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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解雇员工,以下四大关键点不得不知!

 shenhaoyun 2018-01-18

在澳大利亚办厂的公司应该都知道,目前澳大利亚监管雇佣关系的主要依据就是2009年出台的《公平工作法》


《公平工作法》规定了雇员的权利和义务:


  • 国家就业标准(NES),规定休假和工作时间等事项的最低条件和条件。

  • 现代劳资裁定协议(公平工作委员会的法令),它规定了雇员的权利,包括基于行业和职业的工资及基本工作条件,包括就业类型、工资、加班费、津贴、退休金和休假权利等。目前已有122个现代劳资协议,涵盖了澳大利亚的大多数员工。

  • 企业协议,规定了就业条款和条件,但是不能低于现代劳资协议所涵盖的内容。如果一项企业协议被公平工作委员会批准,其可以取代现代劳资协议条款,作为协议所涵盖的雇员的基本雇佣条件,或者可以纳入相关现代劳资协议条款。

  • 不公平解雇,保护合格雇员免受不公正或不合理的解雇。

  • 违法解雇,指雇主因特定的违法原因终止雇佣的情形。

  • 一般性保护,是指所有在澳工作的雇员享有工作场所的一般性保护权利(例如行使工作场所权利、因病暂时缺勤或免受歧视等)。


澳大利亚每个州和地区都规定了其他就业相关的立法:


  • 职业健康和安全

  • 工人的赔偿

  • 平等机会

  • 反歧视

  • 长期服务假


本文仅就各在澳洲办厂的企业所关心的解雇雇员问题作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1

解雇的基本要求


1

通知期


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与年龄,雇员可以获得一至四周的最低法定通知期。


45岁以上在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雇员,有权获得额外一周的通知通知期。如果雇佣合同允许,雇主可以选择支付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


最低通知期不适用于:


  • 临时雇员

  • 受雇于某一特定时间的雇员

  • 受雇于某一特定任务或季节雇员的雇员

  • 因严重不当行为而解除劳动关系的雇员

雇佣合同通常会规定较长的通知期,特别是对高管或高级管理人员。


如果没有关于终止雇用通知的明示安排,则可默示合理通知期限。这涉及到法院或法庭考虑有关就业开始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合理通知的期限,考虑到诸如:


职位的资历

服务时间

雇员年龄

找到其他工作的可能性


合理的通知通常从3个月到12个月不等,但可以更长。



2

遣散费


如果雇员没有得到终止的实际通知,他们必须支付代通知金。


此外,特殊情形下,被裁的雇员有权获得一笔遣散费、离职费,数额根据雇员为该雇主工作的年限计算得出。


3

程序要求


所有的雇佣终止都必须符合合同条款。其次,雇主必须遵守相应的内部政策要求。


另外,根据相关员工是否受《公平工作法》的不公平解雇管辖,决定是否遵守《公平工作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符合条件的雇员可向公平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以评估解雇是否过于严厉、不公正或不合理。


在进行这项评估时,委员会必须考虑到解雇是否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雇员解雇时是否有机会由一名支持人员陪同

雇员是否被告知解雇的原因,并有机会作出答复


委员会在考虑程序合理性时,还应当考虑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责范围以及适用性。



2

解雇保护


雇佣终止必须符合雇佣合同的约定以及与相关雇员有关的企业协议的要求。否则,可能导致违反合同或违反协议的要求。


在以下两种解雇情形中,员工可以对雇主提起与解雇有关的诉讼:


1

不公平解雇


不公平解雇(Unfair Dismissal)是雇员以苛刻、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方式解雇雇员。公平工作仲裁庭(Fair Work Tribunal)将决定案件是否属于不公平解雇的案件。在公平工作仲裁庭确定雇员受到不公平解雇后,其可要求雇主重新回复雇员职位及/或给予该雇员补偿。


不公平解雇申请只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雇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雇员被现代劳资裁定协议或企业协议所覆盖

 年薪低于高收入门槛


公平工作仲裁庭将会对提出申请的雇员的解雇进行审查,包括是否有解雇的正当理由以及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等。


2

违法解雇


违法解雇(Unlawful Termination)是指雇主因特定的违法原因解除雇佣关系。违法解雇与不公平解雇是两种不同的解雇情形,如果雇员被违法解除雇佣关系,雇员可获得赔偿(无上限规定)


