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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那木吉拉:红山文化人与狼崇拜 ——“中华第一龙”为“狼龙”说质疑

 天和图书馆21tc 2018-01-03

姜戎的小说《狼图腾》所附《理性探掘——关于狼图腾的讲座与对话》(简称《讲座与对话》)中提出了红山文化“碧玉龙”,即1971年内蒙古翁牛特旗赛沁塔拉(sacin tala)出土、号称“中华第一龙”的C形玉龙为“狼龙”的观点。此说并不是经过严格的考古学、形象学和民族学以及历史学等所考证的结论。所以未能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但是由于小说的畅销、小说的外文版的发行以及改编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可能性的存在,读者和观众群体将会更加发展壮大,其中一些没有辨别能力的国内外普通读者或观众很可能受其“学术反思”影响,对红山文化“碧玉龙”即“中华第一龙”和与之同质的红山文化“黄玉龙”的解读上出现误区,进而影响正确理解我国北方民族文化史上一些学术问题。为了避免或消除这些不良影响的长期存续,笔者特撰此稿,加以考述,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 “碧玉龙”和“黄玉龙”的造型认定

 

《讲座与对话》中写道:“龙的形象其实在五千年以前就已出现。1971年在内蒙古三星他拉(赛沁塔拉)出土了一个玉龙,号称中华第一龙,属于新石器时期的红山文化。那时华夏先祖还没有成为农耕民族,还处在狩猎、采集、游牧或半农半牧状态。龙图腾最先是华夏原始先民的图腾,后来才演变为农耕民族的图腾。……那条原始玉龙,根本不是后来中国人所熟悉的龙,而是狼首龙身形象的龙,玉龙的身上没有鳞,也没有爪,头部和颈背完全就是狼头狼颈,简直就像按照狼头狼脖子监摹下来的一样:长长的脸,长长的鼻子,长长的吻,长长翅起的嘴角。尤其是眼睛,那绝对是狼眼,……圆眼吊睛,眼角吊得极长极斜……。这还不算,狼脖子上面的狼鬃也雕刻得极像,从头脖顶到前背长长一溜狼鬃高高地耸翘起来,非常威风漂亮。……此条玉龙实际上是条玉狼,尤其是头部绝对是狼头。”[2]

笔者认为此说很难成立,因为“碧玉龙”和“黄玉龙”是和红山文化发现的其他玉龙一样并不是以狼为原型的造型,是像过去大多数学者们认定的那样它的主要原型应当来自野猪。“碧玉龙”的原型来自野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除了它的形制造型与野猪比较相近相像之外,也有一些证据来证明这一观点。红山文化分布地域和古代阿尔泰语系诸民族蒙古族民族和满——通古斯语族民族先民分布区域大致相当,这些民族先民生产、生活有着密切关系。先民所处高山森林地带野猪出没,野猪是他们狩猎的对象之一,一些生活资料来自野猪,人们的生活依赖野猪,所以对野猪产生崇敬之情。此外,野猪也是森林中的“英雄”,尤其是公野猪是人们视而生畏的凶猛动物,号称山林大王的老虎也退让三分。恐惧产生崇拜,选民对野猪生活上的依赖和意识上的恐惧,造成野猪崇拜或以野猪为图腾的可能性。因为处于氏族社会时期的初民以其崇拜的图腾的形状制作饰件悬挂于房子上或墙壁上,以示其图腾象征。故红山文化人制作以野猪为选型的代表佩带身上或其他地方,以示对图腾的尊敬。其三,以猪为原型的龙形饰件,对于红山诸文化来说,并非独一无二,巴林右旗巴彦汉苏木那日斯台出土的玉猪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巴林左旗十三敖包乡尖山子村刘家屯东山西坡地表捡拾的玉猪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巴林右旗羊场额尔根勿苏出土的碧玉猪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等,这些猪玉龙的造型形状有所不同,但是以野猪为原型,这一点是都是相通的。以上所举资料旁证“碧玉龙”的以野猪为原型的基本特征。

