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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鈞:帛《易》與漢代今文《易》

 RK588 2017-12-21

帛《易》與漢代今文《易》


劉大鈞

(山東大學 易學與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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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作爲漢初隸寫本,爲學界進行漢初今、古文易學的研究打開了新的學術視野,爲我們探索漢初今文《易》旨提供了寶貴的資料。我們考辨認定,帛書《周易》經傳是孔子及其弟子易學思想的反映,此隸字《易》本乃是漢初田何所傳之今文《易》本。我們以舉證的方式,通過今、帛本及竹書《易》學資料的比照,對漢代今文《易》作出了初步的求索、挖掘。與此同時,我們在出土和傳世《易》學資料的對比中,力求揭示出漢今文《易》旨在魏晉及唐初的一些傳承情況。


近年對最新出土的簡帛易學資料,學者們有熱烈的討論,特別對湖南馬王堆漢初帛書《周易》資料的討論與研究,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就已展開,至今已歷二十餘年,但人們的研究仍停留在對這些帛書《周易》資料的詁釋訓解及個別文字字義的辨析考證上,未能將此一漢初《周易》經傳隸書抄本的研究,納入對漢代今、古文經學研究的視野之內,並以此對這一漢初抄本作一番探流涉源的追索,從而探索久已失傳的漢人今文《易》旨,尋求並檢拾統治兩漢達四百年之久的漢人今文《易》遺義。


我們知道,1973年湖南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周易》六十四卦經文及傳文《二三子》、《繫辭》、《衷》、《要》、《繆和》、《昭力》諸篇,其最最可貴之處,是它塵封兩千餘年,原封不動地保留了漢初隸寫今文本原貌,而經我們考辨認定:此隸字《易》本,正是漢初田何所傳之今文《易》本。



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整理图版局部


首先,以時間考之,如前所述,帛本寫定于漢初,而田何為漢初唯一傳《易》之人。《漢書·藝文志》說:“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書,傳者不絕。漢興,田何傳之。”特別是《漢書·儒林傳》稱:“漢興,言《易》自淄川田生。”“要言《易》者,本之田何”。所以,依《漢書·儒林傳》的說法,田何為漢初傳《易》第一人。《漢書·儒林傳》中還有一條重要線索:“漢興,田何以齊田徙杜陵,號杜田生,授東武王同子中、洛陽周王孫、丁寬、齊服生,皆著《易傳》數篇。”據顏師古注:“高祖用婁敬之言徙關東大族,故何以舊齊田氏見徙也。初徙時未為杜陵,蓋史家本其地追言之也。”依此條顏注,我們可知,此所謂“漢興”者係指田何是于高祖時徙杜陵的,故“漢興,田何傳之”之“漢興”,自然亦是指田何授王同、周王孫、丁寬、服生四人,也應在高祖之時。


其次,以學術歸屬考之,依據傳統說法,今本“十翼”諸篇為孔子所傳授,而帛書經文卦名及傳文多依“十翼”傳文訓讀,其中更有與今本《繫辭》基本相同的帛本《繫辭》,這就清楚地說明:帛書經文、傳文屬孔子所傳。而田何正是漢初孔門易學的傳人。


