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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陶行知的德育思想(2):基本内核

 dymhoo 2018-03-07

    陶行知德育思想体系庞杂,无论其内涵还是外延都十分丰富。但是翻遍《陶行知全集》,却并不能直接找到有关德育的体系性专论。笔者期望在比较全面地研究其有关德育言论的基础上,疏理其德育思想的基本内核,用以借鉴对今天德育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发展。

    一、“做真人”的德育目标论

    教育是“教人化人”的事业,其目标就是教人“做人”。“教育是什么?教人变!教人变好的是好教育。教人变坏的是坏教育。”因此,教育目标的确立是教育思想形成的起点和关键。当然,陶行知德育思想的起点同样也离不开其独特的德育目标论。

    陶行知强调:“真理是老师”。先生要“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要“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做真人”就是陶行知的德育目标。他经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追求真理做真人’,不可丝毫妥协,……决不向虚伪的社会学习或妥协。”为此,他给孩子取了“问真”、“探真”的学名。

    在陶先生看来,崇尚和追求真理是学生品格的第一要旨。据当年山海工学团的学生张健回忆,陶先生常用柏拉图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来鼓励学生敞开思想,各抒己见。他告诫教师和学生,要说真话,不说假话;要求真知识,摒弃伪知识。何谓真知识呢?他认为:“思想和行为结合而产生的知识是真知识,真知识的根是安在经验里的。”“真知灼见是跟着智慧走的。”而智慧又是以实践为基础,在实践中不断滋生和丰富起来的。

    “教人做人”,“做真人”既是陶行知一生搞教育的目标,也是其个人的人生信条。他对学生的教育就是以此作为准绳的。其实,“教人做人”,就是要教人过正常的生活,这一思想是陶行知“生活教育论”在德育目标上的具体体现。德育当然离不开生活的基础,它是为了让人们生活的更好才显得十分重要。而“做真人”的关键是多了一个“真”字。这个“真”就是指真理、民主、为人民。真人,就是追求真理、追求民主的人,就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人。这个观点和今天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陶行知“做真人”的德育目标,是面向人生,面向生活,极具实践性的。这一鲜明的德育目标,提醒学校和教师在实施德育时,必须以“真教育”来育“真人”。陶先生说:“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才能打到心灵的深处。”“教师只能说真话。说假话便是骗子。”其实,实现培育“真人”的德育目标,关键是要有“真德育”和“真教师”。

    二、“人中人”的德育价值论

    道德的价值标准是德育成败的基础,也是选择德育内容、方法、途径的重要依据。陶行知认为,应当教育学生做“人中人”,不做“人上人”或者“人下人”。所谓“人中人”,“最要紧的是要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筑在互助的友谊上,凡是同志,都是朋友,便当互助。”在他看来,“人上人”是那班“做坏事,吃好饭”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统治者;“人下人”就是受压迫、被剥削而尚未觉悟的劳苦大众。陶行知以为,一个人位卑并不可悲,可悲的是位卑而丧志,甘做“人下人”。

    “人中人”既是陶行知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也是其德育思想的价值坐标。有一次,育才学校有一个学生用“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句古训来鼓励他的伙伴必须努力学习。陶行知知道后,便把那个学生找来办公室,要他自己思考后予以纠正。那学生感到错了,就改成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下人。”陶行知不禁笑着说:“这也不对。在公平合理的社会里,不应该有‘人上人’和‘人下人’,只有‘人中人’。”1939年,他在重庆创办育才学校时,曾有人对他办学的目的产生疑问。他特地为此而郑重发表声明说,育才学校“不是培养他(学生)做人上人。有人误会以为我们要在这里造就一些人来升官发财,跨在他人之上,这是不对的。我们的孩子们都从老百姓中来,他们还要回到老百姓中去,以他们学得的东西贡献给老百姓,为老百姓福利。他们都是受着国家民族的教养,要以他们所学得东西贡献给整个国家民族,为整个国家民族谋幸福。”这里已十分清晰地看到,陶行知所倡导的“人中人”的德育价值的全部内涵。

