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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正确应用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最新共识这样建议!

 cxm54666 2018-03-21


导语:近年来,维生素D与骨骼健康及多种疾病的联系受到了广泛重视, 维生素D检测、补充和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使用日趋频繁,但所采用的制剂和方法各异。

为指导公众科学获得充足的维生素D营养、合理补充维生素D和规范使用维生素D类似物,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组织本领域的相关专家,制定了《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临床应用共识》。

以下为该专家共识中关于维生素D的临床应用内容。

维生素D缺乏

预防维生素D缺乏的一般措施:增加日照和富含维生素D食物的摄入是预防维生素D缺乏/不足的经济有效的方法。通常,春、夏和秋季11:00-15:00将面部和双上臂暴露于阳光5~30min(取决于多因素),每周3次即可达到预防目的。缺少日照时建议补充维生素D,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均可,二者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无显著差别。

对维生素D缺乏高危人群,维生素D摄入量的推荐见表2

临床正确应用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最新共识这样建议!

建议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补充维生素D 1500~2000IU/d,而具有维生素D缺乏高风险者可耐受上限是10000IU/d;建议肥胖儿童和成人及用抗惊厥药、糖皮质激素、抗真菌药和抗艾滋病药物的儿童和成人至少需要同年龄段2~3倍的维生素D方能满足需要。

维生素D缺乏的防治策略:对维生素D缺乏的防治,建议用普通维生素D2或D3制剂。

不建议单次超大剂量补充维生素D的用法,不推荐用活性维生素D或其类似物纠正维生素D缺乏。

对0~1岁维生素D缺乏婴幼儿建议用维生素D2或D32000IU/D或50000IU/周,用6周以使血清25OHD水平达到30μg/L(75nmol/L)以上,继而以400~1000IU/D维持;

对>1~18岁的维生素D缺乏儿童和青少年,建议用维生素D2或D32000IU/d或50000IU/周,用6周以使血清25OHD水平达30μg/L(75nmol/L)以上,继而以600~1000IU/D维持;

对维生素D缺乏所有成年人,建议用50000IU/周或6000IU/D的维生素D2或D38周以使血清25OHD水平达30μg/L(75nmol/L)以上,继而以1500~2000IU/D维持;

对肥胖患者、小肠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和正在使用影响维生素D代谢药物的患者,建议用高剂量(常规剂量的2~3倍,至少6000~10000IU/d)的维生素D治疗维生素D缺乏,以达到血清25OHD水平在30μg/L(75nmol/L)以上,继而以3000~6000IU/d维持。

在有“肾外”产生1,25(OH)2D的疾病(如结节病、结核病)的患者,用维生素D治疗期间,建议监测血清25OHD水平和血、尿钙水平,以防止高钙血症。对有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并发维生素D缺乏的患者,建议酌情考虑维生素D治疗,且建议监测血清钙水平。

启动维生素D治疗后3~6个月,再检测血清25OHD水平,以判断疗效和调整剂量。

佝偻病/骨软化症

预防营养缺乏性佝偻病/骨软化症需保证足够的维生素D与钙的营养。充足日照是预防维生素D缺乏最为安全和经济有效的办法。

缺乏日照时建议补充维生素D预防维生素D缺乏,补充剂量参见上节内容。维生素D缺乏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给予充足的普通维生素D和钙剂干预后,常有显著疗效。维生素D缺乏的治疗剂量参见上节内容。

胃肠吸收不良的患者口服维生素D的需要量更大,或采用肌肉注射方式。建议将25OHD水平至少提高到20μg/L(50nmol/L)以上,最好达到30μg/L(75nmol/L)以上。应适当补充钙剂保证人体每日钙需要量。可监测血钙以及尿钙排出量,以便调整维生素D剂量。

PDDRⅠ型或VDDRⅠ型的治疗在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上市之前,通常用普通维生素D 2万~10万IU/d,但效果不好且易导致体内大量维生素D蓄积。目前常采用阿法骨化醇0.5~1.5μg/d或骨化三醇0.5~1.0μg/D治疗,同时补充适量钙剂。活性维生素D治疗能使PDDRⅠ型佝偻病痊愈,患儿的生长速度趋于正常。VDDRⅡ型患者,由于体内维生素D受体抵抗,需要更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或骨化三醇,甚至需要静脉补充钙剂维持血钙稳定。

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23(FGF23)相关的低血磷性佝偻病/骨软化症的治疗需要补充磷和使用活性维生素D。采用中性磷酸盐溶液补充磷,骨化三醇剂量为儿童20~30ng/(kg·d),成人0.50~0.75μg/d,分两次服用。

