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罪数的标准: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 二、实质的一罪(一行为貌似数罪,实际上只构成一罪) 继续犯:是指犯罪一旦着手实行后,犯罪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与状态犯的区别:状态犯是指犯罪行为已经结束、但是犯罪状态持续存在的犯罪。 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是指一个行为表面上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在此基础上又造成了特定的损害后果,法律加重其刑罚。 三、处断的一罪(实际上是数罪,但处断为一罪) 连续犯:是指基于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犯罪行为而犯同种性质罪的情况。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包括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 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或者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当然结果,从而被吸收的情况。 四、法定的一罪: 惯犯:旧刑法中有惯偷和惯骗,新刑法中已经没有关于惯犯的规定。与惯犯相似的,是赌博罪,以赌博为常业的,法律规定为一罪。 结合犯:在日本,有抢劫罪和杀人罪,但还有抢劫杀人罪,抢劫杀人罪就是抢劫罪和杀人罪的结合。在中国刑法上没有结合犯。 五、数罪并罚的特殊规定:上述关于数罪并罚的原理并不能解决是否应当数罪并罚的全部实际问题。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办?方法是——查找刑法分则的相关条文。 定罪、刑罚、量刑和执行: 定罪:是法院依法认定被审理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活动。 定罪的原则:依法定罪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必要性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的判决”。 法条竞合: 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法条竞合,通常被分为以下四种: (1)特别关系:一定的刑罚法规,对其他法规处于特别关系时,依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此时仅适用特别规定,内有两种情况:一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的关系;二为普通刑法本身上的特别关系。 (2)补充关系:基本的法条与其补充的法条竞合时,依基本规定优于补充规定的原则,只应受基本规定的支配。 (3)吸收关系:乃一犯罪事实之内涵,当然包含另一犯罪事实之内涵者,则后者已包含于前者,故为前者所吸收。吸收之情形如下:a. 实害行为吸收危险行为。b. 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又重行为吸收轻行为。c. 必然附随行为之吸收。 (4)择一关系:不得两立的两个刑罚规定,只能适用其一,而排斥他者,例如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的行为之背信罪,与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侵占自己持有他人财物之侵占罪,由于侵占行为当然含有背信的性质,则如该行为已合于侵占之具体规定时, 对“法条 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是: 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当法条交叉时,复杂法优于简单法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想象竞合犯: 是指出于一个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所谓一个行为,是以法定犯罪构成之客观方面的行为要件为标准判断出行为人的行为是一个行为,而不仅仅是基于自然的观察或社会的一般观念认为是一个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一个行为不等于是一个动作,而是包括一系列的动作。 2.一个行为必须触犯数个罪名。所谓数个罪名,是指一行为表面上同时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数个犯罪构成,触犯了数个不同的罪名。但是,如果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同种罪名,一般不构成想象竞合犯。想像竞合犯虽然在形式上是数罪,但毕竟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因而实质上为一罪。 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别: 第一,想象竞合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所触犯的不同罪名的竞合,属于犯罪数之单复的形态;法条竞合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之关系的形态。 第二,想象竞合犯是观念的竞合(观念上的数罪),即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其以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法规竞合是客观存在的或现实的竞合,即法规竞合本为单纯一罪,但由于客观存在着的法律条文的错综规定而致使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竞合。 第三,想象竞合的法条规定上原本不必然存在着重合或交叉关系;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自立法开始时便存在着重合或交叉关系。 第四,想象竞合犯中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关联,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为前提或中介;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为转移。 第五,想象竞合犯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触犯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所以,数个法条均应适用于导致不同罪名竞合的犯罪行为,且应在比较数个罪名法定刑的轻重后择一重者处断之(但所触犯的轻罪成立,其法条仍应引用);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故在数个法条中只能选择适用一个法条即特别法、实害法或重法对犯罪人予以处罚,而排斥其他相竞合的法条即普通法、危险法或轻法的适用。 第六,想象竞合犯是犯罪之单复的形态,故关于想象竞合犯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罪数问题和对犯罪行为触犯的数罪名如何处罚的问题;法规竞合是法条之关系的形态,故关于法规竞合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法律适用问题。 真题回顾 1.关于罪数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8) A.甲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并持该证件招摇撞骗。甲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B.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20公里后,不慎撞死路人张某。因已发生实害结果,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C.丙以欺诈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李某发觉受骗,要求丙返还,丙施以暴力迫使李某放弃。丙构成诈骗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D.已婚的丁明知杨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丁构成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想象竞合犯 2.关于法条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2016.11) A.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B.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C.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 D.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3.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2016.54) A.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D.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4.关于想象竞合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56) A.甲向乙购买危险物质,商定4000元成交。甲先后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折抵现金2000元)交乙后收货。甲的行为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B.甲女、乙男分手后,甲向乙索要青春补偿费未果,将其骗至别墅,让人看住乙。甲给乙母打电话,声称如不给30万元就准备收尸。甲成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绑架罪论处 C.甲为劫财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取走乙2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境外组织的3万美元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甲的行为成立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 5.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56 )(2011年卷二多选第56题)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6.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2010.58) A.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 B.十五周岁的甲,盗窃时拒捕杀死被害人 C.司法工作人员甲,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 D.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的甲,遇到检查将被运送人推进大海溺死 7.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2010.55) 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 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 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 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 8.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30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19) A.甲的行为触犯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同时是诈骗罪的教唆犯 B.甲是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正犯 C.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诈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D.由于存在牵连关系,对甲的行为应以诈骗罪从重处罚 9.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8) 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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