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缺乏主要的关键点:有人催还贷款,催款的人是什么身份?是银行员工还是其他人?如果催收人不是银行,那八成是假新闻。另外要指出理财产品是质押贷款,不是抵押贷款,“质押”和“抵押”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我先给大家普及一下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要点:首先,要做这个业务,理财产品必须是可质押的,这要看银行公布的产品信息,绝大多数可质押理财是保本的理财产品。其次,要做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是在哪个银行买的理财,就必须在哪个银行贷款,不允许跨行,更不承认民间私下的质押。再次,做理财产品质押必须要签订合同,约定贷款用途,而且要本人亲签。最后,贷款发放要放到本人指定该行账户,不会随便找个人的卡就放了。 因此,如果排除假新闻,那么贷款就是银行放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有可能就是这位女士自己做了银行理财的质押贷款又忘记了;还有一种可能是银行人员与外部内外勾结,乘这位女士不注意的时候把全套质押贷款手续都给办妥了。这种情况很好查,只要报警一查资金使用记录,贷款经办人员和贷款资料,马上就能找出事情真相。 最后说一下第二种情况的结果,不管查出来的结果如何,只要这位女士没有签过贷款合同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签贷款合同,都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也就说这笔钱不用还,理财产品还是她的。 我觉得回答这个新闻的意义,不在于其真假,而在于给大家普及一下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知识,希望能让大家有所了解。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银行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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