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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敏致死赔偿89万,头孢过敏者慎用氨曲南!

 茂林之家 2017-12-26

案例回放:

患儿,男,4岁。因“无诱因咳嗽1周,发热1天”,入住某医院小儿科治疗,经初步诊断为“支气管肺炎”治疗16日。入院当日,因患儿有头孢类药物过敏史,为患者开具氨曲南、氨溴索、炎琥宁、红霉素及地塞米松治疗,其中地塞米松使用3天,其余药物使用16天。

患儿连续使用氨曲南15日,一直未发生过敏反应。第16天,在使用氨曲南仅2分钟左右便发生严重的过敏性休克。医院对患儿进行了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维生素C、钙剂及胸外按压、气管插管、心肺复苏抢救,但终因呼吸衰竭、脑功能衰竭等死亡。

最后经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89.18万元。

因过敏致死赔偿89万,头孢过敏者慎用氨曲南!

特别提醒:在未明确患儿是否为细菌感染或病毒感染的情况下滴注地塞米松3天,不符合激素使用规范及诊疗常规。

用药分析:

1、头孢过敏者,慎用氨曲南

氨曲南是一种单环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目前认为氨曲南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较少出现交叉过敏,但仍有个别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在应用氨曲南后出现速发过敏反应。

注射用氨曲南说明书中明确规定:对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及过敏体质者需慎用。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则要求:在密切观察情况下用于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过敏的患者

温馨提示:注射用氨曲南药品说明书未要求用药前做皮试。

因过敏致死赔偿89万,头孢过敏者慎用氨曲南!

2、氨曲南,不是你想用就能用

氨曲南对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对需氧革兰阳性菌和厌氧菌无抗菌活性。与大多数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不同的是,它不诱导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同时对细菌产生的大多数β-内酰胺酶高度稳定。

氨曲南主要经肾排泄,尿药浓度高,主要用于难治性泌尿系感染。此外,氨曲南也可用于下呼吸道感染、腹腔感染、淋病等,但不能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用于治疗腹腔和盆腔感染时需与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合用,用于病原菌未查明患者的经验治疗时宜联合抗革兰阳性菌药物。

根据201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各省级卫生部门均把注射用氨曲南分类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氨曲南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患者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氨曲南。

该案例,不仅在明知患者对头孢严重过敏的情况下使用氨曲南,而且连续使用15天未做药敏试验,未尽到与自身医疗水平相应的高度谨慎和注意义务。

因过敏致死赔偿89万,头孢过敏者慎用氨曲南! 

3、氨曲南的正确用法

(1)与氨基苷类有协同抗菌作用,与头孢西丁有拮抗作用。可与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不存在药效方面的相互干扰作用。

(2)氨曲南可以肌肉注射,超过1g时需要静脉给药。静脉滴注时,氨曲南浓度不得超过2%,滴注时间20-60分钟。

(5)氨曲南属于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血浆半衰期为1.5-2小时,每8~12小时给药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8g。

特别提醒: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只有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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