其次,从红山诸文化遗址里至今尚未发现狼造型等相关意象;现有资料显示,红山诸文化人的生产、生活似乎与狼的关系不大,他们当中尚未形成狼崇拜或狼图腾崇拜文化事象。故他们不可能制作以狼为原型的龙形饰件,以示膜拜。

关于新石器时期红山文化“碧玉龙” 以及后来同地区征集得到的“黄玉龙”的原型、年代以及族属的断定是个非常复杂的学术难题。它的发现经过以及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权威性描述,对于认定“碧玉龙”必有裨益。专家对“碧玉龙”是这样描述的:“墨绿色中泛有淡绿色斑点,质细腻光润,不透明。圆雕,龙体蜷曲呈C字形。头部侧视呈流畅起伏的三阶梯状,头上颈背的棕鬣向上翻卷长20厘米,披向后背,扁平薄片状。浅凹槽,刃状向上卷,较黄玉龙显得更加飘逸,隐地凸起的阳纹上刻出一双暇思的双眼,呈梭形,前眼角圆而起棱,眼尾长而上翘。双眼间额头上有一小长方框,上施以网格纹表示兽毛, 鄂下亦有三角·形网格纹表示兽毛,吻部前伸,略向上翘,嘴紧闭,鼻端截平,上端边起锐利的棱线,端面呈椭圆形,对称的一对圆孔鼻,龙体横截面略呈椭圆形,直径2.3—2.9厘米,未端圆尖。龙体光素无纹,光洁圆润。龙体蜷曲刚劲有力,长鬣高扬,显得极有生气。此龙整体造型较黄玉龙更显成熟。”[3]

此后,1986年人们又从翁牛特旗山咀子拐棒沟征集到(一个农民种地时发现)的一条形制与“碧玉龙”相差无几的“黄玉龙”。关于这条“黄玉龙”质地以及形体特征,专家是这样描述的:“黄玉,质细腻温润,局部有黄褐色沁斑,半透明。圆雕,龙身蜷曲C字形,首尾距7.5厘米。龙头部吻、眼、鬣部侧视呈圆润流畅的三阶梯状。头上颈背棕鬣施以宽浅的凹面即瓦沟纹,使翻卷鬣毛显得飘逸飞动,隐地凸起的阳纹上刻划出龙的单凤形双眼,以两条短阴刻线表示龙的鼻孔,用细阴刻线表示龙的嘴部,颚底为单阴刻构成的三角形网络纹表示兽毛。玉龙体光洁温润,中部有一对钻孔,孔中间有对钻留下的台阶痕。玉龙头部琢刻生动,极具神韵。”[4]

“黄玉龙”以及其他正式发掘出土的红山玉器之后,这条墨绿色玉龙才获得“中华第一龙”的殊荣,被选送到北京的国家博物馆。1984年8月,考古工作者们牛河梁[5]小山坡的公路下方,在一片石冢群中的一座石板墓(后标号为第4号墓)穴中发现墓主胸前放置着一青一白两个玉雕龙。由于该墓冢群属于红山文化遗迹,玉龙的制作年代一下子提前到5000年前。这也就使孙守道等学者重新给上世纪70年代以后相继发现的“碧玉龙”和“黄玉龙”的断代,从原初假定西周时代,改判为新石器时代。

“碧玉龙”和“黄玉龙”之类C形龙只见于红山文化分布北区的赤峰地区。具体地说,两者都是在翁牛特旗境内发现的,虽然一些专家认为这是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但由于没有确切的发现地点和时间,其确切的年代是无法准确的断定。而且这两条龙的造型与牛河梁出土玉龙和敖汉旗牛古吐乡大五家村西出土的碧玉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巴林右旗巴彦汉苏木那日斯台出土的玉猪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敖汉旗下洼镇西出土的黄玉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敖汉旗萨力巴乡干饭营子出土的碧玉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巴林左旗十三敖包乡尖山子村刘家屯东山西坡地表捡拾的玉猪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巴林右旗羊场额尔根勿苏出土的碧玉猪龙(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等红山文化诸玉龙,在造型风格上明显有别。不但为已知红山文化动物形玉器最大的,而且做工细腻,造型美观飘逸。