依據傳統說法,《彖》、《象》、《繫辭》、《說卦》、《文言》等解說《周易》古經的傳文係孔子所作,故《史記·孔子世家》曰:“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文言》。”同時,《史記》與《漢書》都列出了一份由孔子傳《易》直至西漢田何的師承關係傳授名單,由此可知,田何《易》確實師承於孔子,而這也正是田何《易》在武帝時能立為《易經》博士的根本原因。因此,考察帛《易》經文及傳文與孔子的關係,是確定它是否為田何傳本的重要依據:首先,帛《易》傳文各篇大量記載了孔子及其弟子的研《易》言論。由此可知,帛書《易傳》是孔子及其弟子《易》學思想的反映。其次,帛《易》經傳文中的卦名,多依《序卦》、《說卦》、《繫辭》等傳文訓釋,說明帛書傳文、經文皆當為孔門所傳之《易》。如:今本“睽”卦,竹書作“楑”,“楑”字很明顯與今本“睽”同。而帛本此卦作“乖”,帛本卦名作“乖”,顯然是得之《序卦》:“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可證帛本卦名作“乖”,是以《序卦》的訓釋為據。再如今本“履”卦,帛本作“禮”,此亦得之《序卦》:“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由此知,今本乾卦帛本作“鍵”,今本坤卦帛本作“川”,亦皆得之《說卦》“乾,健也”、“坤,順也”。過去讀《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總不解先儒何以“天行健”對應“地勢坤”,見到帛本後方知,此“天行健”者,乃“天行鍵”也。因“鍵”“健”互假,故而“天行健”即“天行鍵”,而“天行鍵”亦即“天行乾”也。《象》文是以“天行乾”對應“地勢坤”。以此可知,《象》文當經今文經師整理。今本離卦帛本作“羅”,亦本之《繫辭》:“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由帛本卦名多以《序卦》、《說卦》、《繫辭》等傳文之釋為據考之,帛本對原古文本中的古字古義,已經本著“詁者,古也,古今異言,通之使人知也”的精神作了訓詁解讀,因而留下了田何當時傳《易》時,“傳通其義”“以今文讀之”的明顯印記。故帛本應為漢初田何今文本無疑也。


在我們確定了馬王堆帛書《易》經傳之文當為漢初今文《易》傳本之後,我們即可依此傳本而考察出一些久已失傳的今文《易》旨。這些今文《易》旨對今天我們研究兩漢今古文經學奧旨及其演化流變有著極為重要的學術價值與史料價值。下面我們通過對今、帛本及竹書易學資料的比照,以舉證的方式來對漢代今文《易》作一求索、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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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諸本經文之比照求索漢代今文《易》


今本諸卦中之“无”字,如《乾》卦九三爻之“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之“无”,《釋文》釋“无”云:“《易》內皆作此字,《說文》云,奇字無也,通於无者,虛无道也。王述說天屈西北為无。”我們知道,孔子定六經,左丘明述《春秋》,皆以古文。《釋文》定“无”為“无”之奇字,奇字為六書之一,即古文而異者,亦應屬古文,但漢熹平石經定“无”字為今文,依石經之定,則今本《周易》經文所用“无”字乃是今文。帛本多亦作“无”,然亦有作“橆”者,如損卦卦辭即作“橆咎”。因竹書乾卦殘缺,但由其他卦之卦爻辭考之,今本之“无”,竹書皆作“亡”。亦可證其“无”為今文。


今本坤卦之“坤”,帛本作“川”。案《釋文》釋“坤”字曰:“本又作巛。巛,今字也。”故今本作“坤”,是為古文。《釋文》釋乾卦曰:“《說卦》云:‘乾,健也。’”釋坤卦云:“《說卦》云:‘坤,順也’。”而《釋文》釋震、坎、艮、巽、離、兌諸卦皆未引《說卦》以釋之。《釋文》引《說卦》釋乾卦為“健”,故乾卦帛本作“鍵”,“鍵”即“健”也。《釋文》引《說卦》釋坤卦曰“順”,故坤卦帛本作“川”,“川”即“順”,案帛書《繆和》篇曰“川者,順也”是其證。漢人隸字多以“川”字為坤。《隸釋·孟郁修堯廟碑》洪適釋之曰:“其中乾川與穎川字相類。雖《家語》有乾川猶天淵也,然隸書未嘗有坤字,此乃乾坤爾!”洪氏所考是也。案《隸釋·成陽靈台碑》:“則乾川之象通。”《隸釋·張公神碑》:“乾剛川靈”,“乾川傳億萬兮”。再,《隸釋·三公山碑》:“分氣建立乾川,乾為物父,川為物母。”等,此例甚多,故今本之“坤”,是取古文,帛本作“川”,疑“川”即“巛”,是取今文隸字也。