通常以下情况解雇员工可视为违法解雇:


  • 雇员由于疾病或受伤而暂时无法工作

  • 工会成员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工会活动,或在雇主同意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内参加工会活动

  • 以雇员代表身份寻求职位,或以雇员代表身份行事

  • 对雇主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诉讼或参与诉讼,或诉诸行政机关

  • 种族、肤色、性别、性倾向、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疾病、婚姻状况、家庭职责、妊娠、宗教、政治见解,及国家或社会出身 

  • 休产假或其他育儿假

  • 因参与紧急志愿者活动而缺勤,但综合考虑该缺勤为合理行为



3

一般性保护


根据相关联邦工作场所法律(Commonwealth Workplace laws), 所有在澳工作的雇员享有工作场所的一般保护措施。对于违反一般保护法,可做出处罚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公平工作法》中为雇员的一些权利提供保障,包括:


1

工作场所权利


  • 向雇主或外部机构提出投诉或询问

  • 提起诉讼的能力

  • 就业和劳资关系立法、现代劳资裁定协议及企业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2

从事行业活动的权利


  • 担任或不担任行业协会的成员

  • 是否参与行业协会的建立

  • 是否代表行业歇会组织并推进合法活动

  • 是否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

  • 是否遵守行业协会的合法要求

  • 是否向行业协会支付费用等


3

远离非法歧视的权利


受保护的属性包括:


  • 种族

  • 性别

  • 残疾或工伤

  • 因生病或受伤而暂时缺席

  • 家人或照顾者的职责(因州而异)


4

免受非法行为影响


《公平工作法》中,雇员在雇佣过程中,享有免受一些非法行为影响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不良行为(Adverse Action)

  • 强迫(Coercion)

  • 误传(Misrepresentations)


与个人任务灵活分配(在现代劳资协议和企业协议下)、年度收益保证,及工资克扣有关的,不正当的影响或压力(Undue Influence or Pressure)。


1

不良行为 


一个人的不良行动包括实施、威胁,或组织参与以下任何行为:


  • 雇主解雇员工,用工过程中损害员工利益,不合理变更员工的职位,歧视员工

  • 雇主在其提供的条件下拒绝雇用准雇员或歧视他们

  • 委托人终止与独立承包方的合同,拒绝使用或同意使用他们的服务或向他们提供货源和服务,或在重要的条款和条件下对他们进行歧视

  • 雇员或独立承包方对其雇主或委托人实施行业反抗行为

  • 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高级人员或成员,组织及进行行业行动对抗某人,或进行不利于雇员或独立承包方的行为

  • 行业协会对成员实施任何形式的惩罚


2

强迫


任何人不得有意强迫或威胁强迫他人或第三方做出以下行为,包括:


  • 行使或不行使工作场所权利,或以特定的方式行使工作场所权利

  • 参与行业活动

  • 雇佣或不雇佣特定的人员

  • 聘用或不聘用特定的独立承包方

  • 分配或不分配特定任务或职责给特定雇员或独立承包方

  • 给予特定雇员或独立承包方一定的特殊职责



3

误传


任何人不得故意或罔顾后果地做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包括:


  • 他人的工作场所权利

  • 他人工作场所权利的使用或使用效果

  • 他人参加行业活动的义务

  • 他人告知别人的义务


4

不正当的影响或压力


雇员就以下内容做出决定时,雇主不得对其决定施加不当的影响或压力: 


  • 根据国家就业标准,做出或不做出协议或安排

  • 根据现代劳资裁定协议或企业协议(允许加入的条件),做出或不做出协议或安排

  • 同意或终止个人任务灵活分配

  • 接受年度收益保证

  • 同意或不同意克扣与工作表现相关的应付的雇员薪酬


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地影响他人的行为,不当的影响或压力,或强迫他人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违法行为。


*本文来自于劳达国际业务部的海外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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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达国际业务部成立于2012年,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跨国/境劳动法与员工关系服务,是劳达咨询与律师业务的重要业务部门,现有团队成员5人。劳达国际业务部主要提供两个方向的跨国/境劳动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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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中国某企业集团投资德国,做前期的劳动法与雇佣法方面的法律调研。

为 某知名国有企业,对其派驻美国的中方员工签证与薪酬与个税等问题,提供沟通与跨国法律咨询支持。

 

劳达laboroot 国际业务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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