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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最新限购政策:有房的再也不能买了

 JackTao 2018-03-07


昨天刚上班,小编就从我所房产建筑部听到一条爆炸性新闻,南昌最严限购令来了。2017年3月8日,在女神们放假血拼之时,因南昌楼市的疯长,南昌相关部门领导被约谈。就在8号晚上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

《通知》还明确,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南昌县、新建区应参照以上规定制定并实施限购政策。此外,在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同时,南昌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针对此次限购,有人认为此次限购是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有助于稳定房价,向实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前进了一步。也有人认为作为一个三线没有任何地缘优势只能卖地的省会城市,南昌本来应该趁机吸纳资本继续拉升房价壮大自己。基于政治一贯正确的老区思维居然比其他二线城市的政策还激进,这一波城市估值被大时代彻底抛弃,南昌房价未来难言乐观。关于此次限购欢迎留言讨论!

附:南昌前四次限购

第一次限购                

在2011年1月21日出台的房产限购令中,南昌市规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房地产市场较活跃的东湖区等5个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第二次限购

2011年2月24日,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宣布“范围扩大版”限购令,在“旧版”基础上扩大限购范围(除四县外南昌市区全限购)、限本地也限外籍人口、限新建商品房也限二手房。 

第三次限购

2013年11月下旬,在继续执行原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即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年限由连续1年调整为两年,同时提高了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解绑反弹

2014年07月11日,南昌市除东湖、西湖、青山湖、青云谱四区继续限购外其它区域全部放开限购。 

第四次限购

2016年10月8日晚间,南昌市房管局发布限购细则:东湖区、西湖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实施限购,九龙湖区域、新建区、南昌县等边缘板块不在限购范围内,另外首套房首付提至30%,二套房首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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