如使用阿法骨化醇,其剂量约为骨化三醇的1.5倍。此类患者通常无需补充钙,除非存在显著的钙缺乏。治疗中需注意监测血钙磷、尿钙磷和血甲状旁腺素的水平。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hypoparathyroidism,简称甲旁减)的经典治疗为长期口服钙剂和维生素D制剂。除了每日补充元素钙1.0~3.0g(分次服用)外,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可促进肠道的钙吸收,在甲旁减的长期治疗中具有重要地位。

各种维生素D制剂在甲旁减患者中的使用剂量如下:

骨化三醇[1,25(OH)2D]:常用剂量为0.25~2.0μg/d,但也有患者需要更大的剂量。由于半衰期短,剂量超过0.75μg/D时建议分次服用;停药后作用消失也较快(2~3d)。

阿法骨化醇[1α(OH)D3]:常用剂量为0.5~4.0μg/d,其升高血钙的作用弱于骨化三醇,剂量大约为骨化三醇的1~2倍,半衰期长于骨化三醇,可每日一次服用;停药后作用消失约需1周。

普通维生素D(维生素D2或D3):由于PTH作用缺乏,单独用于甲旁减治疗时需要很大的剂量,且不同患者间剂量变异范围较大,治疗剂量1万~20万U/d,维生素D3作用或强于维生素D2。普通维生素D半衰期长(2~3周),使用剂量较大时可在人体脂肪组织内蓄积,停药后需要更长的时间(2周~4个月)才失效,尤需警惕高钙血症的风险。此外,对于以活性维生素D或PTH1-84为主要治疗方案的患者,推荐每日补充普通维生素D 400~800IU,也可根据血清25OHD维生素D水平补充普通维生素D以避免维生素D缺乏或不足。

双氢速变固醇(dihydrotachysterol):常用治疗剂量为0.3~1.0mg/D(每日一次),停用后作用消失时间约为1~3周。国内目前无此制剂。

钙剂和维生素D制剂的剂量应个体化,必须定期监测血钙磷水平以及尿钙排量,治疗目标为维持血钙水平轻度低于正常或位于正常低值范围,同时避免高钙尿症。噻嗪类利尿剂可以促进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减少尿钙的排出,联合低盐饮食适用于尿钙水平明显升高的患者。

骨质疏松症

建议骨质疏松症患者接受充足的阳光照射,促进皮肤合成内源性维生素D。日照不足者可每天补充600~1000IU的普通维生素D,也有研究表明对于维生素D缺乏患者每天补充更大剂量的维生素D(>2000IU/d),可增加骨密度。

建议定期监测患者血清25OHD和甲状旁腺素水平,以指导调整普通维生素D的补充剂量,建议至少将血清25OHD浓度调整到20μg/L(50nmol/L)以上,最好在30μg/L(75nmol/L)以上,以防止维生素D缺乏引发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和骨密度的降低。

就骨质疏松症的防治而言,不建议患者常规单次补充超大剂量(>500000IU/年)的普通维生素D,有研究显示其可导致老年人跌倒风险升高。若患者血清25OHD浓度超过150μg/L(375nmol/L)则可能出现维生素D中毒。

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是经过羟基化的维生素D类似物,属于骨质疏松症的治疗药物,推荐用于年龄在65岁以上或血清肌酐清除率小于 60mL/min者。

临床应用的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包括骨化三醇和阿法骨化醇等。活性维生素D能够增加肠钙吸收,减少继发性甲状旁腺 功能亢进,抑制骨吸收,轻度增加患者骨密度、降低跌倒风险、减少椎体或非椎体骨折风险。

活性维生素D可以与其他抗骨质疏松药物联合使用。建议骨质疏松症患者服用骨化三醇的剂量通常为0.25~0.5μg/d,阿法骨化醇的剂量为0.25~1.0μg/d。对于明显缺乏维生素D的骨质疏松症患者,必要时可予普通维生素D以纠正维生素D的营养缺乏,同时给予活性维生素D 以发挥其对骨质疏松症的治疗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活性维生素D的患者,不能根据血清25OHD浓度调整药物剂量,而可依据血清PTH水平及骨转换生化指标,评估药物的疗效。无论使用普通维生素D,还是活性维生素D制剂,或者两者联合使用,都建议定期监测患者血清钙及24h尿钙浓度,根据其水平调整药物剂量,以避免药物过量所引发的高钙血症或高尿钙的发生,以保证治疗的安全性。