总之,“碧玉龙”和“黄玉龙”是在已经发现的红山诸文化玉龙中非常特殊的例子,其中包括其采集方式、造型等等。但是这两条玉龙和红山文化发现的其他玉龙一样并不是以狼为原型的造型,也不是当时人们纯粹装饰之物,而是像过去大多数学者们认定的那样以野猪为原型的造型,它反映了选古时期红山居民的野猪神兽向龙这个神异动物神演变的初期过程。

 

 二 “碧玉龙”与狼意象

 

“碧玉龙”和“黄玉龙”的动物造型的认定问题上学者的见解不一,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为这些造型可能是以一种动物造型为主,兼其它动物造型的混合体,并不只是一种动物的临摹造型。过去多数学者一直主张红山文化“碧玉龙”等C形玉质龙形“更具猪的特征者,可称为‘猪龙’”。[6]而姜戎称“碧玉龙”为“狼龙”。对此首先提出不同观点的学者是叶舒宪先生,他断言:“从现有的红山玉器造型看,可以说狼的形象是罕见的,至少目前已经正式出版的红山文化书籍中,几乎就没有什么著录,相反,玉雕的熊形象则较为普遍。因此,姜戎把内蒙古三星他拉(赛沁塔拉)的玉龙解说为狼首龙,缺乏确实的根据。”[7]

据现有资料,8000——4000年前,由兴隆洼文化延续至夏家店文化,持续四千年之久的考古学文化环境中似乎从未发现有关狼的意象。无论是石器、陶器和玉器等各种器物之上的花纹图案以及一些雕琢造型之物中没有发现狼的造型,而鹿、猪、熊以及一些鸟类造型,在丧葬文化中有野猪的意象;在祭祀文化事象中有鹿、鸟等动物意象,但未见狼的任何造型或意象。

值得注意的是,比较早期的赵宝沟文化(距今7.000——6.400年)遗址中已经发掘出作为狼的同类狗的骨头,说明红山文化早期人类已经有了畜犬经验。到了夏家店上层文化遗址中已经大量出现狗骨。如考古工作者在赤峰夏家店、红山后、蜘蛛山、建平水泉等地的夏家店上层文化的遣扯中,都曾发现有大量的狗骨;在赤峰红山后石椁墓群、围场李家营子石椁墓群、敖汉旗周家地墓地、喀左县南沟门墓地和朝阳县袁家台子东山坡墓地等若干夏家店上层文化墓葬中,都发现有明确的殉犬例证;以犬的形象为艺术母题,装饰在各种青铜器物上,更是夏家店上层文化惹人注目的显著特征之一,如宁城县南山根M101出土的犬耳铜鬲、南山根东区石椁墓出土的犬纹三穿铜戈、犬纹铜刀和朝阳十二台营子一号墓出土的犬纹铜牌等。此外,南山根102号石椁墓,还出土一件刻纹骨板,上面精心设计,刻划有墓主人生前乘马驾车、携带两只猎犬开弓马鹿的极其细腻而生动的经济生活和风俗民情的写实图画佳作。[8]