    以“人中人”为德育的价值定位,是陶行知“人民第一,一切为了人民。”“天下为公,文化为公。”思想在办学上的具体体现;也是他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做人标准的扬弃;又包含着对来自西方民主平等的人道思想的选择性接受。

当然,陶行知并不反对学生去“做官”,“做官”与做“人中人”是一致的。他说:“做官并不坏,但只要能够服侍农人、工人就是好的。”显然,职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思想和观念,要有做“人中人”的道德价值观,要懂得为人民服务的道理。

    三、“智仁勇”的德育结构论

    德育的内容几乎涉及了人生成长发展的方方面面,其规范也有许多。中国古代《礼记·中庸》中提出了“智”、“仁”、“勇”为“三达德”;《管子·牧民》中有“国之四维”的提法,即“礼、义、廉、耻”;孟子将“仁、义、礼、智、信”列为五德等等。陶行知在确定德育的内容结构时,直接继承并发展了这些德育成果。他说:“育才学校办的是智仁勇合一的教育”。他认为,“智仁勇三者是中国重要的精神遗产,过去它被认为‘天下之达德’;今天依然不失为个人完满发展之重要指标。”

    陶行知在德育思想发展上的重要贡献,不仅在于论证了“智仁勇”作为个人道德发展的重要指标,更清晰地阐明了这三德相互为用的理论,从德育内容的结构层次上补充、完善并发展了传统德育思想。他说:“我们需要智仁勇兼修的人。不智而仁是懦夫之仁,不智而勇是匹夫之勇;不仁而智是狡黠之智,不仁而勇是小器之勇;不勇而智是清淡之智,不勇而仁是口头之仁。”

    “智仁勇”,既从最本质的德育内容结构上理清了思路,又兼顾了道德的理性精神、情感发展和实践能力培养诸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德育整体性的独特风貌。它是陶行知整个德育思想体系中的血肉,印证了其“做真人”的德育目标和“人中人”的德育价值。

    其实,“智仁勇”无论对孩子还是对成人都十分重要,它是构成完美人格的基本要素。他给孩子们讲“智仁勇”就非常通俗。他在《小孩子要知道三件事》中这样说:“现在做一个小孩子,要知道三件事。第一,做人的大道理要看得明白。第二,遇患难要帮助人。……第三,勇敢。勇敢的活才算是美的活。”这三件事实质就是“智仁勇”。做人的大道理都看不懂的,一定不智;遇患难而不帮助人的,一定不仁;不勇敢的,当然不勇。可这样给孩子们讲大家都懂。这里也告诉我们开展德育应坚持因材施教,才能收到实效。要让丰富的德育内容转化为孩子的思想行动还得很好地寻求方法,设计途径。

    四、“知情意”的德育整体论

    德育目标的达成,德育价值的体现,及至德育内容的完成,都取决于对正确方法的选择。陶行知认为,智、情、意三者并重,应在三者统一的教育中使学生的人格获得完备的发展。他的基本论点是,把德育知识的灌输、道德情感的培养和顽强意志的发展整合为一,以整体论获取最佳值。

    陶行知说:“知的教育不是灌输儿童死的知识,而是同时引起儿童的社会兴趣与行动的意志。情育不是培养儿童脆弱的感情,而是调节并启发儿童应有的感情,主要的是追求真理的感情;在感情之调节与启发中使儿童了解其意义与方法,便同时是知的教育;使养成追求真理的感情并能努力与奉行,便同时是意志教育。意志教育不是发扬个人盲目的意志,而是培养合于社会及历史发展的意志。合理的意志之培养和正确的知识教育不能分开,坚强的意志之获得和一定情况下的情绪激发与冷淡无从割裂。”这里不仅对知、情、意三者的本质内涵作了科学地阐述,而且较为清晰地分析了这三者之间丰富而紧密的内在联系。