艾地骨化醇(eldecalcitol,ED-71)是新型维生素D类似物,其与1,25(OH)2D相比,血清半衰期更长,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更强,使骨密度增加的幅度更明显,已在国外上市用于骨质疏松症防治。

慢性肾脏病⁃矿物质和骨异常

维生素D代谢异常是慢性肾脏病-矿物质和骨异常(CKD-MBD)发生机制中的关键环节。维生素D代谢异常及CKD-MBD可发生于CKD早期,并贯穿于肾功能减退全过程,其与患者并发症及 病死率增加密切相关。合理应用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有助于治疗CKD-MBD,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活性维生素及其类似物在CKD-MBD的应用: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主要用于CKD继发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的治疗。由于CKD-MBD患者钙、磷和甲状旁腺素间关系复杂且相互影响,因此应用活性维生素D时,应动态观察钙、磷和PTH变化,并综合判断。目前常用于CKD-MBD的维生素D制剂主要有骨化三醇、阿法骨化醇和帕立骨化醇(paricalcitol)等,应用上述药物将血PTH、钙、磷等维持在目标范围。

CKD3~5期非透析患者适宜的PTH水平目前尚不清楚,需对患者PTH水平进行早期监测和动态评估,建议将升高的血磷降至接近正常范围,且避免高钙血症。

CKD 5D期(5期且已透析)患者PTH水平应维持于正常上限的2~9倍。

对CKD 3~5期非透析患者,如PTH水平高于正常,建议首先积极控制高血磷、低血钙和维生素D缺乏等因素。

对CKD 4~5期非透析患者,当发生严重且进展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时,可使用骨化三醇或其类似物。近来研究显示帕立骨化醇对CKD非透析患者心血管事件无益,且增加高血钙风险。鉴于维生素D类似物缺乏随机对照研究证明其在CKD预后中的获益,且有增加高钙血症的风险,PTH水平轻中度升高可能是机体的适应性反应,故建议骨化三醇或其类似物主要用于CKD 4~5期并发重度进展性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者。

CKD 3~5D期患者使用活性维生素D或其类似物,建议从小剂量开始,如骨化三醇0.25μg/D或阿法骨化醇0.25μg/D或帕立骨化醇1.0μg/d, 并根据PTH、钙、磷水平调整剂量(增加或减少原剂量的25%~50%)。

CKD 5D期患者,如PTH水平超过目标值或在目标范围内进行性升高,建议使用活性维生素D制剂,如骨化三醇0.25~0.5μg/D或阿法骨化醇0.25~1.0μg/D或帕立骨化醇1.0~2.0μg/d。如使用活性维生素D并调整剂量后,PTH仍超过目标值,可间断使用较大剂量活性维生素D冲击治疗,如骨化三醇2.0~4.0μg/次,每周2~3次,并根据PTH水平调整剂量。

使用活性维生素D制剂治疗前后应监测患者钙磷水平

CKD 3~5期非透析患者,使用活性维生素D制剂后每个月监测血钙磷水平连续3个月,以后每3个月1次;每3个月监测1次PTH水平。

CKD 5D期初始或大剂量使用活性维生素D制剂者,建议第1个月每2周监测1次血钙、磷水平,以后每个月1次;全段PTH水平在开始3个月每个月监测1次,以后每3个月1次。如PTH水平低于正常上限的一半,或出现高钙、高磷血症时,建议活性维生素D制剂减量或停用。

活性维生素D与CKD-骨质疏松

CKD 3~5D期患者,容易并发骨质疏松,甚至骨质疏松性骨折,髋部、股骨颈和桡骨远端低骨密度可预测CKD 3~5D期患者的骨折风险,故建议CKD患者重视骨密度测定,以帮助治疗决策。

并发骨质疏松和/或高骨折风险的CKD患者,可考虑使用骨化三醇或其类似物,但需结合CKD分期,并综合考虑血钙、磷和PTH水平:

CKD 1~2期患者,可参照普通人群,给予钙剂联合骨化三醇或维生素D类似物;

CKD 3~5期非透析患者,如PTH在正常范围,应参照骨代谢状态或骨活检结果,决定是否予活性维生素D;

CKD 3~5期非透析患者,如果PTH进行性升高或高于正常值上限,建议使用活性维生素D;

CKD 5D期患者,根据PTH水平,调整活性维生素D的剂量及给药方法,使PTH水平达到目标值。

摘自: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临床应用共识.中华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杂志.2018.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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