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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奥地利Austria-劳动法

 昵称sv79K 2022-09-18 发布于上海

关于投资奥地利事宜,徐宝同律师团队将根据奥地利法律法规从企业工商注册、员工法律法规、财税制度、知识产权等多角度简单介绍,本文简介奥地利的劳动法。

1. 奥地利劳动法基础知识

传统上,奥地利劳动法分为个人劳动法和集体劳动法。个人劳动法是指雇佣协议双方(雇主和雇员)的双边关系,即雇佣协议。集体劳动法特别包括与集体协议和工作章程有关的法律。

2,劳动合同

作为一般原则,雇主和雇员可以在私人合同的基础上协商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适用的法规和集体协议往往规定最低标准(例如最低工资、加班补充、允许的最高工作时间、年假),不得违背这些标准而损害雇员的利益。

作为一项一般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默示方式订立。如果合同只是口头签订的,则必须发出聘用通知(Dienstzettel)。聘用通知书是当事人聘用协议所产生的重大权利和义务的确认书。

3,外籍雇员

3.1 概述

由于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原因,在奥地利雇用(非欧盟)外国人受到各种限制和控制

根据《奥地利外国人雇佣法》(德语缩写:AuslBG)。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所有人如果不拥有奥地利公民身份,都被视为外国人。

奥地利的企业家只能雇用外国人的前提是,该雇员已获得就业授权或借调授权,或者有通知确认或欧盟借调确认已签发或雇员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或豁免证书。奥地利劳动力市场服务局(德语首字母缩写AMS)的地区行政主管是拥有管辖权的公共当局。

例外:《外国人法》不适用于雇用欧盟和/或欧洲经济区国民(克罗地亚目前仍有例外)。

此外,以下类型的个人特别不受《雇用外国人法》的限制:难民、奥地利或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配偶和子女、某些管理级别的工作人员或外交/领事使团的雇员或被授予所谓“有资格获得附属保护的人”身份的外国人。

根据欧盟与土耳其的联合协议,对于合法雇佣至少一年的土耳其雇员,或首次为雇员的家庭成员发放就业授权的土耳其雇员,可以获得就业许可的延长。

3.2. 关键员工

对于具有奥地利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特殊教育或拥有特殊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关键工人,这是一个最长可达一年的特别(便利)授权选项。

3.3. Red-white-red卡

2011年7月1日,奥地利实行了红白红卡,创造了一个新的灵活的移民制度。这项措施的目的是使来自欧盟以外的合格工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根据适用于个人方面和符合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标准永久移民到奥地利。红白红卡有效期为12个月,授予临时居住和在指定雇主工作的授权。特别是高质量人才、紧缺职业的专业人士、其他骨干工人、奥地利大学毕业生和个体经营骨干工人可申请红白红卡。颁发红白红卡最重要的标准是:资格、专业经验、年龄、语言技能、是否从事管理工作,以及根据工人的资格确定的特定最低报酬水平。

对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或者集体协议规定的最低工资支付。

其他关键员工必须获得最低工资为:

(1)  对于30岁以下的员工,每月ASVG最大贡献基础的50%。

(2)  对于30岁以上的员工,每月ASVG最大贡献基础的60% (自2014年1月1日起,这相当于每月工资为4,530欧元)加上奖金。

(3)  大学毕业生的月薪必须符合当地市场的惯例,至少等于ASVG最大贡献基础的45%,外加奖金。

劳动就业政府部门颁发出两种红白红卡:

首先,是普通的红白红卡,它构成了在奥地利居住和受雇于某一特定雇主的授权。

其次,可以选择获得红白红卡增强版(Red-white-red card plus),这意味着获得居留许可和无限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机会。“红白红卡增强版”的优势:比如红白红卡持有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受雇最少十个月,但须符合发放授权的适用条件。红白红卡持有者的家庭成员、蓝欧盟卡持有人的家庭成员,或已成为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的家庭成员,将受到AMS部门的审查

4. 薪酬(工资、工资)

4.1. 最低工资水平

雇主必须支付给雇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双方的合同协议而定。奥地利没有法定最低工资。然而,有些集体协议规定了主要工业部门的“最低工资水平”,由于这些集体协议的相对强制性,雇主必须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