    德育过程,是在道德认知的基础上,逐渐内化为道德理念,不断滋生起合理的道德情感,进而培育高尚的道德品质与心理品质,并转化为被社会和他人所赞赏的道德行为。因此,这个过程必须追求“知情意”的完美统一。

    实施这一整体论的德育方略,关键应注意几个环节:以多彩的活动丰富学生的道德情感,让道德知识的传授蕴涵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以多样的实践训练学生的道德行为,使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转化渗透于孩子们日常的学习与生活之中;以广泛的社会参与理解社会公众道德的评价标准,帮助学生接受社会对人们道德的普遍要求。当然,在实际的道德教育过程中,切莫追求形式,死板教条,应一切从效果出发。

    陶行知指出:“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科学的世界,整个中国必须受科学的洗礼,方能适于生存。”“青年人不可因循懈怠,……应该负起责任来研究这种学术。”德育当然不能停留在传统之上,只有与时俱进,方能为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所接受。其实,道德认知是以道德情感为基础的,善于启发和调节孩子情感世界的老师,一定能受到孩子们的欢迎,其教育也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同时,积极探索德育过程中如何实现“以知育情”、“以知励志”的规律,也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使学生得学之乐,耐学之苦才是正规。”因此,当年育才学校“迷、悟、爱”的三字方针,使得教师的教育过程变得让孩子们欣然接受。让学生在明理、增知的过程中,由“迷”到“悟”至“爱”,从而对接受认知过程不断地产生自觉的需要,以激励学生去主动追求。

    五、“行知行”的德育实效论

    “行——知——行”既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哲学思想基础,也是其德育实践的基本途径。他曾明确地指出:“我们要在行动中追求真知。行动遇着困难便不能不思想,思想贯通便取得了真知识。运用真知识以行动,便走上了创造之路。今日之学校是行以求知的地方。有行动的勇气,才有真知之收获,才有创造之可能。”道德教育当然不能脱离行动与实践。从“行动”出发,在获得“知识”之后,再回到实践中去“行动”,这是道德教育的必经之路,也是确保德育能收到实效的基本途径。

    反思今天的道德教育,学生中普遍存在着知易行难的现象。1919年,陶行知针对当时学校中“道德与行为分而为二”的现象较为严重,强调指出:“修身伦理一类的学问,最应注意的,在乎实行”,他又说:“现今学校中所通行的修身伦理,很少实行的机会;即或有之,亦不过练习仪式而已。所以嘴里讲道德,耳朵听道德,而所行所为却不能合乎道德的标准……”革除这种弊端的方法,最有效的莫过于让学生独立地参加社会生活实践,培养言行一致的道德行为,即“非给学生种种机会,练习道德的行为不可。”他主张在学“做人”的实际行动中教人学“做人”,才是真正的道德教育;同样,要在学“做人”的实际行动中自觉地进行道德修养,才是真正的道德修养。

    另外,在德育目标与内容的确立与选择上,也首先应注重孩子们的生活实际。脱离孩子生活实际的道德要求是无法使孩子们接受与理解的。在今天的道德教育中,此类现象也比较突出。一是德育目标定位不当,观念相对滞后;二是德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方法过于简单;三是应试教育影响严重,“重智轻德”客观存在;四是家庭教育弊端种种,社会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负面影响严重。如何借鉴陶行知德育思想的实效论观点,切实注重德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保证学校德育能以不断优化和提升学生的道德行为、心理品质,及至整个人格的完美发展而产生巨大的实质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这里还有一点也十分重要,就是教育者自身的人格力量对学生道德行为的养成影响极大。陶先生说:“教职员愿意和学生共生活,共甘苦。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则,教职员躬亲共守。我们深信这种共学、共事、共修养的方法,是真正的教育。师生有了共甘苦的生活,就能渐渐的发生相亲相爱的关系。”在这样的师生关系面前,德育过程中的“行”才显得真实可信,而教育者讲授的“知”才更易于让学生所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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