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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钱钟书:有哲人的智慧,亦有孩童的天真

 太极混元天尊 2017-12-30

哲人的智慧,加上孩子的天真,或者就能成个好作家了。

——老舍


被清华破格录取,横扫大学图书馆

1910年11月21日,钱钟书出生于江苏无锡一个教育世家,因为大房没有儿子,按照惯例,钱钟书一出生就过继给了伯父。伯父本给他取名为“仰先”,字“哲良”。但因其周岁“抓周”时,抓了一本书,故后改名为钟书。自此,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1929年,钱钟书在数学只考了15分的情况下,被清华大学外文系破格录取。因为他的国文、英文水平高到让同学拜服的地步,其中英文更是获得满分。入学后因发宏愿“横扫清华图书馆”而名声在外。然而名气大了,很多同学开始怀疑钱钟书“横扫清华图书馆”的真实性。

有一次,在校园咖啡馆,曹禺见吴组缃进来,便偷偷对他说:“你看,钱钟书就坐在那里,还不赶紧叫他给你开几本英文淫书?”曹禺和吴组缃也是1929年考进清华的,是当时著名的校园才子,他们都很佩服同年级的“清华第一才子”钱钟书,知道他学识渊博,阅读量大。

吴组缃听罢,便走到钱钟书桌边,请他给自己开录三本英文黄书。钱钟书也不推辞,随手拿过桌上一张纸,飞快地写满正反两面。吴组缃接过一看,数了数,竟记录了四十几本英文淫书的名字,还包括作者姓名与内容特征,不禁叹服。

作家、翻译家赵瑞蕻曾这样评价钱钟书:


那时他才28岁,风华正茂,是联大外文系最年轻的一位教授。他除了担任二年级英文课外,还为三四年级开了一门专题课“文艺复兴”。虽说60年已消逝了,我仍记得钱先生讲授这门课的内容和形式。钱先生讲解一律用英文,他总是笑眯眯的,闪烁一对炯炯有神的眸子,既严肃又幽默。他老是手臂撑在讲台上,有时也离开讲台,在黑板上书写英、法、德、意大利文以及拉丁文等。

他讲课生动活泼,妙语连珠,又引经据典;为了穷源溯流,他可以毫无疑难地写出几种外语的出典来。他把14世纪到16世纪西欧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西班牙、法国、英国等的文学状况、现象和思想,讲得有声有色,如数家珍,真是引人入胜。

我深深地记得钱先生评论薄伽丘的《十日谈》、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和蒙田的《随笔》时,是那么熟悉材料,深入地分析了产生这些作家及其杰作的时代和社会背景。

他的心灵——学问真像一盒熠熠发光的珍宝,只要用得上,便可以立刻打开盒盖子随意拿出一件两件来。


撒娇坑娃恶作剧,钱三岁暴露顽童本性

后来他结婚了,依然似顽童般调皮,还时不时向妻子撒娇。杨绛先生把她住院生产时,丈夫的可爱事迹写进了作品《我们仨》中:



钟书这段时期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墨水呀!”“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此间省略若干) 

我说“不要紧”,他真的就放心了。因为他很相信我说的“不要紧”。 



女儿钱瑗出生后,钱钟书每天和小顽童在一起,好像释放了天性玩得更欢了。搞得女儿都“嫌弃”他:“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

钱钟书恶作剧的把戏很多呢,趁女儿睡着时,用笔在她脸上画胡子,在肚皮上画鬼脸,给女儿起外号,还把玩具、纸笔和家里大大小小的物件都藏进女儿的被窝里,然后等着看女儿的反应,真是坑娃高手啊。

钱钟书一家

钱钟书一个人也会玩些充满稚气的游戏,有一次他跟妻子说起小时候最喜欢玩的一种游戏,“原来只是一人盘腿坐在帐子里,放下帐门,披着一条被单,就是'石屋里的和尚'。

杨绛说,她不懂那有什么好玩,但他说好玩得很;晚上伯父伯母叫他早睡,他不肯,就玩”石屋里的和尚“,玩得很乐。所谓”玩“,不过是一个人盘腿坐着自言自语。

这件”小时候干的营生“,钱钟书乐此不疲”玩“了一辈子:在自己的”石屋“里,不受干扰地读书、笔记、沉思,于他,便是极乐。

还有一次钱钟书忽然玩兴大发,竟要找一找富翁的感觉。那是1979年冬,钱钟书收到自己的四册著作《管锥编》的8000元稿费,10元一张,显得挺厚实。钱钟书把钱一分两半装进两个纸袋,一边拍打着,一边对杨绛说:“走,逛商场去!我们去做一回富翁。”

不知道是钱袋鼓呢,还是找到了富翁的感觉,钱钟书走在街上,看上去昂首挺胸。杨绛宛如保镖护驾,一边走,一边提醒:“注意提防小偷。”可是,逛了一个商场又一个商店,却不见钱钟书买东西的样子。

杨绛纳闷极了:“你的钱袋子是用装样子让别人看的吗?”钱钟书却故弄玄虚地说:“别人以钱为乐,我以书为乐。今个儿想找找感觉,结果总不得要领。”

认真做学问,认真去生活,钱钟书一直活得很简单。

杨绛先生谈钱钟书先生的读书方法

许多人说,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他本人却并不以为自己有那么“神”。他只是好读书,肯下功夫,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遍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所以他读的书虽然很多,也不易遗忘。

他做笔记的习惯是在牛津大学图书馆(Bodleian——他译为饱蠹楼)读书时养成的。因为饱蠹楼的图书向例不外借。到那里去读书,只准携带笔记本和铅笔,书上不准留下任何痕迹,只能边读边记。钟书的“饱蠹楼书记”第一册上写着如下几句:“廿五年(一九三六年)二月起,与绛约间日赴大学图书馆读书,各携笔札,露钞雪纂、聊补三箧之无,铁画银钩,虚说千毫之秃,是为引。”第二册有题辞如下:“心如椰子纳群书,金匮青箱总不如,提要勾玄留指爪,忘筌他日并无鱼。(默存题,季康以狼鸡杂毫笔书于灯下)”这都是用毛笔写的,显然不是在饱蠹楼边读边记,而是经过反刍,然后写成的笔记。

做笔记很费时间。钟书做一遍笔记的时间,约莫是读这本书的一倍。他说,一本书,第二遍再读,总会发现读第一遍时会有很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之后才发现。

——杨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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