这些事例证明,红山文化夏家店人已经有了漫长的养殖家犬或猎犬的历史,在这期间他们中间已经形成崇犬、殉犬的信仰习俗。在赵宝沟文化遗址里发现了狗骨,但这些都是一些自然状态的骨头,尚未发现经过特殊处理用于祭祀仪式等信仰有关活动等的痕迹。众所周知,狼的同类是狗。达尔文的研究表明,狗是世界各地在不同的时期用几种狼驯化而成的。人类驯化狼成为家犬或猎犬经过了漫长的岁月,而且狗是如何从狼驯化成为家犬或猎犬的,这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据相关资料,世界各地对狗的驯化时间也不尽相同。伊朗的巴勒加拉:12000年;德国法兰克富:10000年;英国的约克斯塔卡尔:8000至9000年;土耳其南部萨约诺:6000年。根据我国河北磁山文化,北方民族先民对狗的驯化时间为4000至3000年。[9]赵宝沟文化遗址里发现狗骨头,说明距今7000年前我国北方民族先民已经成功地驯狼为狗,夏家店上层文化人继承了其先民畜犬传统,进行养殖,用于狩猎生活,看家护屋,并且逐渐形成崇犬、殉犬习俗。

据考古学报告,小河西文化(距今8.500年以是目前发掘的红山诸文化的先驱者,兴隆洼文化(距今8.200——7.200年)富河文化(距今7.200——7.000年)继承了小河西文化,赵宝沟文化(距今7.000——6.400年)承接兴隆洼文化、富河文化,而赵宝沟文化遗址里发现了狗骨,说明赵宝沟文化时期人们驯化狼为狗这个特殊家畜的过程已经完成,而畜犬的传统一直延续到夏家店上层文化。从赵宝沟文化到夏家店上层文化,相距四千多年,可见红山文化人可知的畜犬历史有四千年之久。夏家店上层文化人的先民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富河文化以及赵宝沟文化人及其先民与狼产生各种关系,即使人类驯化狼为狗之后,由于频繁发生狗的各种行为引发的人与狼的接触。动物生理学的研究成果显示,狼和犬“两者的二倍染色体数目相同,彼此容易杂交,并产生能繁殖的后代。”[10]在特殊情况下猎犬与狼在野外交媾,产生狼和犬的杂种——狼狗。狼狗既有家犬的温驯柔和的性格,也具豺狼的凶猛残忍的一面,因此人们利用这种猎狗的“狼性”对付恶狼。但在一定的条件下,狼狗也有可能与狼为伍,成为家畜的灾难。

总之,小河西文化至夏家店文化的四五千年间,红山诸文化人有驯狼为犬,继而经过了漫长的畜犬历史,在此过程中他们必定和狼发生一些关系。但是我们从红山诸文化中尚未发现人类崇拜狼的迹象。他们只是把狼视为普通的动物,尚未把它当作崇拜的对象,更没有把它当作兽祖或图腾,加以崇拜。

 

 三 红山文化人拒“狼”于门外之缘由

 

我们知道,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先民,如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蒙古语族民族先民大都崇拜狼,远古时期甚至以狼为兽祖或图腾,而红山诸文化人——分布于东北亚地区的诸民族先民,也有“与狼共舞”的经历。但他们为什么没有崇拜狼这个食肉动物?据笔者观察之后认为,所有草原部落几乎都崇拜狼的,那些人类的先祖们从高山森林走下来,移到草原上,驯化野生动物为家畜,开始经营原始畜牧经济时,草原狼成为他们生产生活的最大威胁。凶残、贪婪、狡黠,且具团队协作本能的狼群是当时的人们难以对付的敌人。众所周知,羊是牧区居民最普遍的生产、生活资料,饮食、服饰等日常生活用品大部分来源于羊。而狼吃羊是千古定律,从而狼成为给牧人带来灾难的罪魁祸首。因此狼和牧人之间产生直接的利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当时的人们对狼并不十分了解,认为它是一种不可知的异己力量。恐惧产生崇敬和膜拜。北方草原民族先民的狼崇拜也许是这样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发生的。更具体地说,北方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蒙古语族民族先民和游牧的斯基泰人先祖崇拜狼的文化现象很可能是这样发生。

