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 弦乐四重奏 Op.135 贝多芬晚期的弦乐四重奏 从最早16世纪以前奏鸣曲概念萌芽起一路发展至20世纪,贝多芬在其中所做的重要贡献是具有历史性的。弦乐四重奏这一艺术形式,是由作为贝多芬老师的海顿以及在创作上曾给予贝多芬很大影响的莫扎特开创并形成的。贝多芬一生共写下了16部弦乐四重奏,这个数字与海顿的84部或者莫扎特的近30部相比虽然不算多,但这16部中,几乎每一部都有鲜明的特点,成为弦乐四重奏宝库中最耀眼的明珠,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中“132.a小调弦乐四重奏”是他晚期比较著名的弦乐作品,本文将从它的特点、调性、结构等内容逐段地进行分析。 本文原载《黄河之声》 , 2009年第二期。 室内乐中,由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演奏的弦乐四重奏是各种乐器组合中最理想的形式。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融洽,以细腻的织体和精妙的韵味见长,适宜演奏具有纯粹风格的音乐。 古典主义时期是室内乐的黄金时代,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和舒伯特建立了真正的室内乐风格,弦乐四重奏在古典室内乐中占据了中心地位。弦乐四重奏作为音乐对自身的纯粹表达,脱离了外在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19世纪风行的文学的、标题的、美术的等等。 贝多芬 弦乐四重奏 Op.131 贝多芬的室内乐创作贯穿了他的一生,共有50多部室内乐作品,最早的室内乐作品是钢琴弦乐四重奏,作于1785年,最后一首完整的室内乐作品是F大调弦乐四重奏。今天我想谈的是贝多芬晚期的弦乐四重奏的作品132.a小调弦乐四重奏。 贝多芬晚期四重奏的精神内涵以及最有价值的思想是非凡的。晚期四重奏包含了贝多芬艺术的精髓和全部的追求。这已完全超过了莫扎特的完美。单纯的统一性这种旧的标准已被放弃,代之的是更加精细、微妙的统一体。晚期四重奏之所以长期被冷漠是不难理解的。这些作品从理解到欣赏都是最困难的。其原因是难以琢磨的非雷同化的思想以及构成作品的乐思支配着它的形式。 贝多芬a小调第15弦乐四重奏,Op.132 作品132.a小调四重奏,论创作顺序是在作品127之后。作品127也是我们课上欣赏过的。1824年冬天,贝多芬正值病重,身体十分虚弱,他是在生病了一段时间后继续写完了这部作品的后三个乐章。这首作品在贝多芬的弦乐四重奏中属于成就最高的作品,无论在作曲技巧和思想内涵上,它都可以作为这种题材作品的价值尺度。关于这首曲子,贝多芬曾写信给他的出版商说:“我寄给您这首四重奏将证明是我能给最好朋友的最佳礼物。我以艺术家的名义向您保证,这是一首无愧于我名字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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