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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判你交物业费的法官,其实,他自己也在拒交!

 梦在远方driola 2018-03-09

世界上有两种最难处的关系——婆媳关系和物业服务关系。婆媳中间夹着一个男人,物业与业主之间夹着一个法官,男人得摆平两个女人,法官却得摆平一堆人。

业主抱怨:分明是请来一帮管自己的大爷;物业抱怨:这群大爷实在不好伺候。拒交物业费被诉,业主有胜诉的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几乎没有。”

业主就是胡搅蛮缠?我也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有,但绝对只是少数。那为什么都判物业胜诉了?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业主可以用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

前几天,遇到一个民事法官闲聊家事,聊到他的小区,聊到他的物业,聊得他一头火,楼道灯坏了,说了几次没人管,电梯坏了也是,害得他经常爬楼梯,物业费他一直没交。

我说,你自己就是审物业案子的,你不交他告你,你怎么办?他无奈地说:“让另一个法官判我交呗,还能怎么办?他这样的服务,我还得顺从,简直是欺负人。”

事实上,拒交物业费这事儿,还真不是一句“违反了合同约定,违反了诚实信用”这么简单的,大多数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背后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

现在物业公司参差不齐,目前全国几万家物业管理公司中,70%属于开发商,20%属于房管所改制或后勤单位改制,纯粹意义上的专业管理公司仅占10%的份额。开发商与物业本来就在一条板凳上,合起伙来挤兑业主。

物业和业主之间是个什么关系,这个还真说不清楚,传统的观点认为是服务关系,好吧,你在哪个服务行业见到过这么嚣张的服务生?看看下面的视频,你不交钱我就砸车,这与讨债的黑社会有什么两样——



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采用拒交物业费的行为来对抗物业公司的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并不是一个好办法,物业公司因没有及时收取物业费,使得物业管理质量日渐下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梁子越结越深。

但是除了拒交物业费,业主还能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找业主委员会?谁找过谁知道,往往跑了许多趟难解决一桩事,业主委员会可以说是一种最松散的社会组织。

找法院?你看,法官也在为这事儿犯难呢!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法官比一般人还有理无处诉。有许多地方,当地党政部门甚至直接下发文件,规定公务人员拒交物业费的要处分,这点我一直搞不懂,本来就是一纸民事合同,公权力为何要强行介入,这中间到底有没有什么猫腻?

有个好消息,2018《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了,有八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其中一条就是:“物业未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可拒交,但要提供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但有了这些规定,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就能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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