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主要有三种分类方式,分别是按保障时间、保费返还、给付方式划分。 1.按保障时间分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可以按年设置保障期间(如10年)也可以按被保险人的年龄(如70岁)作为保障时间确定。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到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 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此重疾险只能作为某一年的补充。因为它并不是保证续保的,可能某一年保险公司成本压力大了,费率就突然变高了。并不像长期重疾险可持续。 2.按保费是否返还分消费型重疾险:保障期间灵活,可以选择保障到70岁/80岁/终身,由于没有寿险责任,只有罹患重疾才能保额,所以每年所交保费也低; 返还型重疾险:俗称“储蓄型重疾险”,无论身故还是罹患重疾都可以获得保额,所以是100%可拿到保额,保险现金价值一直会增长,有一定储蓄的作用。 其实返还型重疾险有两种形式: 1. 以两全保险为主险,重疾、医疗为附加险组合出来的保险 因为保监会审议通过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 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因为健康险不能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所以一些到70岁未身故就能返还保险金的重疾险一定是这种形式。比如下面某款保险: 这种返还型保险很容易辨认,重疾险条款因为是附加险,所以条款标题上会有“附加”字样。 2. 含身故责任的“返还型”重疾险,只有身故才可以领取到保险金 这种返还型终身重疾险本质就是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所谓的返还金额是身故赔付额。 相信看完以上对消费型和返还型重疾险的介绍,客官一定清楚了两者的区别。在这里大宇不建议买任何带有返本性质的终身重疾险。资金本身是有时间价值的,这种保险看起来好,实际很亏。如果想要有身故赔付保障,再挑选高性价的寿险即可。 3.按给付方式分因为有的重疾险除了重疾责任外还带有身故责任,由此才有了提前给付与额外给付的分类。 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共用保额,也就是身故或重疾哪个先发生就先赔保额。重疾赔付相应保额后,身故保额下降或责任终止。 额外给付型:重疾和身故的保额是独立的,只要发生重疾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额,保单继续有效,后续如果身故,再给付一次身故保险金,所以由于它可能独立赔付两次,它的价格自然要贵。 例如: A产品无论先重疾或先身故,赔付20万后保险合同结束。 B产品先身故,赔付30万后保险合同结束;若先重疾,赔付20万,保险合同身故保障继续有效,后又身故,赔付10万,保险合同结束。 C产品先身故,赔付20万保险合同结束;若先重疾赔付20万,保险合同身故保障继续有效,后又身故,再赔付20万,保险合同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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