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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制度的思考

 此心到处默然 2018-04-11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是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和组织经省、市州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合格,并向社会公布后所颁发的一种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制度的实施,本意在于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但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也引发了作为一名基层证件管理工作人员的我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一些思考。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1.办理程序繁琐。在最近的“甘肃省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工作中,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办理程序大至分四个步骤,首先是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申请,再经县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核查,然后报市州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最后再报省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这个程序下来少说也得2个月,办理程序繁琐,时间长。  

2.浪费行政成本。申请单位—县区—市州—省这个层层申报、审核的办理流程,经办人员至少得四批,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对填报资料进行甄别、梳理、申报,各审核部门经办人员对申报资料又得重新进行一次甄别、梳理、审核、上报,在这个过程中,不说对人力的耗费,对物力的耗费也是不可忽略的。  

3.给行政执法单位带来不便。一是《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签发行政处理决定书时,应注明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号和行政执法证件号。由于办理时间长,导致行政执法单位一旦遇到单位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况,在新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办理过程中,无法在行政处理决定书上标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号,使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常执法活动受到严重干扰。二是在遇到行政诉讼时,一般法院都要求出具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以证明执法单位主体的合法性,经常遇到的情况是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正在办理或变更中,从而给行政执法单位增加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三是遇到特殊情况,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变更办理的过程中,由于时间长,法定代表人又已经变更,导致新证还没发就变老证。  

4.规定了有效期为五年。现行的《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了行政执法证件的有效期为5年,5年期满就得重新办理,实际上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这个执法职权是法定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法律法规规章都存在稳定性,如果不是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或执法单位合并、分立、重组等,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是不存在变动的,执法职权也是不变的,规定5年的有效期实在是降低了证件的使用寿命。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性质认识不清。颁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行为只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只能算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的书面证明,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职权并不来源于此证,此证只是起到一种规范、公示的作用,如果把此证视为一种权力的赋予,一是势必重视太过,导致程序繁琐,二是附加期限,有悖行政确认的本意。  

2.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登记事项没有进行区分,哪几项是关系执法单位主体性质、执法职权判断的,哪几项是比较好判断、对实质性问题没有影响的,没有一个区分,导致一有变动就进入层层审批的死胡同。  

3.审批权限太集中。《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由省、市州人民政府颁发。这个办理、变更的审批权太集中,没有充分考虑行政执法单位的动态管理问题。在实际中,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是常有变动的,而这样的变动并不影响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但每一次的变动都需要层层审批换证,导致效率低下、行政成本浪费。  

4.专业素质人员配备太少。就目前法制工作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来说,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法律专业人员太少,甚至没有。证件管理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办理的审核工作中,对于申报单位的主体性质、执法职权及依据的审核,如果审核人员不专业,特别容易导致执法职权登记不准确,甚至出现错误登记的情况。二是没有专职专业人员。因行政机关老龄化严重,很多法制工作机构,即便调入专业人员,因人少不够,一般都分到办公室,眉毛胡子一把抓,哪里需要干哪里,导致平时无暇关心专业问题,干起专业性强的工作不能静心钻研。这两个原因也是导致办理时间长的一个因素。  

三、对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制度的建议  

1.准确定性。要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管理制度,首先要正确定性,把这个行为准确定性为行政确认行为,一是简化办理程序,二是取消关于有效期的规定,如果不存在变动,就不需要重新办理。  

2.区分主次,区别对待。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登记事项进行区分,此证所载事项除主体性质、执法职权外,别的事项都是比较容易核查或者是对行政执法单位的主体资格、执法职权没有半点影响的事项,这就需要区分开来,遇到变更办理的情况,区别对待,规定不同的办理程序。  

3.下放审批权限。这一点与第二点是相通的,在区分主次的基础上,除行政执法单位的主体性质、执法职权发生变动重新办证外,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审批权限应当下放至县区级,这样一来既简化办理程序又节约行政成本。  

4.加强专业人员配备。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人,专业的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来做,这就需要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实行专人专用,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增强工作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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