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住异地的参保,可填报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居住地选择1?5所定点医院,在所选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负担起付金,不降低报销比例。 2、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步骤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3、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4、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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