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调整的相关事项:回购规则修改内容 修改了回购的计息方式。将回购计息天数从现行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 修改了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式。上交所回购收盘价将由现在的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调整的相关事项:业务影响 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调整的相关事项:购回价格计算公式调整 券质押式回购新规调整的相关事项: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区别 名义天数是回购产品的期限,比如7天期回购品种GC007的名义天数为7天;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一般情况下,回购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一致,但在节假日前,因交易所市场节假日休市,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 目前,采用以名义天数计息时,在节假日前,市场往往自发通过调整回购利率报价的方式来实现市场化的回购收益,回购利率可能相对较高,波动相对较大。此次修改后,将以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计息,那么,回购利率即为回购资金占款期间的年化利率,回购利率也相对平稳 券质押式回购新规调整的相关事项:交易所清算制度解析 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调整的相关事项:债券质押式回购结算安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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