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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八个角度深入研究诫勉谈话

 纪法入门指引 2017-12-30

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 案件审理室 刘飞
 
 
一、哪些党内法规规定诫勉谈话 ?
二、党内监督条例实施后,诫勉谈话的适用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三、诫勉谈话与提醒谈话
四、提醒谈话与谈话提醒区别
五、诫勉谈话对谈话对象是否有影响期?
六、决定诫勉的问题(暂且称之为“案件”),是否需要 移送审理?如果审理认为需要立案(不同意承办部门意见),怎么办?
七、谁有权决定作出诫勉谈话?(纪委相关负责人、纪委主要负责人、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常委会?)
八、诫勉谈话究竟以何种形式作出?(诫勉谈话笔录、诫勉谈话决定、诫勉谈话通知)    
九、受到诫勉谈话的,谈话材料如何保管?
十、诫勉谈话与民主生活会的关系
十一、诫勉谈话与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是什么关系?
十二、村干部、非党干部、预备党员,是否适用诫勉谈话?
十三、诫勉谈话与免予党纪处分,孰轻孰重?
十四、对诫勉谈话是否需要征求组织部门意见?
十五:诫勉谈话是否影响工资、奖金?是否影响职称评定?
十六、诫勉谈话制度运行过程中,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十七、如何让诫勉谈话更有效?
十八:诫勉谈话,是否存在监督执纪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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