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男,61岁。 2017年3月6日初诊: 反复感冒月余,初时发热恶寒无汗,自服感冒药后大汗出,仍发热恶寒,咳嗽少痰,口苦咽干,住院服中西药与输液二周,发烧不退,反增头痛,两侧为甚,微恶风寒,胸胁胀痛,心悸心烦,舌红苔薄白,脉弦数。 属小柴胡证,予以小柴胡汤: 柴胡24克,黄芩10克,人参6克,半夏12克,炙甘草9克,生姜10克,大枣10克 水煎温服,三剂。 并告诉患者及家属,因感冒日久,正气已虚,服药后如果出现一时性寒战高热汗出眩晕,属于服药后的正常反应,不必惊慌,可与我联系。 次晨家属来电,说昨晚服药后真的出现寒战高热,10多分钟后汗出,眩晕,热退,原头痛、胸胁胀痛明显减轻,自觉很舒服,于是沉沉睡去,熟睡至今尚未醒来。 三剂未服完,已经痊愈出院。 按:反复感冒,为临床所常见。初传少阳,柴胡证往往四证不备,医者不知用小柴胡汤,以致久久不愈。故虽小病,也案示之。《伤寒论》第101条云:“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这就是说,无论伤寒或中风,若已传少阳而有柴胡证,但见其四证中的一证,便可与小柴胡,不必诸证俱备。(四证即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四者) 本案的另一意义,在于示人对于服药后的反应(包括作用与副作用等),应当有预见性,并提前告知患者及其家属,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例如本案服药后可能出现寒战高热汗出眩晕,实际上《伤寒论》第101条早有明文:“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复发热汗出而解。”这里的“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解”,即所谓战汗,亦属一种瞑眩状态,久病或误治后,病实人虚,药如中病,往往发作瞑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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