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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教师来说意味着什么,教师队伍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全老师志愿填报 2018-03-03

总的来说值得期待!

教师待遇可望得到落实了

1.教师身份明确了。在改革开放前,教师属于国家干部,《教师法》颁布后,教师的身份属性一下子变得模糊不清,只能笼统地说事业单位人员。这次《意见》给了个明确的说法,明确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有“特别重要地位”,这个规定很显然与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巨大的差别。

2.教师经费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有三个要点:一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教师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这个不是随便说说,是有机制保障的。二是着重强调乡村教师的特殊保障,乡村教师的工资可望较大幅度超过同地区城镇教师。三是加强督查督导。《意见》明确提出“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事情一旦与官员的职务相联系,解决起来就不难了。

大学生的教师编制更难考了

1.教师准入门槛整体提高。从幼儿园到高中,整个基础教育教师的准入门槛提高了一级。意味着现在在校的大学生更难考取教师的编制了,原来可以考高中的,现在只能考初中、小学。

2.不再是一考就发证了。教师资格的取得必须“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这一前置条件恢复了师范实习半年的优良传统,值得点赞。

教师关于职称的呼吁中央听见了

1.教师、校长职称职级分开。《意见》明确规定“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校长和教师抢职称的事情可以休矣。教师走的是“教师专业化 ”的发展道路,校长走的是“校长专业化” 的发展道路。

2.高级职称的通道部分打开。《意见》明确“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这一规定可望让高级教师编制紧缺的现状有所缓解,同时也让那些指望不劳而获的教师不能坐享其成。

3.农村教育经验的不可或缺。《意见》明确“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某地曾出现过学校派下乡支教的教师无人愿意,后来出台规定,不下乡支教的不能评高级,结果一下子100多人报名,还有人给校长送礼要求下乡。

师德更重要了

《意见》将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这个首要位置可不是随便说说,而是贯穿整个《意见》,值得每个教育工作者细细品味,可以肯定的一是师德考核会加强,二是师德评价机制会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师德评价结果与职称、工资、绩效等切实利益的联系会更加紧密,四是将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首次出现),五是师德惩戒会更严厉。

《教师法》要修改了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的第一份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完善了很多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的配合,按照这个思路,首先要修改的就是《教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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