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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用药及养护的8大注意事项

 tong0579 2018-03-09

导读:小儿的用药及疾病的养护是一大问题,今日推文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甘肃省中医学校的周天心先生写就的八大注意事项,望对医生及家长都有所指导。



小儿时期,是人体发育最旺盛的阶段。但因其脏腑娇嫩,形气未充,不耐邪袭,容易发病。既病之后,又变化迅速,治疗上稍有不当,则易引起病情迅速恶化,急趋危重。


所以我们必须认识这些特点,寻找其治疗用药规律,方能提高疗效,免遗后患。



1



吴鞠通在《解儿难·儿科总论》中强调指出:“其用药也,稍呆则滞,稍重则伤,稍不对证,则莫知其乡,捉风捕影,转救转剧,转去转远。”


这就是说,治疗儿科疾病,应当根据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准确辨证,恰当用药。在具体用药时,又须以清、灵为贵。


二十余年来,我通过临床实践,体会到吴氏的这些见解是很可贵的,但还应有所补充和完善。


总括起来说,小儿疾病的治疗,应以及时、果断和审慎为原则,用药以精、轻、清、灵为特点。


此外,还需选择合理的剂型,注意适当的的用法和剂量,才能收到较为满意的效果。



2



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临证治病的重要原则之一。由于小儿疾病变化迅速,往往轻病变重,重病转危,故不失时机及时诊治,比成人显得更为重要。


譬如,感冒、痢疾、腹泻等病,在成人一般多无生命危险,而在小儿,如不及时诊治,则有导致死亡的可能。


其他儿科疾病如麻疹、百日咳并发肺炎等病,这种情况更为多见。所以,一个儿科医生,在临证时,必须牢记及时诊治这一原则。



3



治疗小儿疾病,要求在及时的基础上做到果断和审慎。小儿属“稚阴稚阳”之体,脏气清灵,所谓“成而未全,全而未壮”是也。


基于这种特点,小儿对药物的反应比较敏感,用药稍有不当,就会损伤脏腑功能,使病情加剧。所以,小儿用药,必须在及时的基础上做到审慎,万万不可鲁莽从事,对于危重小儿更应如此。


如龙胆草、大黄、苦参、甘遂、大戟、芫花之类,其味大苦,其性大寒,用之过量,则有害于中焦生发之气;


乌头、附子、干姜之类,其味大辛,其性大热,虽能壮阳温十二经,但用之太过,则有耗阴伤血之患;


有剧毒的砒霜、巴豆、马钱子、轻粉之类,在应用时更要慎重。


然强调“审慎”用药,绝不是优柔寡断,畏缩不前,放弃必要的治疗。“有故无殒”,有是证必用是药,这是问题的又一个方面。


也就是说,除了“审慎”的一面,还有“果断”的一面。即患者倘有一线希望,就应急其所急,痛其所痛,果断用药,绝不可因审慎而坐以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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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儿的病理特点,在用药时,必须掌握“精、轻、清、灵”的原则,和其他有关问题。


所谓精,即选方用药宜精,药味宜少,以便药力集中。


所谓轻,即药量宜轻,中病即止,不可过剂。


所谓清,即取气味轻清,以疏通气机为要,且易于吞服。


所谓灵,即施治投方变通灵活,不能墨守成规,拘泥古方。


此外,治疗小儿热性病,应顾护津液;治疗积乳停食,应当照顾脾胃;若疏风解表,需防辛散伤阴;补虚时,则需防滋腻生痰。


凡此种种,如用之不当,均可影响疗效和健康的恢复。


还需补充的一点是,治疗应采用内外结合的方法,能外治收效的,可尽量用外治法,而不采用内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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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疾病的治疗方法颇多,其中以药物治疗最为常用。但小儿服药较为困难,常常因不能保证服药以致半途而废。为此,还需重视应用推拿、针灸、捏脊、割治等中医的传统疗法。


这些方法不但可以弥补服药困难造成的不足,而且对多种疾病,如高烧抽风、急慢性腹痛、腹泻等,亦能收到迅速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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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性能皆有偏盛,滥用或过用,都可产生不良后果。


小儿生机蓬勃,只要哺养得当,护理得宜,自然会正常发育生长。


所以,对于无病的小儿,不可妄投补剂。即使体弱有病的患儿,亦应辨证用药、不宜滥施补药。滥用或过用,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即使是大补元气的大参,若用之不当,亦可使病情加重,甚至因此而丧生。古人云:“人参杀人无过”,此之谓也。



7



小儿常用的药物剂型,以汤剂为主,另外还有丸、散、膏,丹、锭、片、糖浆、冲剂、针剂等。


汤剂涤邪最快,能随证加减,应用灵活,一般说来,疗效较高,故临床使用较多。


丸剂的作用比汤剂略缓,多用于慢性疾病。但有一种形如小米的丸剂,如六神丸、惊风丸、七珍丹等,用量少,见效速,也便于小儿服用。散、锭、膏、丹等剂型,内服与外用都较方便。


片剂、糖浆(如板蓝根糖浆)、冲剂、针剂(如黄芪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采用。


总之,小儿用药,多种多样,临证时可根据证情和条件,酌情选取,不可胶柱鼓瑟。


小儿服药方法与成人亦有不同,口服药一般以少量多次为宜。


汤剂力求浓缩,还应适当加入矫味品,以免引起呕吐。


丸、片剂不便患儿吞服,多需研末用开水冲服。有些药剂,可混入乳汁、粥汤内,以便服食。


对一些轻证和慢性疾病,还可采用以药代食的办法,如用山药、白扁豆、薏苡仁和大米同煮粥服,可治腹泻;葶苈子、大枣同煮,弃药食枣,可治痰鸣等。


昏迷患儿不能服药者,可用鼻饲法给药。



8



小儿用药剂量,一般比成人为轻,但亦不宜过轻。若病重药轻,不但难收佳效,且易贻误病机。当然亦不可病轻而药重,如此则反伤正气,同样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我在临床实践中体会到,小儿用药量的一般规律应该是:


新生儿用药量小于成人量的三分之一;一月至一周岁的小儿用药量大于成人量的三分之一;


一周岁至三周岁的小儿用药量小于成人量的三分之二;三周岁至七周岁的小儿用药量大于成人量的三分之二;


八周岁以上的用药量相当于成人量或略小于成人量。



注:本文选摘自《中医医论医案医方选》,甘肃省卫生厅主编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1985年5月。本公众号仅用之进行学术交流,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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