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办厂的公司应该都知道,目前澳大利亚监管雇佣关系的主要依据就是2009年出台的《公平工作法》。 《公平工作法》规定了雇员的权利和义务:
澳大利亚每个州和地区都规定了其他就业相关的立法:
本文仅就各在澳洲办厂的企业所关心的解雇雇员问题作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1 解雇的基本要求 1 通知期 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与年龄,雇员可以获得一至四周的最低法定通知期。 45岁以上在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雇员,有权获得额外一周的通知通知期。如果雇佣合同允许,雇主可以选择支付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 最低通知期不适用于:
雇佣合同通常会规定较长的通知期,特别是对高管或高级管理人员。 如果没有关于终止雇用通知的明示安排,则可默示合理通知期限。这涉及到法院或法庭考虑有关就业开始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合理通知的期限,考虑到诸如:
合理的通知通常从3个月到12个月不等,但可以更长。 2 遣散费 如果雇员没有得到终止的实际通知,他们必须支付代通知金。 此外,特殊情形下,被裁的雇员有权获得一笔遣散费、离职费,数额根据雇员为该雇主工作的年限计算得出。 3 程序要求 所有的雇佣终止都必须符合合同条款。其次,雇主必须遵守相应的内部政策要求。 另外,根据相关员工是否受《公平工作法》的不公平解雇管辖,决定是否遵守《公平工作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符合条件的雇员可向公平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以评估解雇是否过于严厉、不公正或不合理。 在进行这项评估时,委员会必须考虑到解雇是否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委员会在考虑程序合理性时,还应当考虑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责范围以及适用性。 2 解雇保护 雇佣终止必须符合雇佣合同的约定以及与相关雇员有关的企业协议的要求。否则,可能导致违反合同或违反协议的要求。 在以下两种解雇情形中,员工可以对雇主提起与解雇有关的诉讼: 1 不公平解雇 不公平解雇(Unfair Dismissal)是雇员以苛刻、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方式解雇雇员。公平工作仲裁庭(Fair Work Tribunal)将决定案件是否属于不公平解雇的案件。在公平工作仲裁庭确定雇员受到不公平解雇后,其可要求雇主重新回复雇员职位及/或给予该雇员补偿。 不公平解雇申请只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雇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平工作仲裁庭将会对提出申请的雇员的解雇进行审查,包括是否有解雇的正当理由以及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等。 2 违法解雇 违法解雇(Unlawful Termination)是指雇主因特定的违法原因解除雇佣关系。违法解雇与不公平解雇是两种不同的解雇情形,如果雇员被违法解除雇佣关系,雇员可获得赔偿(无上限规定)。 通常以下情况解雇员工可视为违法解雇:
3 一般性保护 根据相关联邦工作场所法律(Commonwealth Workplace laws), 所有在澳工作的雇员享有工作场所的一般保护措施。对于违反一般保护法,可做出处罚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公平工作法》中为雇员的一些权利提供保障,包括: 1 工作场所权利
2 从事行业活动的权利
3 远离非法歧视的权利 受保护的属性包括:
4 免受非法行为影响 在《公平工作法》中,雇员在雇佣过程中,享有免受一些非法行为影响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个人任务灵活分配(在现代劳资协议和企业协议下)、年度收益保证,及工资克扣有关的,不正当的影响或压力(Undue Influence or Pressure)。 1 不良行为 一个人的不良行动包括实施、威胁,或组织参与以下任何行为:
2 强迫 任何人不得有意强迫或威胁强迫他人或第三方做出以下行为,包括:
3 误传 任何人不得故意或罔顾后果地做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包括:
4 不正当的影响或压力 雇员就以下内容做出决定时,雇主不得对其决定施加不当的影响或压力:
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地影响他人的行为,不当的影响或压力,或强迫他人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违法行为。 *本文来自于劳达国际业务部的海外观察。 关于劳达laboroot 国际业务部 劳达国际业务部成立于2012年,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跨国/境劳动法与员工关系服务,是劳达咨询与律师业务的重要业务部门,现有团队成员5人。劳达国际业务部主要提供两个方向的跨国/境劳动法服务。 一是帮助海外公司在华企业处理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事务。 迄今为止,劳达国际业务部已服务超过100家世界500强企业,劳达国际业务部以其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外资企业在华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招商引资的事业。目前,劳达成为数百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关系解决方案服务商与战略合作伙伴。 二是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的保驾护航。 劳达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展开境外劳动法律的研究与业务合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服务。在劳达客户进军海外市场的大潮推动下,劳达率先与美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专业劳动法服务机构展开了业务合作与实务研究,并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此举极大地锻炼了团队的国际业务能力。凭借劳达国际业务部所建立的国际战略资源,劳达已成功协助数十家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展开投资、收购,以及设立研发中心,招聘研发人才等战略举动,已成进军海外市场的中国企业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的战略咨询合作伙伴。 ⊙为上海某战略新材料科技公司在韩国与美国加利福利亚州设立研发基地,提供当地的劳动与雇佣法咨询服务,制定与实施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与制度。 ⊙为上海某精密仪器公司收购美国竞争对手公司,提供劳动与雇佣法方面的尽职调查服务与咨询服务,并制定与协助实施收购后的员工关系管理整合计划。 ⊙为 中国某企业集团投资德国,做前期的劳动法与雇佣法方面的法律调研。 ⊙为 某知名国有企业,对其派驻美国的中方员工签证与薪酬与个税等问题,提供沟通与跨国法律咨询支持。
劳达laboroot 国际业务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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