《師》卦上六爻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物用。”今本“開國承家”,帛本作“啓國承家”,竹書作“啓邦丞”。由帛本、竹書此處皆作“啓”字考之,今本作“開”當為後人抄書者所改。《象》稱:“‘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此《象》作者所見《易》本作“邦”之確證也。帛本抄書者為避漢高祖劉邦之名諱,故改“邦”為“國”,今本抄書者為避漢景帝劉啟之名諱,又改“啟”為“開”。此亦可證今、帛本確為漢人所抄成也。故今本雖稱為古文本,實乃經漢人改動之抄本也。


《明夷》卦初九爻辭:“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垂其翼”,帛本作“垂亓左翼”,多一“左”字。案明夷卦六二爻作“明夷,夷于左股”,六四爻有“入于左腹”,其“股”“腹”皆有“左”字,故其“翼”亦應有“左”,當依帛本作“垂亓左翼”為是。再,《詩·小雅·鴛鴦》:“鴛鴦在梁,戢其左翼。”亦與帛本此爻相類。“夷”字,《釋文》:“亦作眱。”《玉篇》目部第四十八釋“”云:“古眱字。”據前文所考,知“”為古“夷”字,“”則為古“眱”字。


《益》卦六三爻辭:“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今本“益之用凶事”,帛本作“益之用工事”。古“工事”指土木建築及工藝之事,古人以為水利工程為工事之大。《周禮·天官冢宰·大府》:“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周禮·天官冢宰·大宰》:“‘五曰工事之式’者,謂百工巧作器物之法。”六四爻言“利用為依遷國”,此爻言“工事”,正與“遷國”相應。再,今本隨卦九四爻辭之“貞凶”,竹書亦作“貞工”,竹書作“貞工”,方合爻文“隨有獲”之旨而正可與初爻“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相應,故竹書此爻作“交又工”,“交又工”正應九四之“貞工”也。故《象傳》釋此爻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案“益用凶事”,何以能“固有之”?若依竹書及帛本經文,則《象傳》此爻應為“‘益用工事’,固有之也”,其義勝今本多矣。


《困》卦九四爻辭:“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竹書此爻亦殘缺,今本“來徐徐”,帛本作“來徐”。今由九五爻“乃徐有說”思之,此爻帛本作“來徐”恐非抄書者遺漏所致。考今、帛本六十四卦卦爻辭,凡言“來”而下文不重者,句式皆作“來×”,如蹇卦初六爻“往蹇,來譽”,九三爻“往蹇,來反”,六四爻“往蹇,來連”,上六爻“往蹇,來碩”,豐卦六五爻“來章,有慶譽,吉”,兌卦六三爻“來兌,凶”等;凡言“來”而下文重者,皆作“×來”,如井卦卦辭“往來井井”,震卦卦辭“震來虩虩”等。以此辨之,當以帛本作“來徐”為是,且該卦九五爻帛、今本皆作“乃徐有說”而未作“乃徐徐有說”,此亦可作此爻應作“來徐”之另一補證,今本作“來徐徐”恐是“徐”字衍。《象》文亦作“來徐徐”,當為後世抄書者增字作“徐徐”。《周禮·考工記·弓人》:“寬緩以荼。”鄭注:“荼,古文舒。”鄭玄以“荼”字為古文,作“舒”字為今文,而由《左傳·哀公十四年》:“齊陳恒執其君寘于舒州。”《史記·齊世家》作“庚辰田常執簡公於徐州”。《集解》:“《春秋》作舒州,賈逵曰:陳氏邑也。”《索隱》:“徐音舒,其字從人,左氏作舒。舒,陳氏邑。《說文》作䣄。”《史記》所引作“徐”,知“徐”亦與“荼”互通。故《釋文》釋“來徐徐”曰:“徐徐,疑懼貌。馬云:安行貌。子夏作‘荼荼’,翟同。荼音圖,云內不定之意。王肅作‘余余’。”王肅作“余余”亦即《說文》作“䣄”也。故此爻作“徐”與子夏作“荼”、王肅作“余”、《說文》作“䣄”其義皆同,諸字皆以從“余”而可互通也。