奥地利人的一个特点是,出于税收优化的考虑,工资通常分14期发放(每月发放——即每年12次,加上年假和圣诞节的特别奖金)。

4.2. 防止倾销工资

有许多法定规则,如根据《奥地利就业协议修订法》(Austrian Act Amending the Law Governing Employment Agreements )(德语缩写:AVRAG)第7条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为在奥地利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内没有任何业务的雇主实际雇用的雇员规定了最低工资水平。旨在防止工资倾销。来自非欧洲经济区国家的跨界临时就业应遵守《奥地利临时劳工法》(德语缩写:AÜG)第16条的条款。雇佣方(雇主)必须获得额外的许可(除了根据《外国人雇佣法》获得的雇佣许可外)。§《临时登记法》第10条确保临时登记

将获得雇主在其业务中支付的集体协议工资,并将受适用集体协议下适用于该业务的工作时间规则的保护。

5. 年假

员工在享有不间断的带薪休假。年假期限为30个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六),服务满25年后增加到36个工作日。享有年假的权利在其产生的年假年结束后2年失效。

6. 工作时间

正常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然而,一些集体协议规定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减少(例如零售工人的集体协议和IT工人的集体协议,每周38.5小时)。

集体协议可能允许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10小时,但一般不可能延长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如果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就可以要求加班费,加班费一般是基本报酬的50%。

然而,奥地利的工作时间法提供了许多不同于法律所设想的分配正常工作时间的选择,以使工作时间适应业务需要,方法是克减上述提到的较不灵活的限制,从而避免受强制工资限制的加班。通常,集体协议载有关于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同工作时间分配的详细规则。

例如,零售界的集体协议、工业界的集体协议、商业界的集体协议和资讯科技界别的集体协议,提供了将每周正常工作时间汇总,并在较长的参考期内平均计算的选项。

工作时间的绝对最大限制是:·每日工作时间:10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50小时

但是,在这些最高限度内还适用一些进一步的限制:如果需要额外津贴,每周加班时间(只能)延长5个小时(集体协议可允许延长至5个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0个小时),此外,在任何日历年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60个小时。最后,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7. 终止雇佣协议(通知、解雇)

7.1. 以通知方式终止雇用

“通知终止”指的是单方面的、普通的终止雇佣关系的行为,该行为符合通知的期限和日期。作为一般规则,不需要特别的终止理由。特别规定适用于某些雇员群体,例如获特别认可的残疾人士、企业代表、孕妇、休非全时育儿假的雇员等。

7.2. 质疑终止通知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人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根据《奥地利劳动宪法法》(Austrian Works Constitution Act)(奥地利劳动宪法法)第105节或ArbVG的规定(适用于至少有5名雇员的企业,即使没有任命工会)对不公平解雇的一般保护,雇主将承担为解雇雇员提供正当理由的繁重责任。在这种企业中,如果工会没有明确同意解雇通知,雇员本人或工人协会可以质疑因不符合社会政策而发出的解雇通知。

雇主发出解雇通知的理由包括与被解雇人员的身份有关的理由,而这方面对雇员的工作是有破坏性的。

7.3. 未经通知终止聘用(解雇、辞职)

与其他长期合同关系一样,雇佣协议不仅可以通过发出终止通知、终止期限届满或双方协议解除的方式终止,也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当雇主有正当理由终止雇佣时,人们会说解雇(没有通知),当雇员这样做时,人们会说(提前)辞职。如雇主有充分的理由解雇雇员或要求雇员辞职,而有关方面在终止通知期届满前不能合理地遵守该合约,则雇主有充分的理由有权解雇雇员或要求雇员辞职。

8. 工薪雇员和受薪雇员的区别

奥地利的就业法进一步区分了受薪雇员(salaried employees)和挣工资的雇员(wage earning employees)。

奥地利受薪雇员法(Austrian Salaries Employees Act)(德语首字母缩写:AngG)所指的受薪雇员是指为商人或相当于商人的企业家从事商业工作、其他高级非商业服务或在专业公司工作的雇员。任何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都被认为是有工资的雇员。

工资雇员和受薪雇员之间的区别是相关的,特别是考虑到通知期和终止日期,在生病时补偿继续支付的时间长短,以及雇员的个人情况导致的不能工作的理由。

9. 劳动宪法法案

奥地利劳动宪法法案(The Austrian Works Constitution)(德语缩写:Ar- bVG)规定,作为一般规则,每个企业(5名或5名以上员工)可以任命/召集两个共同决定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构成机构:这两个机构是工人委员会和职工大会。作为企业工会的组成机构,职工大会对代表企业工会的商业、社会、卫生和文化利益负有全面责任。代表机构应尽可能在不干扰业务的情况下开展其活动。

工务委员会的职权可大致划分如下:

·参与社会事务,特别是通过参与工作委员会的协议。

·参与人力资源事务,特别是重新招聘雇佣终止方面的(一般保护

和不公平的解雇)。

·参与商业事务,特别是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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