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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浩劫:焚书坑儒(2)

 墨香笙樵 2018-04-12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学(法令)[者],以更为师。"这就是焚书事件的来龙去脉。 

  李斯的理论就其前提而言无疑是正确的,具有进化、变化的思想倾向。但其推论则是错误的。因为政治的统一并不意味着思想意识的必然统一,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事实上,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人们面对同一事物,往往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和想法,这是极为正常的认识现象。而且,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思想的专制与独裁,并不是一个政权强大的正常表现,恰恰相反,它是这个政权极度虚弱和自我恐惧的必然流露。在李斯之前很久的时候,聪明的统治者即已认识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面对社会公众对政权的非议,只能疏导,而无法堵塞。很显然,李斯的理论不仅是将矛头直接对准了儒家学说与典籍,而且实在说来是中国统治学说史上的大倒退。

  思想专制的结果从表面上看或许有助于消除言人人殊的混乱现象,有助于政权的巩固与发展,但其实际后果则势必加重思想异端的潜流与再生,使政权的权威严重下降,信用极度减低,合作者越来越少,离心者越来越多。因此,当政府一旦遇到风浪与挫折,这些原本可以与政府同舟共济的人则势必站在政府的对立面,促使政府的危机和崩溃。我们看到,在秦末混乱的政治局面中,之所以有那么多知识分子如郭沫若在《秦楚之间的儒者》中所分析的那样义无反顾地投奔"革命",其根本原因也只在秦王朝试图统一意志的文化高压政策。儒者既然连正常的职业都被剥夺,那么还怎能指望他们与政府合作同舟共济呢?此点也诚如司马迁在《儒林列传》中所分析的那样,"及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木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民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陈涉起匹夫,驱瓦合适戌,旬月以王楚,不满半岁竟灭亡,其事至微浅,然而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之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这便是秦文化高压政策所导致的政治后果。

  至于对政府的不信任与离心者日多的现象,在焚书事件发生之后也有明显的表现,并由此演化成坑儒事件。据《秦始皇本纪》记载,焚书之后不久,侯生、户生私下议论说:"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而秦始皇乐以刑系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秦始皇不闻过而日骄,各级官吏慑伏谩欺以取容。按照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秦始皇一人,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得休息。其贪于权势如此,未可为之求仙药。于是侯生、户生乃远逃他乡。

  侯生、卢生的不合作,应该引起统治者的警醒。然而当秦始皇得知这一情况后,不仅毫无反省之意,反而变本加厉,采取更为严厉的思想管制乃至人身摧残和人身毁灭的政策。秦始皇认为,侯生、卢生事件的发生,是他前此尽收天下之书不彻底的缘故。他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终]去不报,徐福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以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语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下令将在咸阳诸主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以为如此天下便可太平。这就是历史上闻名的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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