《旅》卦初六爻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今、帛本“旅瑣瑣”,竹書作“”。《說文》無“”字,且今、帛本“瑣”字重之作“瑣瑣”,而竹書只作“”,疑義或與“瑣瑣”不同。


今本“斯其所取災”之“災”,帛本作“火”,竹書作“”。案今本豐卦六五爻“有慶譽”,帛本作“有慶舉”,竹書作“有慶”,如以上下文意思之,今本作“譽”似不如帛本作“舉”於義更勝。古“譽”與“”及“輿”皆可通假,案《釋名·釋車》:“輿,舉也。”是其證。今本旅卦六五爻“終以譽命”,帛本作“冬以舉命”,竹書此爻殘缺。《象》釋此爻曰:“終以譽命,上逮也。”若以“上逮”釋之,則此字依帛本作“舉命”似於義更勝。“舉”與“譽”字以音形相近而可通假。考《戰國策·西周策·周君之秦》:“不如譽秦王之孝也。”而《史記·周本紀》引“譽”作“舉”是其證。故豐卦六五爻今本“慶譽”之“譽”,帛本亦作“舉”。故竹書此“”字應讀作“舉”。無論此字作“譽”作“舉”,其義皆與今、帛本作“災”作“火”不同。因竹書之“災”字作“,如今本無妄卦六三爻“邑人之災”,竹書作“邑人之”;小過卦上六爻之“災眚”,竹書作“”,皆其證。案《釋名·釋天》釋“災”字曰:“火所燒滅之餘。”《玉篇》火部第三百二十三釋“災”字曰:“天火也,害也,又作巛。”《玉篇》並云“災”之古文作“”,“”即竹書“”字之異體。今本作“取災”,帛本作“取火”,當以帛本作“取火”得此爻之確義。理由有二:第一,今本旅卦六二爻“旅即次,懷其資”,九三爻“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上九爻“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其辭皆以韻讀,唯初爻不同,如依帛本作“火”,則“火”字正與上文“瑣”字協韻,以此而正合其餘爻辭之例。第二,“災”字本有“天火”“火所燒滅”之義,故九三爻稱“旅焚其次”,上九爻稱“鳥焚其巢”,其辭皆與火應,故《象》稱:“以‘旅’在‘上’,其義‘焚’也。”故由如上兩點考之,帛本作“火”,方得今本作“災”、竹書作“”之“天火”確義。


2

由今、帛本《易傳》之比照求索漢代今文《易》


帛書《易傳》作為漢初今文本,其對《周易》經文內涵的闡釋、發揮反映了漢初今文《易》的解經風格與理路,下面我們以《繆和》篇為例並比照“十翼”諸篇對漢代今文《易》旨作一探討。


帛書《繆和》:


繆和問於先生曰:請問《易》渙之九二曰“渙賁亓階,每亡”,此辤吾甚疑焉,請問此之所謂?子曰:渙者,散也。賁階,幾也,時也。古之君子時福至則進取,時亡則以讓,夫時至而能既焉,散走亓時,唯恐失之。故當亓時而弗能用也,至於亓失之也,唯欲為人用,豈可得也才(哉)?將何无每(悔)之又?受者昌,賁福而弗能蔽者窮,逆福者死。故亓在《詩》也曰:“女弄,不敝衣常;士弄,不敝車輪。”无千歲之國,无百歲之家,无十歲之能。夫福之於人也,既焉,不可得而賁也。故曰:賁福又央。聖人知福之難得而賁也,是以又矣。故《易》曰“渙賁亓階,每(悔)亡”,則□言於能賁亓時,悔之亡也。


