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阻却事由之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2016-11-15 14:21:50 一、什么是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作为责任阻却事由,是指从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看,不能期待行为人还能做出合法的行为,那么即使行为人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也无罪。 二、常考案例 1.已婚妇女甲因水灾流落外地,因生活所迫与当地人结婚,对甲的重婚行为不予追究。 我们不能期待该妇女在异地无依无靠,饥寒交迫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对丈夫的忠实,那么即使他为了使自己活下去而和当地人结婚,也不能认定为重婚罪。 2.近亲属之间窝藏、包庇的,不构成窝藏、包庇罪。 我国从古至今就非常重视家庭伦理关系,古代就有亲亲相隐,亲亲得相首匿的做法,父母窝藏、包庇犯了罪的子女,妻子窝藏、包庇犯了罪的丈夫,对于父母、妻子不能认定为共犯,因为我们不能期待父母会出卖自己的子女,妻子出卖自己的丈夫,否则严重违反伦理道德,婚姻家庭关系会因信任的严重缺失而崩溃。 3.犯罪人犯罪后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犯罪后毁灭自己的犯罪证据,或者伪造犯罪证据而使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被司法机关发觉,这本就是犯罪人犯罪后的正常做法。我们不能期待犯罪人在犯了罪之后还能保留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所以,对于犯罪人犯罪后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的行为不再单独认定为犯罪。 4.犯罪人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犯罪后掩饰、隐瞒自己的犯罪所得,如盗窃汽车后将汽车出卖(销赃),属于盗窃行为的当然结果,我们不能期待犯罪人不去掩饰、隐瞒自己的犯罪所得,因为任何人都害怕赃物长期暴露会被查处。所以,对于 犯罪人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不再单独认定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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