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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采取科学举措开展以工代赈工作

 chamlyon 2018-03-12


    近年来,发改局采取科学举措开展以工代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以工代赈(国债)示范项目建设服务网络。

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组织。成立了由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发改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等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县以工代赈(国债)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发改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以工代赈工作的副局长担任。项目区内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分别抽调一名副职分管,贫困村则确定了联系人,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形成一个落实项目的三级工作体系。二是充分发挥组织的职能作用。以工代赈办公室充分发挥联络、协调、组织作用,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参加的以工代赈协调会,研究和部署以工代赈工作,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把县直各科局、各乡镇以及项目实施所在村庄进行对接,紧密联系在一起,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增强项目的透明度,确保以工代赈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把好“四关”,加强管理。

一是项目申报关。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求县直各单位和乡镇以贫困村为单元进行申报,以工代赈办公室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的资金投向、当年核给我县的投资规模及扶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调查和筛选。筛选落实的项目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再予以上报。在一年一度的以工代赈项目申报过程中,都要深入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个乡镇以及部分贫困村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解一线实际情况,对涉及贫困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倾斜,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涉及的问题给予优先解决。

二是项目运行关。在国家以工代赈计划下达后,发改局首先要与市发改委签订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状,对下面每一个以工代赈项目的施工单位也要签订同样的责任状,以保证以工代赈项目的顺利实施。然后严格筛选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挑选有资质、信誉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如2006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发改局通过择优筛选确定了县水利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由于该公司经验丰富,信誉好,在当年竣工的多数工程都被评为优质工程。另外,在每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都抽调精干技术人员组成质检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对部分项目实行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整改。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严格实行“三表”、“两报告”的管理办法,即以工代赈项目投资预算表、决算表、资金报帐申请审批表,以工代赈可行性研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对投资较大的单项工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师对工程投资预算进行审核把关,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关。工程完工后,由发改局牵头组织扶贫、水务、交通、审计等有关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各相关部门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盖章签字同意后,再由施工单位提出报账申请。

四是项目后期管理关。对竣工项目严格实行档案化管理,从项目的申报、审批、施工、竣工验收和报账等方面做到手续健全、资料完备、存放规范,使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还要指导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对项目进行管护,并对项目管护人员进行培训,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以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三)规范资金运行,严防挤占挪用。

为切实使以工代赈资金用到刀刃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主要从三方面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一是对以工代赈项目资金采取“三专”的资金管理办法,即县财政局对以工代赈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在使用上保证专款专用。二是对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进行公示。为增强专项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上的公平、公开、公正,在市发改委下达资金计划后,发改局根据市计划再下达一份更为详尽的资金计划通知并附计划表,内容涉及到每个具体项目、每个贫困村。将文件发给纪检、财政、审计、统计、水利、交通等各个相关部门及乡镇,并在局政务公开栏里张榜或面向社会公示。三是严把资金审计关。竣工验收后的项目交审计局,审计局抽调专业人员对以工代赈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各个环节进行审计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局,审计局抽调专业人员对以工代赈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各个环节进行审计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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