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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为母杀人后是怎么样的结果?

 xm1234567 2018-02-19


    在中国民间,自古就有将天地君亲师做为祭祀对象的说法,其做法多设一天地君亲师牌位供奉于中堂。做为古代祭天地、祭祖、祭圣贤等民间祭祀的综合,也是传统敬天法祖、孝亲顺长、忠君爱国的价值观念取向。今天我们单独说一说这其中的“亲”……



        故事发生在汉和帝时期,地点是在今浙江省余姚市大隐镇,主人公也就是杀人凶手叫——董黯,名门之后,儒学宗师董仲舒的六世孙。



        虽是名门之后,但传到董黯时家道中落,更苦的是还少年丧父,留下他与母亲相依为命。据记载由于已是家徒四壁,董黯只能靠打柴为生,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是大儒的子孙后代,不忘祖宗德行教诲,全心全意孝敬母亲。


      王寄,故事的反面人物,与大孝子董黯为邻,却富而不孝。


     话说有一天,王寄的母亲跟黄氏(董黯的母亲)拉家常说:“我家境比你富裕,吃好穿好,怎么身体却不如你呢?”


     黄氏回答:“我们家虽然穷,但也吃穿不愁,这些都是身外之物,关键是儿子孝顺,对我好,心情愉快,身体自然就好了。”


      王母听到这里忍不住在董母面前数落自己的儿子是多么不孝,经常打骂自己等等……回家后又忍不住责骂儿子,她希望儿子能以董黯为榜样能做一个孝子。


       王寄非但没有听进去,反而认为这是董母在挑拨他和母亲的关系,败坏自己的名声,于是气急败坏的来到董家,对董母是又打又骂。董黯闻讯赶回家,顾及自己母亲的身体,当时只是制止了王寄的暴行,并未追究!


      什么叫恶人?没过多久,一天王寄趁董黯外出,竟然如同高利贷讨债一样不依不挠再次行凶把黄氏打成了重伤。、


      董黯回家后懊悔不已,跪在母亲床前痛哭流涕:“儿子不孝,让母亲受如此欺辱、遭如此大罪”。黄氏说:“不怪你,这都是我自己失言造成的。”辱病交加,不久黄氏含恨去世。


       董黯悲愤交加,他本想立即报仇,但想到王母也只有王寄这一个儿子,如果现在就杀死王寄,也等于要了王母的性命,他于心不忍。他给母亲守墓,想着报仇的事,睡觉也枕着斧头。他日夜痛哭,以至于泪积成潭,树上的乌鸦也被他的哭声感动,伴他哀鸣不止。


      但这份“辱母之仇”,董黯是一直刻在了心中,多年后王母百年归老,董黯待王寄为母办完丧事后,平静的提刀来到他家,举刀将王寄斩首,提其脑袋于母亲坟前祭奠。


      随后心愿已了的董黯到官府自首,地方官府查其背景为儒学宗师董仲舒一脉香火的独苗,想到董仲舒是圣人一般的存在,若将董黯杀了就是断了圣人之后,不敢裁决,上报给了当时的汉和帝。


       汉和帝看完奏折后被其孝心感动,决定宽宥其擅杀之罪,以“孝”为名特赦了董黯,随后还诏其为郎中,并传令天下,将其孝子之名“海内闻名,昭然千秋”!

这就是在古时为母受辱报仇的结果,不但没有受刑反而成为全国模范!


题外话,董黯拒绝了封赏,后受皇恩俸禄,隐居终老于大隐溪。慈母孝子的故事很快传遍了神州大地,后来人们就把大隐溪叫作慈溪,后来又用慈溪来命名县名,这就是慈溪市名的来由。



的确,古今不同,现在我们是法治社会,但法律是什么?

很多人说法律就是社会规则,孰弱孰强都得遵守。

法律不仅仅关乎行为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所引导的社会价值观和人生观,还关乎人心所向以及塑造的伦理人情。

真正的法律制度应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信,最终的结果我们都不会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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