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师及教师职业素养
一、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的概念作了全面科学界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一界定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从广义上讲,教师与教育者是同一意思。
从狭义上讲,教师是指在学校专门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
职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与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紧密相连。教师职业的发展与教育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教师作为历史悠久的社会职业,其产生与发展变化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非职业化阶段
在人类社会的初期,教育活动与其他活动融合在一起,教师不是独立的职业。
2.职业化阶段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阶层的演变,出现了私学,同时也就出现了独立的教师行业。
3.专门化阶段
教师职业的专门化发展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它以专门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的出现为标志。世界上最早的师范教育机构诞生于法国。1681 年,法国“基督教兄弟会”神甫拉萨儿在兰斯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训练学校,这是世界上独立的师范教育的开始。
我国最早的师范教育产生于清末。1897 年,盛宣怀在上海开办“南洋公学”,分设上院、中院、师范院和外院。其中,上院和中院分别为专科和中学性质,师范院即中国最早的师范教育,外院则是师范院的附属小学。师范教育的产生,使教师的培养走上专门化的道路。
4.专业化阶段
专业化是指一个职业经过一段时间后不断成熟,逐渐获得鲜明的专业标准,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
1966 年 10 月,国际劳动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在组织在巴黎会议上通过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教师工作应被视为一种专业。
二、教师角色和教师劳动的特点
(一)教师的职业角色
教师的职业角色是指教师在教育系统内的身份、地位、职责及相应的行为模式。现代教师的角色是多重的、不断变化和创新的。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就是职业角色的多样化。其基本角色有:
1.学习者和研究者
教师被认为是智者的化身,作为教师,首先必须是一个学习者和研究者。
2.知识的传授者
教学中的基本矛盾是知与不知,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知之完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正确解决是解决教学矛盾的基石。在解决这对矛盾时,教师无疑充当着主导者的角色,学生是接受者的角色。
3.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管理者
教学活动是一种集体活动,要全面实现教学的整体功能,就必须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和科学管理。
4.行为规范的示范者
在培养学生道德品质和人格特性的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指导学生掌握社会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更要充当起示范者的角色,通过自己的一举一动,给学生提供活生生的榜样。教师要不断反省自己的思想品德、行为作风、处世态度,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榜样作用,使自己的言行成为学生的表率。
5.班集体的领导者
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主要体现在建立班集体、制订和观察规章制度、维持班级纪律、组织班级活动,规范、协调人际关系,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引领、检查和评估。
6.心理辅导者
只传授知识的教师是“经师”,只有那些使学生能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较好发展的教师,才是最 好的教师。
7.学生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