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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天道理论和道德哲学 124--《老...

 生意盎然 2017-12-30

(二)老子哲学的社会理论

宇宙观,世界观,已经在宇宙的生成部分叙述。

人生观,人生哲学,已经在治人事天和个人修养部分叙述。

老子的社会观和政治哲学,在本章简要叙述,在相关的章节中都有相应的论述。

我们学习老子的天道观、社会观,就可以知道老子所持的不是出世思想,而是积极推动社会正义,推行举低抑高的重民思想,希望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

1.社会理论遵循天道理论

我们理解了老子的天道理论,在天道理论指导下的社会哲学、社会政治问题,也就很容易理解老子的真实思想。

老子的政治哲学、治国理念、民主思想、人本主义,完全来源于天道自然观。万物都秉承天道之德而生,人人生来都应该应该平等,人与自然的交换应该平等,五行运转应该平等,阴阳运行应该平等。天只运行自己之正道,天不会特别地对某些个人有特殊的照顾,也不会对于某些地方有特殊的待遇,乃“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2.人类社会遵循自然原则

道法自然,自然遵道,人类只能遵循大道,适应自然,而不可抱怨自然,扭转自然、破坏自然。

人之生也,秉五行之德,世界各个地域的五行之德的分布是不相同的,所以人所秉承的五行之德也相对存在多少之别。如世界的各个地方,五行的分布不可能相同,比如赤道热多而寒少,两极寒多而热少。海洋水多而土少,陆地土多而水少,沙漠水土皆少。如此形成的自然现象,道在其中,非人力所能够改变,非贫富可以例外。不管在任何地方,天道所能够做的就是举低抑高,就是平衡和谐,就是守中,能够达到平衡和谐就能够生存。天道使人的五行之德适应生活区域的五行之性,就是无为之为。

3.社会公平首先是经济公平

社会是人类社会,社会首先是经济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形式决定社会形式,所以人类道德必然体现在社会经济问题上。

没有完全脱离经济利益的道德,没有不浸染道德的经济政策。

德善、德信、上德不德,应该更大程度地存在并且体现于经济领域的社会活动中。首先是对待经济和财富的境界,“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然后才可能“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才能做到无为而无不为。

4.德治和法制的关系

《道德经》最后的三章要综合起来看,这三章是老子对于理想社会模式的描述,天下太平,百姓生活安宁,国家间没有战争,国内没有大怨。达到这样的社会状态,必须有好的统治阶级,必须有好的领导人,那就是具有圣人的品德,具有符合天道的人性。领导人的产生必须以德为标准,重德而不注重表面现象。领导人必须没有自己的私心,采取“有德司契”的治国政策。这样才能够达到社会的理想状态。

第七十九章说“圣人执左契,……有德司契”,圣人执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为政以德,行政司契,公平、公正、合理、公开,以防止大怨的产生。

第八十章说“使人复结绳而用之”,以德为主要条件选举产生领导人,使天下不争,使天下和平。

第八十一章说“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有圣人之道,行圣人之道,才可能达到上面的两条。《易经》也提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结绳而治与和平的理念有关,与不争有关。如果有争,争的当然是权力、土地、经济利益;圣人不争,才可以做到这一切。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圣人执左契,与社会治理,不使产生大怨有关。圣人治国天下太平而和谐,这是老子的理想的统治阶级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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