看做是现象学的主要课题”③。此时的胡塞尔已经开始着手构建一门发生现象学。因此,这里所说的发生概念似乎是真正意义上的发生概念。但事态并非如此明确,因为胡塞尔并没有前后一致地坚持将原初时间构造称作“发生”。

  直到1920年左右④,事情才彻底发生了变化。大约自1920年起直至逝世,胡塞尔几乎所有的著作都集中致力于发生现象学问题,即旨在揭示意义之先验发生的结构问题,试图澄清发生现象学的基本观念与理论方法。所以,对于胡塞尔来说,发生现象学研究的确是占了他后半生主要精力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发生现象学与静态现象学一起将构成先验现象学的完整体系。

  在胡塞尔的思想中为什么会产生静态现象学向发生现象学的过渡,或者说引发胡塞尔“发生现象学转向”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其原因就在于,胡塞尔认为静态现象学已经满足不了先验现象学的普遍性要求。胡塞尔在谈到《逻辑研究》的任务和意义时,表明了先验现象学的某种普遍性要求。“在这种急迫的并且已由普遍数学模式的形式普遍性所唤起的、从《逻辑研究》出发的普遍扩展的要求中,必然显现出将先天的和形式的逻辑学与数学扩展为对于任何可想象的客观对象范畴而言的总体系,即除了形式数学的先天以外最高的对于全部可能世界的普遍先天的要求。”⑤“对全部可能世界的普遍先天的要求”引发了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突破,即胡塞尔从《逻辑研究》向《观念Ⅰ》的突破。但是,胡塞尔在《观念Ⅰ》中所采取的“笛卡尔式的”还原路径与先验现象学的这种普遍性要求并不协调,它既不能澄清先验现象学的范围也不能透视先验现象学的深度,而这种深度只能为发生现象学所通达。

  胡塞尔在《危机》当中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在我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一书中,我描述的通向超越论的悬搁的简短得多的道路——我称它为‘笛卡尔式的道路’(因为它被认为是通过纯粹对笛卡尔的《沉思录》中的笛卡尔式的悬搁之深入思考并且通过批判地清除其中的笛卡尔的偏见和迷误而获得的)——有很大的缺点,即那条道路虽然通过一种跳跃就已经达到了超越论的自我,但是因为毕竟缺少任何先行的说明,这种超越论的自我看上去就完全是空无内容的;因此,人们在最初就不知道,借助这种悬搁会获得什么,甚至也不知道,如何从这里出发就会获得一种对哲学有决定意义的全新的基础科学。”⑥不仅如此,胡塞尔在《观念Ⅰ》后记和《第一哲学》讲座中都对这种“笛卡尔式的”还原路径做了反省。

  根据胡塞尔的反省,“笛卡尔式的道路”造成了不可消解的理论疑难。对于世界的“悬搁”存在丧失世界的危险,意识似乎成了一种与世界无关的剩余物。通过这种“笛卡尔式的”还原所得到的先验自我看上去就成为“完全是空无内容”的,并且这种先验自我绝不是完整的主体性。尽管胡塞尔在《观念Ⅰ》中确立了“纯粹自我”的存在,但还原的“剩余物”只能是这种极性的自我和点截性的我思。“点截性的我思”意味着“先验自我”成为一个高度抽象的、封闭的单极性的自我。以此方式,我们甚至不能获得体验流,而只能朴素地设定它的存在。在这里,我们不仅可能丧失世界,而且也没有一个完整的主体性观念,因而先验现象学面临错失其真正课题的危险,因为正是世界和先验主体性构成了先验现象学的真正课题:世界在先验主体性的构造中的生成(Werden)。胡塞尔在《观念Ⅰ》的后记中指出,先验现象学“并不否认实在世界(首先是自在世界)的现实存在”,相反,“它的唯一任务和功能在于阐明这个世界的意义,准确地说它是这样一种意义,按此意义普通人把世界当做,并以不可否认的权利当做实际存在着”。⑦在胡塞尔看来,“描述的先天现象学(《观念Ⅰ》一书实际上就是研究这个问题的)就是一种直接完成先验基础的哲学,也就是某种‘第一哲学’,开端的哲学”⑧。正是静态现象学的“直接完成”奠基,使静态现象学显得不可靠。静态现象学的“直接完成”或“跳跃”,使先验自我成为一个点截性的我思,先验自我的形成缺乏一个发生分析的说明,也就是说“直接完成”或“跳跃”的具体过程是什么?⑨这一切导致了胡塞尔从先验现象学向发生现象学的过渡,发生现象学需要对构造分析进行详细的说明。所以胡塞尔指出:“一门普全的构造现象学,前行于它的是一门关于包括所有统觉范畴的最普遍的结构和样式的普全现象学。但此外还有一门普全的发生理论。”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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