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必然有他独到的哲学体系,说起体系,必然又是精微博然的大部头,不过凡事都有例外,西方哲学史上有位哲学家,他的哲学体系翻译成中文仅二百来页,这在整个哲学史上都是罕见的,据他本人来讲,这本书用的语言又是世界上最简洁的,毫无夸夸其谈、拐弯抹角之词,就像“1+1=2”那么简单,但就这样一本用最精炼的文字写就的书却又是最难读懂的,这本书就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在斯宾诺莎之前,笛卡尔开创了用几何学形式论证形而上学的方法,斯宾诺莎将这种方法用到了极致。斯宾诺莎认为将几何学方法应用于伦理学的好处在于它不讲求目的。在几何学中,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三角形内角和就是180°,就算天崩地陷也不会改变,几何学只研究本质,它不问目的,如果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分别是3和4,那么它的斜边必然是5,就算天皇老子来了也不顶用。如果有一个哲学体系,它的基础类似于几何学,有界说(定义),有公则(公理),有命题(定理),再加以严密的论证,那么这个体系的基础就应当像几何学一般稳固,坚不可摧,它的结论也应当像勾股定理那般无懈可击。在《伦理学》中,斯宾诺莎就是这么做的。 任何一门学问,归根到底都是要解决某些问题,哲学也不例外,在斯宾诺莎的年代(公元17世纪),他的哲学试图解决以下问题:
斯宾诺莎认为,人最宝贵的是自由,而上述两个问题极大限制了人的自由,他要建立的哲学体系,就是要打破各种枷锁,给人类真正的自由。 即便用最简洁的语言写成,《伦理学》这本书读起来还是很令人费解的,在《苏菲的世界》中,苏菲的哲学导师曾对她讲:“我们几乎需要一把锤子和一把凿子才能参透史宾诺莎的证言”,光是那些界说、公则就让人挠头,更别提论证过程了,这就好比让一个小学生去做拉普拉斯变换一样令人头疼(PS:我个人不懂拉普拉斯变换是什么鬼)。比如下面这个命题:
由爱生恨这种感情还需要证明?怎么证明?再如下面这个命题:
好吧,作为一个喜欢只看结论的读者,忘了那些论证过程吧,读本书,只需要看命题就行了,《伦理学》是由27个界说、22个公则、259个命题组成,这些命题讨论了神、心灵、情感、自由、幸福等问题,斯宾诺莎认为,情感是人类不得自由的源泉,而控制情感的利器则是理性,当一个人的理性越多,他就越自由,也就越能明白人能获得的最高幸福就是对神的爱,而这神不是宗教里人格化的神,而是对万物漠不关心,以万物为刍狗的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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