在现有考古资料中还没有红山诸文化人社会中崇拜狼的文化现象,但这也不能说明红山诸文化人未曾与狼打交道。从当时的自然环境来分析,红山诸文化人不能不“与狼共舞”,但他们始终没有崇拜狼,不以狼为兽祖或图腾。这主要由当时的经济形态和人们的定居生活方式所决定。有学者称,八千年前的西辽河流域“植被繁茂、草木丛生、气候温和、雨热同期,是远古先民从事采集、渔猎生活的理想场所。到了兴隆洼文化时期,虽然采集、渔猎仍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大量的有肩石锄和各式石铲等在遗址中的普遍发现则表明,兴隆洼文化不仅已经出现了农业生产,而且已发展到锄耕农业阶段。……遗址中大量的兽骨尤其是猪骨的发现,也表明原始的畜牲业已经产生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11]而笔者认为,目前,从兴隆洼文化遗址发现的一般都是石器,粗糙落后的石器时代不可能产生先进的农业,即便是兴隆洼文化时期有了农业,但那是一个非常落后的原始农业,是处于萌芽状态的农耕生产。兴隆洼文化人很可能以狩猎为生,猎物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在兴隆洼文化遗址居住面、灰坑、窑穴、聚落以及聚落围沟中,发现有大量的鹿骨、狍骨和猪骨,其中,又以鹿骨的数量为多,有的居住面上的鹿骨头多达四五个。这些考古资料充分证明狩猎业在兴隆洼文化人的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兴隆洼文化遗址的房址和灰坑中,还发现了许多植物果实,这也说明采集业在兴隆洼人经济生活中占据一定的地位。

至于赵宝沟文化的经济形态,有一些学者主张以农业为主,他们认为,赵宝沟文化时代已经形成规模较大的聚落,先民的社会生活是相对发展的,也是比较稳定的。这至少说明先民有较充足的食物耒源。也就是说先民获取的物质资料的手段是比较先进。除原始农业外,其它经济很难满足这一要求。所以赵宝沟文化人社会中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学者们把赵宝沟文化的农业产生工具分为六类,特别是几乎每间房址都出土的石斧和石耜,是赵宝沟文化居民农事活动的最重要工具,表明赵宝沟文化的原始经济形态主要是耜耕农业。[12]但也有学者举出更有力的证据认定,赵宝沟文化经济生活以狩猎经济为主,离发达的耜耕农业阶段还相距甚远。考古工作者在发掘赵宝沟遗址时,经常在房址的居住面上发现较多的动物骨骼,可以鉴定的脊椎动物标本共538件。主要动物种类有猪、马鹿、斑鹿、狍、牛、狗、貉、獾、熊、东北鼢鼠、天鹅、雉、鱼等14种。其中,猪骨标本共138件,最小个体数为9个。赵宝沟遗址猪的死亡年龄以2—3岁的成年猪为主体,应为猎获的野猪。在赵宝沟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骨骼中,马鹿的最多,可鉴定标本179件,最小个体数为11个。斑鹿骨骼的鉴定标本共39件,最小个体数为4个。狍的鉴定标本共129件,最小个体数为9个。可见马鹿、野猪、狍、斑鹿是赵宝沟文化先民日常狩猎的几种主要动物。根据有关的动物体重的资料推算,赵宝沟文化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原体重总计4952. 39公斤,可提供纯肉量2296.19公斤。这说明狩猎经济在赵宝沟文化的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此外,赵宝沟先民还从事一定的水产品捕捞经济。[13]

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并根据笔者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等早期红山诸文化的经济形态中狩猎经济居于主导地位;采集业和捕捞业是必不可少的补充;农业经济处于原始阶段,但也有一定的发展。

