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暖卫生安装质量通病 1、给排水管道渗漏,排水管道有效水封不够, 2、管道穿楼板时必须按设计或验收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或止水环。套管设置要求下口平楼面,上口高出最后地面20--30mm,厨、厕为50mm,套管填塞符合规范要求。 3、地漏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有水封要求的地漏,其水封高度应不小于50mm。连接构造内无存水弯的排水器具的排水支管应设存水弯,其水封高度应不小于50mm。 4、污水、废水系统上设置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5、给水管道隐蔽前应水压试验合格,隐蔽后管道应充水观察; 6、各类管道支架设置应足够,支架设置的高度和位置应避免对人身的伤害。 (二)建筑电气安装质量通病 8.1电气配管进盒、箱顺直,必须一管一孔,并用锁紧螺母或进盒接头固定平直,禁止柔性导管暗埋于墙内或混凝土内。 8.2导线按相分色符合规范规定,A相用黄色,B相用绿色,C相用红色,中性线N用浅蓝或蓝色,保护接地线PE用黄绿双色。照明开关后相线可采用原相色或白色 8.3导线连接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绕接,禁止接头处虚接;禁止接头只用黑胶布不采用绝缘带包扎。 8.4插座接地支线禁止串联连接。 8.5金属线管(槽)及其支吊架应作好跨接接地处理,采用紧定连接、卡套连接的金属导管不做跨接接地时,必须有可靠持久的保证接地导通的连接工艺及其工艺标准:低于2.4m以下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位必须进行接地处理。 8.6电气配线应按相分色(A相一黄色,B相一绿色,C相一红色,N一蓝色,PE-黄绿双色)(如图七),接地(PE)干线不得串接;电线接头绕接后应涮锡; 8.7暗埋PVC线管接头应打胶严密,柔性线管不得暗埋; 8.8室内插座位置、空调预留孔洞的位置及相邻插座的安装间距等应设置合理; (三)各方质量责任不落实,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住宅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汇总各参建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严格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认真落实《防治方案》要求。对容易产生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实施优化和细化,保证设计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的要求。 工程主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及交底和《防治方案》的要求进行深化设计,编制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工程建设应全面执行“样板引路”制度,样板应能直观反应出原材料选用、施工工序、主要做法及技术要求,且配备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说明,包括施工技术、工艺要求、验评标准、验收结果等内容。 监理单位应科学公正履行监理职责,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监理细则。现场监理人员应配备齐全,到岗到位,严格执行现场旁站、巡视和见证取样制度。 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住宅常见质量问题进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效果作出自评意见,竣工验收组应进行随机抽查,不合格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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