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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是否可以起诉追究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

 昵称11935121 2018-03-27

签不签定购房合同,都可以就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给予起诉,以维护合法权益。

先简要分析一下两者关系:

1)认购协议与购房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认购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协议应为独立的合同。认购协议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

2)认购协议与购房合同之间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协议直接认定为购房合同的话,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会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认购协议的效力区别于本约即购房合同的效力,是独立存在的。

3)认购协议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购房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协议,主要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认购协议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认定视为购房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以及进行标的物移交。

综上,认购协议违约跟购房合同没有必然关系,但很多时候要确定认购协议违约,需要购房合同去印证,当然还有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的销售政策、房屋户型、开发商相关承诺的改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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