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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2018年最新规定,小区这些车位归业主所有,物业无权出售

 nanpuchen 2018-04-02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

小区这些车位的所有权明确属于业主所有

物业是没有出售的资格

通常情况小区有两种车位

一种是规划外的没有标识的

属于共有车位归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一、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

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二、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

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内的露天车位

也应该属于业主共有

因为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业主买下

而非开发商出的钱

所以业主有权无偿使用

三、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

7地下人防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

非暂时用于停车的车位

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属于国家所有

但是业主有使用权缴纳管理费即可

然而现在很多的开发商不想浪费每一个角落

只要有空间就要把它变成“钱”

难免侵占到了业主们的权益

所以业主需要这样的公平性

不用质疑顶起来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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