以上讨论红山诸文化人的经济形态及其性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探明定居的狩猎、采集民与狼之间的实际关系。首先,采集民和狼的获得物不一,采集民与狼之间不会产生更多的利害冲突。具有草原牧区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在一般情况下狼怕人,非特殊情况不会主动攻击人。在野外狼偶然遇见了人,它不会像其他动物一样立即一溜烟就跑掉,它可以伪装若无其事,不慌不忙地离开现场,但一旦脱离人的视线,它就飞也似的逃奔。所以采集民即便在野外遇见了狼,一般情况下,狼对他们不构成生命危险,也不产生极度恐惧感。

其次,狩猎民的主要生活来源是猎物,周围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料是他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但他们不会与狼发生密切关系。因为,对狩猎民来说,狼并不是他们的狩猎对象,狼肉不易人类食用,从近现代的草原或森林部落的牧人或猎民中没有食用狼肉的习惯,史书也没有记载蒙古等游牧民族食用狼肉的事例。《蒙古秘史》中有人“无食物可用时,窥伺射杀狼围于山沟里的野兽或狼吃剩的残骸”的记载,[14]而无人射杀狼而食其肉的记载。考古学报告称,红山文化诸遗址中没有发现狼骨,这也证明古代人中存在不食用狼肉的习俗。古代猎民不吃狼肉的一个原因可能是狼这种食肉动物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下袭击人类,并吃人,尤其是草原森林部落中盛行天葬,狼群聚集吃腐尸。因此,民间很早就形成忌吃狼肉的习俗。当然狼的皮毛,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文献也有猎民猎狼取皮的记载,但无论是使用价值或美学价值,狼皮均不及其它兽类的皮毛,所以也不特别吸引猎人。此外,猎狼比起猎其它动物更具挑战性和危险性,故猎狼行动在猎民中较少发生。

所有这些都说明,豺狼并不是猎民主要关注的对象。他们一般并不以狼产品来补充生活,因此他们也不特意去捕猎豺狼。当然,近现代以来猎枪普及之后,牧民为了保畜,发展生产而进行大规模杀狼运动,另当别论。[15]

如前所述,狼群不但对牲畜产生危害,在特殊情况下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夜间狼嗥和袭击羊群是牧人最不愿意听到和看到的事情。但是对聚落而居的采集民、狩猎民来说,狼群不可能成为恐惧感的来源。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发现的聚落形态文化完全证明他们已经过上定居生活。1983年至1986年度,考古工作者曾在大凌河支流牤牛河上游的兴隆洼遗址进行四次发掘,共清理房址60余间。赵宝沟文化聚落遗址位于内蒙古敖汉旗宝国吐[16]乡赵宝沟村西北的北大地东南部的平缓台地上,面积达9万平方米。现已探明的房址有89座,都是半地穴式单体建筑,平面呈长方形、方形或梯形。聚落遗址偏东南部有一个自然低谷,将该遗址分成西北和东南两部分。根据发掘报告分析,两部分应属于早晚两段。早段仅存6座房屋,余皆被毁。晚段聚落共发现房屋82座,沿着等高线的坡度呈东北——西南向成排分布,均不见打破关系。现大致确认有7排,每排发现的房屋数目不等,少者7座,多者有17座,估计当时每排应有10余座,整个聚落不会少于百余座房址。[17]据考古学的报道,红山文化遗址聚落周围有壕环绕,此以敖汉旗西台遗址最为典型。遗址里有两条保存较好的壕沟,将聚落遗址分别围成紧邻的两个部分。这就是说,红山诸文化人不但有严密的村落建筑,而且还有聚落周围环绕壕沟,这完全能够御各种猛兽等入侵者于户外。

早期红山文化人不关注狼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的畜牧业未能发达,和狼不产生直接的利害冲突。据考古报告,从红山诸文化遗址中尚未发现更多的牛、羊、马等主要家畜的骨头,证明红山文化人中畜牧业并没有发展起来。如前所述,狼是羊的天敌,是牧人生活灾害的制造者,因此,狼和牧人之间的关系是你死我活的关系。由于红山文化人的畜牧业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尤其是他们还没有养羊的生产经验,因此他们和狼之间不可能产生生死对立的关系。

