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遇到劳动者因为旷工被公司解雇的情形?那个员工旷工多少天能被解雇?公司的相关规定又是否合法?小编对该问题进行了简单分析: 首先,员工旷工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公司换岗,不到新岗位工作等等。 其次,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能够找到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这里的旷工天数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但是,该条例已经被废止。而纵观所有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都没有找到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在这种背景下只能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认定。 再次,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都会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六天应予终止劳动关系。 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效?该规定有效的三个前提条件: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向劳动者公示。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满足以上三点的公司规章制度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动纠纷的情况千差万别,旷工三天的证据也要齐全而有说服力。因此在分析旷工三天被解雇是否合法合理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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