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为法律的一些强制性规定,现实中很多企业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是赔偿金的问题,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一些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 生活中存在很多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主动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等,这些情况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更有甚者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果被认定为违法辞退还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这个看似简单,实际上操作起来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但企业平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进行记录证明: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即录用条件有没有具体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作出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要使用这一条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表现在:(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本单位的客观情况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并需要做到公平合理。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凭借此条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要做到:(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要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且对于重大损害有量化的规定,如损失超过5000元的视为重大损害。(2)用人单位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损害的事实。(建议:在员工出现“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事件发生时,应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比如让员工出具一份签字盖章的损害事件说明书等。) (3)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且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有工会的话)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以上的描述,企业在以上六中情况如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要适用以上条款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好要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以免触犯赔偿金这个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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