总之,红山诸文化人及其先民基本上从事狩猎业,尤其是小河西文化至赵宝沟文化人的狩猎业成为他们主要的经济形态和生活方式。以聚落方式定居的采集、狩猎民与狼之间一般不会产生矛盾,猎民无需过多关注狼。恐惧产生敬畏,敬畏催生崇拜,对于早期红山文化人来说,狼并非是产生恐惧之根源,故不对狼产生敬畏心理,从而不产生崇拜狼的信仰习俗,更不会以狼为兽祖或图腾。所有这些是红山诸文化人中未能产生狼崇拜或以狼为兽祖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红山诸文化遗址中很少发现狼骨或以狼为题材的、能够见证古人崇拜狼观念形态的雕刻、绘画、饰件等史前造型艺术的视觉资料,证明红山诸文化人中尚未产生崇拜狼的习俗,更未发现红山文化人以狼这种食肉动物为兽祖或图腾的文化迹象。这是因为,红山诸文化人虽然可能在驯狼为犬的过程中,曾与狼打过交道,但狼对他们的采集、狩猎等生产生活尚未带来非常明显的影响;聚落而居的红山文化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狼的袭击。所以红山文化人似乎始终没有过多地关注过狼,狼也始终未能成为他们所崇拜的对象,更不是他们的兽祖或图腾。而“碧玉龙”和“黄玉龙”等C形龙并不是红山文化人纯装饰意义的饰件,而是它们所崇拜之动物的象征造型。因此这些选型必定是按照红山文化人所顶礼膜拜动物为原型制作,并非随意而为。而狼并非红山文化人崇拜之动物,所以他们不可能制作、佩戴以狼为原型的崇拜动物饰件。小说《狼图腾》作者姜戎没有进行任何田野调查和具体分析,单从“碧玉龙”与“狼像”之间具有某些相似性而贸然得出“碧玉龙”为“狼龙”的结论是轻率的,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参考文献


[1]那木吉拉,内蒙古库伦旗人,现为中央民族大学蒙古语言文学系教授、博导,主要研究蒙古族及北方民族民间文学。

[2]姜戎著:《狼图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403页。

[3]于建设主编:《红山玉器》,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99页。

[4]于建设主编:《红山玉器》,98页,远方出版社,2004年。

[5]牛河梁,位于辽宁省西部凌源、建平两县交界处,因牤牛河出山梁东簏而得名。此去东北12.5公里为建平县城(叶柏寿),西南15公里为凌源县城。

[6]徐子峰主编:《红山诸文化研究概览》,图版说明,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

[7]叶舒宪:《狼图腾,还是熊图腾》,载《长江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8]靳枫毅:《夏家店上层文化及其族属问题的探讨》,载《北京文物与考古》,80~81页,北京燕山出版社,1991年。

[9]桑吉扎西:《戌犬通灵》,9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

[10] [美]埃里奇·伊萨克:《驯化地理学》,128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

[11]徐子峰主编:《红山诸文化研究概览》,20页,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

[12]刘晋袢、董新林:《浅论赵宝沟文化的农业经济》,载《考古》1996年第2期。

[13]刘国祥:《赵宝沟文化经济及其相关问题》,载《21世纪中国考古学与世界考古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14]巴雅尔转写:《蒙古秘史》(上),38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

[15]直到最近,蒙古国牧民几乎每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灭狼运动,因为,狼的过多繁殖对这个牧业国家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莫大影响。狼成为牧人生活带来最大危害者。

[16]宝国吐,蒙古语bugutu的音译,意即“有鹿之地”,这说明这里的蒙古族民众移居入驻时这里仍然是一个各种鹿类动物的乐园。以此类推,远古时期这里也是多鹿之邦,赵宝沟文化人以鹿为主要狩猎对象。

[1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敖汉赵宝沟——新石器时代聚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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