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重磅!北京“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落地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kathyyw 2018-03-30

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等4项审批取消,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22种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等33项审批明确审查要求和时限,推广网上办理、并联审批……


《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近日发布,改革将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铺开,95项审批将分别采取取消、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5种改革措施,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同时建立审批诚信档案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5项审批纳入改革试点


“证”和“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证”指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几年前,开公司先要取得“证”,才能申办“照”。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本市工商登记涉及的前置许可事项大部分调整为后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照难”的问题。但“照”后面的各种“证”仍然较多,办理起来手续繁杂、时间长,导致企业虽然成立了,却无法开展经营,成为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痛点”之一。


本轮改革试点,即旨在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许可,方便企业办事。《方案》罗列了95项审批的改革方式,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改革试点的范围,是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含一区十六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等市场主体,试点期至2018年12月21日止。


在清理规范许可方面,《方案》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具体来说,有5种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4项


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不再进行审批,包括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发布药品广告批准、备案(限该事项中“药品广告异地备案”的情形),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限该事项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的情形),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由审批改为备案1项


即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事项进行核准或许可,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


实行告知承诺制22项


应用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由审批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


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3项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公开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大力推广网上办理、并联审批、证照联办,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设立娱乐场所审批、旅行社设立许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35项


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事项,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设立电影发行单位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许可等。


建立审批诚信档案制度


在取消审批或改革审批方式的同时,《方案》提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取消审批或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由市级部门统一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探索完善监管措施。


在健全信用监管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审批诚信档案制度,依据监管对象的日常经营活动、信用评价信息等诚信情况,将监管对象分为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和惩戒机制。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加强对失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此外,《方案》还提出,建立风险防控基础制度体系,完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制度,定期开展风险点梳理排查、风险巡查。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时采集和监控监管对象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针对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建立市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和工作联动。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与“多证合一”改革统筹推进。《方案》提出,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