我們看,在此段有關渙卦及其爻辭之義的解說中,“渙者,散也”,與《序卦》之說相同。案《序卦》:“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故《釋文》釋渙卦曰:“散也。”可證《釋文》依《序卦》而尚知渙卦之古義。而其解爻辭“賁階,幾也,時也”之旨,已於《釋文》、《集解》諸書中皆不可見,其就此旨而展開的高論:“古之君子時福至則進取,時亡則以讓,夫時至而能既焉,散走亓時,唯恐失之。故當亓時而弗能用也,至於亓失之也,唯欲為人用,豈可得也才(哉)?將何无每(悔)之又?”等等,則更不見其義之傳矣。所謂“賁階,幾也,時也”之“幾”,今本《繫辭》中有解:“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以此而知“賁階”之旨在“成天下之務”。今本《文言》又曰:“知至至之,可與言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故惟能“知至”而“至之”,才會“時福至則進取,時亡則以讓。夫時至而能既焉。”帛書此“至也”之“至”旨如此,而此“時也”之“時”亦與今本《彖》釋損卦“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釋蒙卦“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其旨相合。故帛書釋此爻“進取”與“以讓”,皆須“與時偕行”。而由“至於亓失之也,唯欲為人用,豈可得也才(哉)?將何无每(悔)之又”可知,爻辭之所以曰“悔亡”者,其要在未失其“幾也,時也”。如若“失之”,則“將何无每(悔)之又?”正是鑒於對“幾也,時也”有著如此深刻的理解,故而才會說出深具哲理的“无千歲之國,无百歲之家,无十歲之能”的名言。而所有這些《易》文奧旨,若非帛本出土,今人何以知之?《象》釋渙卦:“渙奔其機,得願也。”由帛書之解得知此爻之所以“悔亡”者,其要在於未失“幾也,時也”,從而達到了“時福至則進取”的目的,故《象》文以“得願”釋之。因今文《易》義的失傳,後人已多不解《象》文何以於此曰“得願”。而虞翻以“動而得位”釋“得願”,恐已失漢初今文《易》之旨矣!


今本蒙卦卦辭之“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繆和》篇則引作:


“初筮吉”者,聞亓始而知亓終,見亓本而知亓[末,故]曰“初筮吉”。“再參讀,讀即不吉”者,反覆問之而“讀”,“讀”弗敬,故曰“不吉”。弗知而好學,身之賴也,故曰“利[貞]”。君子於仁義之道也,雖弗身能,剴能已才(哉)?日夜不休,終身不卷,日日載載必成而后止,故《易》曰:“蒙,亨,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吉,再參讀,讀即不吉,利貞。”此之胃也。


今本“初筮告”之“告”字,帛本作“吉”,且《繆和》篇通篇皆以“吉”字釋之。《釋文》、《集解》皆未言“告”字先儒有作“吉”字者。且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文,亦僅發現時有脫去“無咎”“悔亡”者,未發現蒙卦此“告”字作“吉”字者。故今本此“告”字,帛本作“吉”字是否是帛本抄書者的失誤呢?筆者曾以為是帛本抄書者誤抄“告”字為“吉”字,因為按照一般求筮人的心態,初筮若“吉”的話,那是絕無必要再三筮之而至於“瀆”。但後來仔細考之:如是抄書失誤,何以此段文字前後共有六處“告”字皆誤抄作“吉”字呢?且由文字的內容觀之,“聞亓始而知亓終,見亓本而知亓[末]”,既已聞始知終,見本知末,此處不應再用“告”字,而理應作“吉”字,此其一;其二,考《彖》釋“初筮告”曰“以剛中也”,又曰“蒙以養正,聖功也”。而《彖》釋師卦之“剛中”曰:“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彖》釋頤卦之“養正”曰:“養正則吉也”。可知《彖》皆以“吉”釋“剛中”,釋“養正”,故此辭作“初筮吉”正合《彖》文 “以剛中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之旨。且由此而思之,爻辭之所以曰“初筮吉,再三瀆,瀆則不吉”者,意在告訴占者:初筮已“吉”,如果吉了還要更吉,以致再、三而占,此即為“瀆”,“瀆”後其占就“不吉”了。


由於今文《易》義的失傳,帛本釋蒙卦卦辭“弗知而好學,身之賴也,故曰‘利[貞]’。君子於仁義之道也,雖弗身能,剴能已才(哉)?日夜不休,終身不卷,日日載載必成而后止”,因為後人已不知此辭所含對“仁義之道”的闡發與追求,而《彖》、《象》作者正因為深通帛本此旨,《彖》文才會講“蒙以養正,聖功也”,《象》文才會云“君子以果行育德”。今見後人于此辭之注,皆是望文生義、附會發揮之辭。若非帛本出土,我們何以能知蒙卦此辭之真旨也!


帛書《繆和》篇又釋《中孚》卦九二爻辭:


吳孟問先[生曰]:《易》中復之九二亓辤曰:“鳴在陰,亓子和之;我又好,吾與壐羸之。”何胃[也?子]曰:夫《易》,君之所尊也,吾庸與焉乎?吳子曰:亞又然,願先生式略之以為毋忘,以匡弟子所[疑。子曰:“鳴]在陰”,[君]者所獨擅也,道之所見也,故曰“在陰”。君者,人之父母也;人者,君之子也。君發號出令,以死力應之,故曰“其子和之”。“我又好,吾與壐羸之”者,夫爵祿在君,在人君,不□□□□□□[明君之]□亓人也,訢焉而欲利之;忠臣之事亓君也,驩然而欲明之,驩訢交迵,此王之所以君天下也。故《易》曰:“鳴陰,亓子和之;我有好,吾與壐羸之。”亓此之胃乎?


今讀帛書《繆和》篇對此爻的解釋,知“鳴鶴在陰”其“在陰”之旨,從義理的角度看,乃是“[君]者所獨擅,道之所見”,而“其子和之”之“亓子”喻指“人者,君之子”。“其子”之“和”,乃是指人們“君發號出令”,臣民“以死力應之”的忠義之舉。而虞翻則從象數的角度作出解釋:“震為‘鳴’,訟離為‘鶴’,坎為陰夜,‘鶴知夜半’,故‘鳴鶴在陰’”,並云“二動成坤體益,五艮為‘子’,震巽‘同聲’者‘相應’,故‘其子和之’”。由此我們看到兩種不同的解釋立場和解釋方法。今案之帛書所記孔子所解諸卦爻之義,尤其對此文“鳴鶴在陰,亓子和之”的疏釋,知《要》篇所引孔子之“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易》,我後亓祝卜矣!我觀亓德義耳也”,絕非虛言也。正因《象》傳作者深知此段文字乃是指“君發號出令,以死力應之”之旨,故《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子曰:恒之九三曰:“不恒亓德,或承之羞,貞[藺]。”子曰:“不恒亓德,言亓德行之无恒也。德行无道,則親疏無;親疏無,[則]必將□□□□□□藺,故曰不恒亓德,或[承之羞,貞藺]。”


孔子於此將“不恒亓德”釋之為“德行之無恒也”,“德行無道”,可見在孔子那裏,“德行無恒”與“德行無道”是一個概念,而“德行無道,則親疏無”,此“無道”則“親疏無”的思想,正與今本《繫辭》所云“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象》釋此爻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今讀帛書方知,《象》文何以於此言“无所容也”。“无所容”即帛本釋此爻之“不恒亓德,言亓德行之无恒也,德行无道,則親疏無”。由於帛書本的出土,我們方由帛本釋此之“親疏無”中,知《象》文何以於此曰“无所容也”。《正義》孔疏釋此段《象》語曰:“謂不恒之人,所往之處,皆不納之,故‘无所容’也。”所謂“所往之處,皆不納之”,此即“德行无道,則親疏無”。王弼注“不恒其德”曰“德行无恒,自相違錯”,此與帛書釋“不恒亓德”曰“言亓德行之无恒也”是完全一致也。對比帛本與《象》文之旨,特別是王弼注文與孔疏之義,可證魏晉直至隋唐,今文易旨尚有傳也。


清儒曾歎,《易》學之研究,兩千餘年來如在漆室之中。由於有師承傳授的今文《易》失傳,故《易》已成為“絕學”,後人之研究多是在漆室中摸索其門徑而已。近年來隨著帛書與竹書《易》的出土面世,人們終於找到了一條開啟漆室之門的路徑,為照亮漆室引來一線光明。


(本文原載《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一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引用請依據原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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